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章 大明社學(1 / 3)

宛平縣社學有十六所,分散於宛平四周,以移民子弟為學子。

張博誌與孫舉文因為一場“豪賭”,將自己從鎮江送到了北直隸,承擔起了教育重任,考慮到社學之重,隸屬於縣、州、府,行事處處受製,很容易重蹈明初覆轍,兩人曾在一月份上書朱允炆,提議將社學、縣學、府學獨立出地方,即:

社學隸屬於縣學,縣學隸屬於州學,州學隸屬於府學,府學隸屬於國子監,國子監隸屬於禮部。

朱允炆親筆回信讚賞兩人的提議,並表示會慎重考慮,希望張博誌與孫舉文等人先打好社學基礎,招攬好百姓子弟,以做到“弱冠以下,適齡者務必進學”。

張博誌經曆過洪武朝,知曉當年社學出過多少的問題,背後有多少的不堪回首。

受製於洪武朝的高壓政治與官僚統治,社學隻是一個形式,學生不在學,師儒不講論,甚至還成為了官吏迫害百姓,撈取好處的一大手段。

社學沒好處可以撈?

嗬,太天真。

這個世界上,官吏但凡想要弄點好處,螞蟻縫都能摳出錢來。

首先社學是有名額的,比如五十個名額。

其次,有願意讀書進入社學的,問有錢沒有,沒錢,滾。你家有錢,好,啥,孩子來了卻不想讀書,想玩?沒關係,有錢就不需要讀書。

最後,哎呀,不夠名額了,找人吧。比如種地的,經商的,沒空讀書的,逼著對方來社學,不來都不行,啥,給錢,哦,那什麼,我們換一家接著請,社學都夠名額。

朱元璋對這些事的定性是“逼壞良民不暇讀書之家”。

當然,社學在當時不被歡迎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課程設置有些無稽,以《大誥》為主課,不說《大誥》裏麵的黑暗暴力元素,就說《大誥》這本書,實在是寫得文理不通,思想昏亂,詞語鄙陋,語氣狂暴,態度蠻橫。

可以斷定,《大誥》絕對不是哪位儒生搶手寫的,而是朱老板親自所寫。老朱什麼文憑,還寫書……

作學問,怎麼可能拿如此書當主課,這還怎麼教導孩子?

社學辦不下去,純是折騰出來的緣故。

但朱允炆的社學與朱元璋的社學迥然不同,首先在課業上,取消了《大誥》與《大明律》,就設置了三門課業:

儒學、數學、雜學。

沒有任何強製要求,準許先生談古論今,準許先生用自己的方法教學,取消了硬性的體罰。

最讓張博誌感覺到舒心的是,朱允炆不僅給予了先生相應的待遇,還免除了其家人徭役,給予了先生極大的尊重與禮遇。

眼下雖然朝廷還沒有明文規定,但張博誌與北平布政使張昺商議過,一致認為社學對標縣學,即想要參與科舉考試,除了舉孝廉、條件好上私塾之外,必須先通過社學進入縣州府學,然後進入國子監或直接參與科舉考試。

隻有這種向上升的路徑確定下來,固定下來,百姓才會真正重視起社學,願意將孩子送到社學中來。

事實上,開春時許多百姓寧願自家的孩子種地當勞力,也不願送到社學中來,還是張博誌帶人勸說了許久,說了無數的話和道理,這才讓社學有了生機。

張博誌走訪過許多百姓,也了解過百姓不願送孩子上學的原因,歸納為三類:

其一,勞力,幹活。

五十畝地啊,生了娃不就是為了種地的,讀書,那是啥東西,祖上八代都是農民,不是讀書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