孟笙死了後,我成了霍總的貼身助理,全能管家,負責他身邊大大小小的一切。
孟笙的死給他打擊很大,我接到電話把他從路上接了回去,他摔倒在路邊的垃圾桶裏,全身上下掛滿了不明液體,泛著股酸臭味,我深吸了一口氣,屏住呼吸才能把他從地上拽起來。
抓起來後發現,他的腿動不了了,醫生來的很快,各種檢查後,得出一個結論,霍總因為精神受到了劇烈刺激導致了雙腿站不起來,要想治療好他的腿,就得治好他的心病。
心病需要心藥醫,霍總得了這病的主要原因是孟笙,簡單來說,孟笙就是霍總的藥,但孟笙已經死了,人死不能複活,那霍總這病還能治嗎?喵喵尒説
好在,霍總隻是腿殘了,腦子還沒殘。
此時的他還能冷靜的處理公司大小的事務,順帶著把孟笙的遺體從江暮醫院裏給要了回來。
說是“要”倒不如說是求,此時孟笙的遺體都已經被捐獻的差不多了,就連腦子都被挖了出來做腦癌研究,心髒出現在標本瓶裏,身體裏唯一的那顆腎換給一個男人,連眼睛都分了出去。
這是孟笙生前的意思,但作為旁人,當我聽到孟笙的身體如此“四分五裂”的時候,我不由覺得心涼,腦子裏浮現出的是孟笙那張很好看的臉。
關於孟笙身體裏的那顆腎捐給陌生男人的時候,孟家還來鬧過了一次。
孟嬌就需要那顆腎,孟笙作為姐姐死後不把腎捐給自己的親妹妹反倒捐給一個陌生男人,這算怎麼回事兒?
在孟笙她爸口中,孟笙是他的親閨女,她的遺體就該經過他的手處理。
聽到這件事,我當場就冷笑了出來,多大的臉多厚的臉皮,孟笙生前,這些人不把她當做親人,死後,倒是來爭奪她的遺體,想著要把她的身體最後一點利用價值給壓榨掉,生在這樣的家庭,就連我都替孟笙感到悲哀。
我忽然覺得慶幸,慶幸孟笙生前就辦了遺體捐獻,她能掌控自己的身體。
當時霍總也聽到了這件事,表麵平靜,沒過幾天,孟氏宣布資金下滑,逐漸破產,至於他們心心念念要救的孟嬌早就被他給關了起來,人不人,鬼不鬼的。
惡人還需惡人磨,簡直大快人心。
我在照顧霍總這段時間裏,短暫的搬到了北苑,這個地方我不是第一次來了,以前孟笙還在的時候,我來這裏送過日常用品。
那個時候的孟笙人特別沒自信,都不敢站在光裏,和我說話的時候都不敢拿目光瞅我,戰戰兢兢,像是一隻剛破殼的小雞仔。
但每次我送完東西後,她都會留我下來吃飯,她做的飯,我嚐過,挺好吃的家常菜。
孟笙第一次主動問我話,說的是“這菜你覺得味道怎麼樣?阿舟,他喜不喜歡吃?我還需不需要改進?”
她做了很久的菜,為的就是讓霍總吃上一口,她不知道的是,霍總那張嘴吃慣了山珍海味,哪瞧的上這家常小菜。
我想把這些話給說出來,但一對上孟笙期盼的雙眼,到了嘴邊的話也給咽了回去,改成了安撫:“做的挺好的,霍總應該會喜歡的。”
我不知道我這隨口一句,孟笙居然做了整整兩年,也等了霍總兩年。
孟笙死後,我也會時不時的想起她,尤其是在跟霍總一起的時候,想到孟笙會喊我“唐助理”
……
霍總的病一直沒好,一開始隻是腿殘,後來整個身體都無法動彈,身體越來越瘦,整個人宛如紙紮人,有時候我無意間對上他的眼睛會嚇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