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懺悔品第六(2)(3 / 3)

注釋

①實性:實性乃佛之異名,有二義:種性之義,法性之義。唯實宗謂性有真妄、真俗之別,於所立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中,以圓成實性為唯識之實性。就種性而言,有五種性,佛性、如來性等;就法之本質而言,有法性、理性等。真實之性,稱之為實性,其中之功德,稱為性德;原來即具有者,稱為性具,其體即緣起,稱為性起。②恒沙:恒河之沙。恒河沙粒至細,其量無法計算。經典中凡形容無法計算之數,多以恒沙、洹河沙一詞為喻。亦作恒邊沙、恒河邊流沙、殑伽沙、恒河沙數等。提示曾鳳儀《楞伽宗通》以“依佛”釋“報佛”,略雲:“報佛明於七識邊事,即八識所流第七識,恒與八識相依,故報佛為法性所流佛(依法身佛而成)。而七識與六識更相係屬,從中種種計著。若明知所計虛妄不實如幻,即如來藏覺了自心所現,即真即妄,即妄即真,故名法性所流佛。”曾鳳儀於此,將“自覺聖智於所緣之法相,隨順法性所流,成熟眾生,顯現報身佛相”的心識分疏出來,正可引來作為“於實性中,不染善惡,此名圓滿報佛”的注解。

經文

何名“千百億化身”?若不思萬法,性本如空;一念思量,名為“變化”。思量惡事,化為地獄;思量善事,化為天堂;毒害,化為龍蛇;慈悲,化為菩薩①;智慧,化為上界②;愚癡,化為下方③。自性變化甚多,迷人不能省覺。念念起惡,常行惡道;回一念善,智慧即生。此名“自性化身佛”。

注釋

①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稱。意譯作道眾生、覺有情、大覺有情、道心眾生。意即指求大覺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覺、智、道之意;薩埵,眾生、有情之意。與聲聞、緣覺合稱三乘。為十界之一。即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行圓滿、勇猛求菩提者。②上界:有二義:一是指色界、無色界等上界諸天,與“欲界”對稱;二是指天上界,為六道之一,與“下界”對稱,即包括無色界、色界及欲界諸天。③下方:指天上界以下之諸道,包括阿修羅、人、畜生、餓鬼及地獄;即與“上界”對稱之“下界”。提示《楞伽經》雲:“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禪定及心智慧,離陰(五陽)、界(十八界)、入(十二入),解說識相分(二乘法),觀察建立(自覺聖究竟差別相建立——菩薩自行化他法),超外道見,無色見(離斷常二見)。”此與六祖所說“自性化身佛”正可對讀互證。六祖自稱不識字,而於《摩訶般若經》外,又能通說《法華》、《涅槃》、《楞伽》等經大意,可知上文“即須廣學多聞”一句早為自己道破,實非目不識丁者。

經文

善知識!從法身思量①,即是化身佛。念念自性自見,即是報身佛。自悟自修自性功德,是真歸依。皮肉是色身,色身是宅舍,不言歸依也。但悟自性三身,即識自性佛。吾有一無相頌,若能誦持,言下令汝積劫迷罪,一時消滅。頌曰:迷人修福不修道,隻言修福便是道。

布施供養福無邊,心中三惡元來造②。

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

但向心中除罪緣,各自性中真懺悔。

忽悟大乘真懺悔,除邪行正即無罪。

學道常於自性觀,即與諸佛同一類。

吾祖惟傳此頓法,普願見性同一體。

若欲當來覓法身,離諸法相心中洗③。

努力自見莫悠悠④,後念忽絕一世休。

若悟大乘得見性,虔恭合掌至心求。師言:善知識!總須誦取,依此修行,言下見性,雖去吾千裏,如常在吾邊。於此言下不悟,即對麵千裏。何勤遠來,珍重好去。一眾聞法,靡不開悟⑤,歡喜奉行。

注釋

①從法身思量:當作“法身本具”。②三惡:有二指:一是指人之三種惡心,人有此三惡,故甚難加以教化。即:(1)心性狠毒鄙陋,不能接納善言。(2)器量狹小,常懷嫉妒,畏懼他人優勝於己。(3)若知他人勝己,恥而不加諮問。二是指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趣之略稱。③法相:法相亦指真如、實相,與法性同義。而聖文中此處之法相,係指諸法所具本質之相狀(體相),或指其意義內容(義相)。《大智度論》卷一謂,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俗眼觀之,則見是有;以慧眼觀之,則見是無;於此等諸法起執取相,故稱法相。④悠悠:憂思貌。《詩·小雅·十月之交》:“悠悠我裏。”裏通“悝”,憂傷。《詩·邶風·終風》:“悠悠我思。”亦可作遙遠、長久解。《詩·王風·黍離》:“悠悠蒼天。”毛傳:“悠悠,遠意。”馬瑞辰通釋:“悠悠即遙遙之假借,古悠、遙同音通用。”《楚辭·九辯》:“襲長夜之悠悠。”⑤靡:無。《詩·大雅·蕩》:“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不。《史記·外戚世家》:“其詳靡得而記焉。”提示法身佛以自性言,報身佛以智慧言,化身佛以行為言。一體三身自性佛者,人人自身心中本是具足,隻須信得及,把得住,心口一如,即是自性一體三身佛,毋庸妄向外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