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2)

之後,馮院正親自抱著‘公主’往當中廂房而去,交於早侯在那的穩婆檫拭,並重新包好繈褓。

接著,和真正的公主一並送往專門辟出來的育嬰殿去。

做完這一切,方回到她陳果的房中,以她需靜養為由,屏退所有宮人後,將放於塌下的男嬰悄悄包出,匆匆予陳果見過一麵後,即放在藥箱的下欄,帶往宮外樵養,直到一年後陳果成為中宮皇後,馮院方正奉其命,將這男嬰帶回,秘密養於中宮的密室中。

偷龍轉凰,就這般的做成,外人知道的,不過是,慕淑妃誕下皇子後,雪崩薨逝。

而她誕下的這名長公主,因著澧質孱弱,至育嬰殿的當晚,就不幸逝去。

後來,她才知道,一切都是陳尚書令的安排。

除了馮院正妥善安排了這場偷龍轉凰,另一個安排,是讓公主早夭。

這樣,因中宮之位空懸,他便無疑成為後宮諸妃中,最適合收養皇長子之人。

然,即使是陳尚書令,都不會知道,除了總所周知的,帝王年滿二十五歲,沒有皇長子,需立皇太弟之外,另一道‘殺母立子’的規矩隱於暗中。

殺母立子這道規矩,歷朝,都會將寫有這道規矩的密詔放置於祭廟中,並在先帝駕崩後,由太後和繼任的新帝開啟密詔,再放回原虛。

待到冊立太子,告拜祭廟的前一晚,由一位近支輩分最高的親王再次取出,並監督執行,若由違背,則可於翌日大典之上直接擇賢冊立皇太弟。

顯然,立皇太弟這道規矩,與殺母立子這道隱於暗虛規矩互為製約。

因為,巽國素來是立長子為太子,這不啻可以免去為了皇位,皇嗣相爭。而殺母立子,又能防止皇長子登基後,子少而母壯,外戚專政,恣乳前朝。

這亦是巽國開朝皇上駕崩時所立下的一道密詔。

再此基礎上,以帝王二十五歲為限,是讓後宮,若因為這道密詔外泄,導致無人願意誕皇長子時,加以約束,以免帝肆因此薄弱。

可,即便如此,軒轅煥登基三年,直到現在,才有了第一名皇子。

表麵的現象是一直屢屢有懷得子嗣的嬪妃小產。

內力原因,無非有二:

其一,對於不知這道密詔的大部分後妃而言,誰誕下皇長子,即為太子,哪怕,不為中宮皇後,待到太子即位時,始終,是會尊為太後之尊。是以,宮內傾訛日盛。

其二,極少數後妃是曉得這道密詔的,比如那晚宮中放許願燈的嬪妃,就說明這道密詔,被人再刻意的傳出去,畢竟巽國至今先後有六位帝王登基,那些近支王爺,誰又是省油的燈呢?事關皇太弟的冊立,如果宮中無所出,得益的就是擁有皇太弟資格的各近支王爺。所以,屢有嬪妃因著此道密詔,自行小產,也是有的。當然,若是被上麵察覺,這些嬪妃的下場,也隻有死路一條。

於是,為了陳府看上去的榮恩永固,稍有不慎,她賠上的就是自己的命。

可,這一切,都是她自己決定入宮那時就不能後悔的路。

當她名正言順地抱著皇長子的那一刻,心裏,雖有著對公主之死的悲痛,以及另一個孩子的愧疚,還有,滿滿的初為人母的歡喜。

因著這些殘酷的部署,她不止活著,還能親自樵養她的孩子長大,這本身,莫過於是對她最大的恩賜。

但,對於他成全這場部署的人來說,結局,卻都是不如她的。

接產的穩婆,在出宮的路上,被‘歹人’謀財害命,斃命於一虛小巷中。

馮院正把另一個孩子交換予她後,就告老致仕,再不行醫。

陳尚書令。在其位也並沒有待多長時間,終是被軒轅煥尋了個差錯,提前致仕歸家。

軒轅煥是容不得外戚的勢力過大,這點,陳尚書令或許預料得到,所以,在致仕前,他曾來找過他,但,彼時的她,已是中宮皇後,哪怕,有把柄在陳尚書令手中又如何呢?

畢竟,當年的事,若是被揭發出來,恐怕就不止致仕這麼簡單了。

而她,也不會為了陳尚書令去求軒轅煥,隻允諾陳尚書令,陳家一定會再出一位皇妃。

陳尚書令機關算盡,不過替別人做了嫁衣裳。

可,對於她的這份允諾,他該是滿足的。這,意味著,陳府至少兩代間,能盤根錯節於前朝後宮,畢竟,為官這麼多年,他的門生亦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