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勇士(1 / 2)

“殺,殺,殺,好啊……”

正是第一個牌子兵殺人的場麵。他們站出來,舉著刀繞場一圈,然後笑著扯出來十個百姓,一腳踢到在地,一人對著一個,頭踩住腦袋,樸刀在脖子處輕輕比劃。腳下的百姓感覺到刀鋒劃過皮膚,又冷又冰,出於本能開始掙紮。

殺人者要的就是這種反應,隻有這樣才知道自己斬殺的是人而不是木頭。腳上用力,將腦袋踩到土裏麵,壓住掙紮。樸刀高高舉起來,等著圍觀人叫喊的聲音最響的時候,一刀下去,腦袋滴溜溜的在地上轉。殺人者浸著頸脖出噴出來的熱血,享受全場的歡呼。

殺人成了盛宴,百姓是待宰的祭品,士兵則在享用這場血肉宴席。不論是跪在地上的百姓還是高舉屠刀的士兵,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世道就是這樣的,亂匪要平,有刀是爹。借你人頭換些花銷前程,誰都不認為這有錯。

一牌子輪著一牌子,每殺完一批,下麵都會歡呼一次。噴出來的血,順著石頭縫彙成一條小溪,在往下流的時候慢慢幹涸,形成一條紅線,即使這紅線再小,青山掩不住。

殺人是為勇,誰殺的最快殺的最多,誰就是勇中最勇。在趙楓上場之前的八個牌子兵,除了第一組還守規矩,隻殺十人外。其他牌子均不留手,殺的興起,會再挑出一兩個試刀鋒。若不是百戶們覺得若讓一牌子人全部殺完,有獨吞功勞的嫌疑,肯定會有十人斬,甚至百人斬。為了兄弟部隊的友誼,最終留下十個祭品給趙楓一牌子兵。

事情本該是這樣,士卒們高高興興的殺完亂匪,帶著腦袋下山,然後耀武揚威的穿村過鎮,回到大營時候,記事官數完人頭,該賞錢的賞錢,該升官的升官。關於這些人的性命,隻會在史書上記下一筆:東南貨郎蔣反,平,斬四百餘。

這是史官最會用的筆法,翻開史書,比比皆是,殺亂匪,殺信徒,殺……筆筆文字,春秋筆法,寫書之人何曾見過其中場麵?

趙楓看著手下將最後十人給牽出來。他不安的踩著叫,感覺地上很不舒服,之前這裏還是石頭參雜著土塊的地方,現在石頭已經被血給浸透泡軟,踩上去如同踩到沼澤當中,要將自己吸進去。周邊滿是無頭的屍體,剛被殺不久的還在冒血,而更多是被血已流盡,凝固的血開始發黑。腥臭味吸引這蒼蠅,嗡嗡嗡的圍在上麵,這是它們最喜歡的味道。這裏是盛宴,也是墳場。

即將被作為盛宴祭品的最後十人,七男三女,都在三十歲上下。這些人俱都癱坐在地上,不吵也不鬧,如同鵪鶉一般聚攏在一起。開始他們也哭也喊也求也怕,半個時辰的斬殺,將他們求生的希望全部摧毀,現在,他們的腦子裏麵已經沒有念頭,隻希望快些結束。死其實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時候。

最後一批祭品,也是最後的高潮。士卒從上山之後未喝水吃飯,這麼長的時間,士卒感到口幹舌燥。不過此刻即使有酒有肉,他們也吃不進去,他們要的是更多的血和肉。

“殺,殺,殺,殺。”

祭品已經被牽出來,擺好了姿勢。趙楓的手下挨個站好,最前麵的位置留給趙楓。他們今日是第一次見這種場麵,有人害怕,有人惡心,也有人興奮。現在他們都向右看,看著趙楓,等他們的牌子頭動手。

趙楓聽著後方的喊殺聲,心也跟著跳動,越跳越快。手中的刀把已經被汗給浸透,摸上去有些膩。緩緩抽出半截,半截刀明晃晃的,刀身可以照見人。看著刀映出的人,還是自己嗎?頭發沾了汗,貼著額頭,散發著白色的水汽。半天功夫,胡子渣子已經長出來,兩頰也因為沒進食而陷下去,嘴唇幹裂,最難看的是眼睛,全是血絲,通紅的如同吃人赤鬼一般。

刀一點點的往外拔,很鋒利,吹毛可斷,想來砍下去會很順暢,動手快的話,可能連血都不會沾上。

這些人是活不了,看他們的眼神,都已經散開,即使自己不殺他們,他們這一輩子都可能都是這樣,和死人無異。

我的仁慈不頂用的,他們是不會被放過的。

動手啊,後麵的人需要血。

殺了他們,我才能繼續參軍,才能到日本去,那兒有十幾萬人要自己救。怎麼值得為這些注定要死的人擋著自己的路?

我是男人,我是勇士,現在就是證明自己的時候。

動手啊,動手,快一點,就當殺的是雞鴨豬牛狗,這樣自己就能解脫了。

趙楓拿著刀,一遍一遍的說服自己,手中的刀也是越握越緊,幾次他都想揮下去,揮下去就能和身邊的人一樣,就能發財,就能繼續自己的生活。

趙楓不認為自己是個聰明的人,很多時候,他渾渾噩噩,人雲亦雲的。現在,可以說是他自己最清醒的時候。趙楓知道為什麼自己要編這麼多理由,因為他從一開始,就不可能下刀殺無辜的人。

因為他知道自己還是人,做的應該是人事而不是畜生做的。

什麼是真的勇士?真的勇士是敢於堅持自己的良知,雖千萬人喊殺,我獨不殺。這是真的勇。

趙楓長嘯一聲,開心的笑了,這是他穿越以來笑的最開心的一次。既然下不了手,那就收刀回鞘,他對手下說道:“收刀回鞘,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