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據,縣官回過神,慌慌張張從簽筒裏掏出令簽丟到地上:“來人!把高沈氏拉下去,砍頭示眾!”
差役立刻上前來,押住沈清的雙臂。
沈清被控製著身體,隻能怒視縣官,吼道:“本案的謀殺罪根本經不起推敲!就算今天殺了民婦,民婦的家人朋友也一定會繼續往上告!告到知府!告到大理寺!告到刑部!”
她在警告狗官,要他衡量一下,為了蠅頭小利,丟掉官職入獄,值不值得。
縣官麵上閃過猶豫。
圍觀群眾也被這陣勢嚇得噤了聲。
這個以養蠶製絲為活計的江南小鎮,民風淳樸,多年未發生過砍頭的重案。
眼下一位弱女子即將要被拉出去砍頭,眾人惋惜之際,亦後背發涼,生怕自己什麼時候也會攤上這等殺頭罪。
沈清被差役拖出公堂。
她自知生死就在這最後一刻,掙紮著不走,對著眾人大聲說道:“這是一宗冤假錯案!有人為了吃高家絕戶,枉殺良民!今日若我被砍頭,明日你們也會因為被人覬覦家產而被砍頭!我的今日,就是你們的明日!”
眾人這才被點醒,都明白過來,背後那抹涼意,即是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高沈氏。
公堂門口沸騰起來,眾人大喊:“有冤情!有冤情!重審!重審!”
師爺見狀,走到縣官身旁耳語幾句。
縣官聽後抬手:“且慢!”
差役放開沈清。
沈清被拖行數米,傷口又開始往外滲血。
她強忍鑽心疼痛,慢慢爬回公堂內,對著縣官跪道:
“大人,案發當晚,趙員外闖入民婦房中侮辱民婦,民婦為自保,情急之中錯手誤傷趙員外,並非有預謀,不存在謀殺!請大人為民婦主持公道!”
縣官眯眼瞧著她,不知又在打什麼主意。
期間,師爺幾趟進出簾後,來回在縣官耳邊傳著話。
沈清猜測,定是狗官見事情鬧大,不好糊弄,故去征求那簾後的人,眼下是否可以留下她的命,以服人心。
而那簾後的人,很大概率,是今日先放了她,日後再找機會解決她。
想到之後還會有性命之憂,沈清隻覺得心累。
可眼下也隻能打起精神,想辦法從這裏出去。
先活著,之後的事情再說……
在師爺幾次輾轉傳話後,縣官拍堂宣道:“鑒於本案有了新人證,本官在此宣判——高沈氏謀殺罪不成立!但高家欠趙員外的十萬兩白銀,須得即日歸還!高沈氏你可有現銀歸還債款?”
聞言,沈清沒敢鬆氣。
狗官隻是表麵要放了她,實際上還是要弄死她!
如果今日她無法還錢,必然還將入獄,之後……被人整死在牢裏。
所以她同樣要證明這份債務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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