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越是這般,越是可惜。
【然後他的目光落在社會治安上,不管是有人蓄意挑撥還是主動叛亂,京城的禁衛軍總不能和救火小隊一樣到處幹活。
所以王安石推出來保甲法,每十家結為一保,五十家為一大保,五百家為一都保,各自選出負責人。
用民間的力量去保衛民間的治安,當然,隻要是王安石的法令就逃不過抨擊,當時抨擊保甲法最主流的觀點就是他把乖寶寶的農民變得凶惡,不叫農民幹農民的活兒,隻會叫田地荒蕪。
問題是,保甲法出來後社會治安立竿見影的好了許多。
其實反對也不是什麼大事,一個法令的出台存在爭議難以避免,但像是王安石這樣一個都不落好的,不用去看他們的信仰,還是得看利益。
青苗法動了大糧倉,保甲法又動了一部分的軍費開支,王安石的變法其實本身都在針對宋朝的三冗開刀。】
沒有哪個法令是完美無缺的,但既然實施下來效果好,覺得不務正業也好,繁瑣也罷,除非拿出來一個能服眾且可代替的方法來。
不然光靠嘴皮子沒有取勝的理由。
【做好這兩個準備工作,接下來便是和青苗法同等重要但遠沒有它名聲大的免役法。
說實話,這個名字很出戲啊,在介紹免疫法之前先來了解宋朝之前用的是什麼法。
在這之前用到的是差役法,宋朝按照家產多少劃分為九等,後麵五等人家不用關心,因為這個法令和他們沒有關係,遭殃的是前四等。
王安石還真是始終貫徹抓大戶的原則。】
大宋家裏有點資產的人家:你以為你說的話很幽默嗎?
不就是拿他們開刀嘛,抓錢確實是抓錢了,難怪王安石不得人心,這一個個的法令出來,朝野上下連帶著商戶都恨不得他立馬滾蛋。
【不過差役法也不是不被人抱怨,古代收稅肯定物資占大頭,除了現代社會可以物資紙幣任量交換,哪個朝代都做不到這一點。
而這些無子就被安排給衙前,畢竟官員有限沒有那麼多的人手,這個活可不好做,看丟了可是得全權負責,看好了那錢也不多,起碼都是前四等人家,也看不長那點銀子啊。
要是倒黴點,投胎的地方太遠了,到了需要運送的時候,嶺南那些地方一去就是大半年,中間的交通亂成什麼樣子啊,運丟了照樣得衙前賠錢。
在北宋,衙前運送一趟的獎金可能是納金七錢,一兩銀子不到,中間的路費怕是都不夠,而且目的地的官員黑心一點,一頓勒索,回家的路費都沒有。
到此為止差役法都還沒有徹底激化矛盾,因為前四等人家,任務分擔的人多。
可是宋朝是有豁免權的,女戶、單丁戶有豁免權也就算了,但超級富豪、中舉的人家、出家人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反而是家庭越好的人越有豁免權,到最後衙前這個足夠叫家庭破產的人物集中落到了三、四等人家家中,破產人戶急劇增加,不亂起來都奇怪。
這就導致宋朝出現個很笑話的現象,不敢發財了,除非是能直接從後五等直接躍到前兩等,不然家裏稍微有點閑錢,家附近一片的衙前就得多費心,然後迎接破產。】
北宋的百姓心有戚戚,可不是嘛,家裏錢多了也不放心,要是誰故意使壞,官員整你,訴苦無門。
其他人並不覺得好笑,反而細細思考了自家朝廷是否也是這種富豪家庭享受著大量的豁免權。
本來也是,豁免權都是上層製定的,他們自然也會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一想,不少皇帝眼神都不對勁了,朝臣們心中暗道不妙,看來得主動點把一些特權上書剪裁,自己開口總比摳門皇帝老板開口要好一些。
畢竟皇帝可是恨不得他們全部家產都排隊進國庫。
【差役隻不過是北宋百姓需要承擔的一種而已,可當時還有許多各種名目的差役。
收稅的裏正、鄉長、鄉書手,抓賊的弓手、壯丁,為官員服務的人力、散從,各個衙門裏麵的人手數都數不過來,這些都是百姓在承擔。
王安石提出免役,也就是交錢。
也就是說,要本來承擔衙前的人交和自身等級相符的錢,然後去做想做的事情,朝廷再用這筆錢雇傭願意幹這個活兒的人。
而且,王安石收錢自然不可能針對三四等,那和之前沒什麼差別,他直接把上等大戶弄進來,他們交錢肯定很多啊,雇傭下麵的百姓卻是願意幹這個活兒的。
以前那些免疫的家庭也要交助役錢,隻不過根據家產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