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四五天,就討論出一個章程:所有公司都必須遵循大明律。

這天朱高熾進去會場,道:“你們吵了這麼幾天才討論出這麼點東西,後麵還有很多東西要討論,這得吵到什麼時候?

我看不如這樣,首先你們推出個主持人。”

眾人麵麵相覷,不知道什麼叫主持人。

“你們這麼吵來吵去,誰說的什麼都聽不清,能討論出什麼來?

來個人,主持程序,由他指定該誰發言。”

眾人恍然大悟,原來是這麼回事。

好家夥,又吵起來,誰當主持人,毫無疑問權利比較大。

而且南北雙方都有代表,誰當似乎都不怎麼合適。

朱高熾見他們吵不出什麼東西,道:“我看這樣,刑部左侍郎,劉大人,你來做這個主持人吧,這樣你們總沒意見了吧。”

眾人當然沒意見,刑部大佬來主持,他們還能說什麼?

朱高熾道:“規則是這樣,先設置幾個討論議題。

比如公司設立的條件,公司應當遵守的法律。

公司破產時應該如何清算,公司借債時應該如何計算。

這些東西你們總能討論出來吧。

討論完畢後交給劉大人,由他主持,一個個討論。

去拿幾個沙漏過來,每個人的發言時間,就是一個沙漏的時間,超過了不行。

所以要說什麼,你們想清楚再說。

最後每日都要把討論出的問題記錄下來,我會給你們安排書吏。

你們也推舉出各自的領袖,統一意見,不要誰都胡亂出來吵吵,越早建立規章、設立製度,你們就能越早展開貿易。”

眾人吵了四五天早就身心俱疲,聽到朱高熾的話,頓時活躍起來,各自找人找組織。

反正吵了幾天,誰比較厲害,誰說的話公正,誰的主意更加合自己心,他們早就有答案。

群龍無首實在太亂了,根本什麼都討論不了。

於是迅速分成十幾個幫派,大致上就是以地域劃分,各自有威望的人都選出來,那麼接下來就該討論第一個議題,那就是究竟該以什麼樣的條件來確定設立公司的標準?

這個亂糟糟的會場終於進入正規。

大家先分組自由討論兩個沙漏的時間,然後再分別陳述意見。

這樣的秩序下,終於取得進展。

朱棣驚訝萬分,發現朱高熾的這個辦法很高明,首先排除了毫無意義的謾罵與羞辱,起碼能讓他們內部先統一意見,這樣討論起來更快更充分。

其次這個會場看似是在爭論,其實就是妥協,因為討論不出結果,對所有人都有害,最終肯定要有人妥協,而且很容易達成各方利益的平衡。

這樣的方法能不能用到朝堂上呢?

當然照搬不行,但學習思路呢?

就是給大家一個和諧的、有序的妥協現場,朝堂上的紛爭是不是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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