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了點頭,示意林濤繼續講。
林濤說:「隻有頸部兩側的頸動脈這樣的大血管斷了才會致命。而且,這些血管斷裂後,會有一個往外噴血的過程,是需要幾分鍾時間才會喪失意識的。在這個過程中,懷著必死信念的人,有足夠的時間去多砍上幾刀。」
「關鍵的一點,是人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腎上腺素過度分泌,甚至連疼都感覺不到。」韓亮說,「所以從理論上講,這種極端手段的刎頸,也沒什麼做不到的。尤其是古代,霸王啊、虞姬啊,不都是刎頸死的嗎。」
「哇,你連法醫學都懂?」陳詩羽崇拜地看著韓亮。
林濤一臉無奈,顯然是在鬱悶:「明明重要的法醫學知識點都是我說出來的好不好?」
「刎頸,可見於自殺和他殺。」我看著林濤的表情,笑了笑,說,「刀數越多,越好判斷死亡方式。」
「哦?為什麼呢?」陳詩羽問道。
「很多種死亡方式,越複雜,反而越能說明是自殺。」林濤說,「比如前不久那個投河自盡的男孩子,不就是給自己的嘴巴上貼了塊膠布嗎?」
「確實,我還見過用上吊、服藥、割腕等多種方式都沒死掉,最後還是用鎯頭敲碎了自己的顱蓋骨,顱腦損傷死亡的。」我說,「刎頸案件中,如果好幾刀都是平行、密集的,說明什麼?」
「說明死者是固定體位下,被連續砍、切的。」韓亮說。
「聰明。」陳詩羽看了眼韓亮,甜甜一笑。
林濤咬了咬牙。
我點點頭,說:「那麼,怎麼才能在固定體位下行兇呢?其一,死者當時處於昏迷狀態,被割頸。其二,死者被約束、控製,沒有抵抗和逃避的能力。其三,死者自己形成。」
「那具體怎麼分辨呢?」陳詩羽問。
「每個案子都是不一樣的。」我說,「這樣,我來舉一個具體的案例吧。
「兩年前有一起案件,是一個家庭主婦在家中死亡。」我接著說,「報案人是她的丈夫,下班後回家,走到臥室門口的時候,就發現臥室裏都是血,於是就報案了。經過現場勘查,死者仰臥在臥室的床鋪中間,周圍的床單、被縟以及地麵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噴濺狀血跡,分佈非常均勻。經過屍體檢驗,死者的衣領往下翻捲,她的頸部有一個大創口,從創角的試切創來看,是切割、砍擊了好幾次形成的,頸椎前麵也有砍痕,頸部軟組織都斷裂了,兩側的大血管也都斷裂了。乍一看,非常像兇殺案。因為現場是一個封閉的現場,所以死者家屬認為是她丈夫作案。那麼,這個案子該怎麼去判斷死亡方式呢?」
林濤擺擺手,說:「這個案子,我們一起去的,我就不公佈答案了。我就解釋一下啥叫試切創。試切創是創口一角的拖刀痕,一般是死者在自殺的時候試探性的損傷,在自殺中多見。那麼,韓亮,你來猜猜這個案子如何定性?」
韓亮看出了林濤的挑釁,笑著搖了搖頭。
陳詩羽說:「她丈夫是下班後回家就發現這情況的,那麼我們偵查部門可以通過調查、監控、偵查實驗來判斷她丈夫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
我點點頭,說:「很好。調查也很關鍵。通過調查死者的丈夫下班、回家的時間,小區監控、電梯監控都可以判斷出他沒有作案時間。同時,我們刑事技術也給予了很大的支持。比如,現場勘查方麵,我們發現了遺書。」
「有遺書還說個啥啊?」陳詩羽說。
「不,很多關於自殺案件的信訪,都有遺書,而且都做過筆跡鑑定,但是家屬依舊不服,認為遺書是死者被凶手脅迫著寫的。」我說。
「哦,那不是天方夜譚嗎。」陳詩羽鄙視地說。
我笑了笑,說:「所以,我們要說服死者家屬,不能僅僅靠遺書。這個案子中,除了遺書,現場勘查也有其他方麵的支持。比如,現場的血跡分佈非常均勻,沒有空白區。啥叫空白區呢?打個比方,一個人站在死者的旁邊,切斷血管,血液是瞬間往四周噴濺的,但是凶手站著的地方,會因為凶手的遮擋而出現一個血液的空白區。沒有空白區,就表示沒有遮擋物,那麼凶手站在什麼地方行兇呢?」
陳詩羽和韓亮點了點頭。
我接著說:「除了空白區,還有噴濺血跡的原始形態。血液噴濺出來後,是以小點點的狀態遺留在地麵上的。如果有凶手,行兇完成後,必然要離開現場。凶手是人,不能飄浮,他隻能在地麵上行走,這一行走,肯定會破壞地麵血跡的原始形態,甚至遺留下血足跡。如果現場隻有均勻分佈的點狀噴濺血,那麼說明沒有人在事發後離開現場,也就說明現場除了自殺者,沒有其他人的存在。」
「這很有道理啊!」陳詩羽若有所悟。
「除了現場勘查,還有屍體檢驗也可以支持我們的論斷。」我說,「第一,死者的領口是往下翻的,為了更方便下刀,誰在殺人前,還會嫌衣領礙事?第二,最關鍵的,就是我剛才提出的問題。刀口是平行密集的,符合在固定體位下連續切割、砍擊形成。那麼,死者怎麼會一動不動引頸受戮?毒化檢驗排除了死者中毒昏迷,屍體檢驗排除了死者顱腦損傷或者窒息導致昏迷,屍體檢驗更進一步排除了死者被約束、威逼而不敢動彈,那麼,這樣的傷口,隻有死者自己才能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