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①動上有不動:自性本不動,即使在掄刀上陣的時候,自心仍然能夠如如不動,這就是在動上覓到了自心的真不動。②不動是不動:上一個“不動”是指無情之物,下一個“不動”作形容詞用。這句話的含義是說:無情之物是不動的,不要誤會禪境就和木石無情的不動一樣。③能善分別相:相,即種種差別事物的法相。對諸法相能措施裕如,因物付物而不動於心,叫作“能善分別相”,即是能善巧分別諸法相的意思。④第一義不動:第一義是指真理的究竟勝義而言。遠離空有兩邊,在諸法上,能夠不住一切亦不離一切法,是為中道真理的最勝義,為諸法義中最上最第一,所以叫作第一義。見得第一義於種種法上本皆如如不動,叫作第一義不動。提示諸法相同,是假非真;而隱顯於諸法相用根底裏的自性體,才是真實。隻要能夠“因物付物”、“即相用離相用”,不為諸法相用所牽纏,亦不灰滅地斷絕相用而求真實,這是學佛參禪的正法正辦。《楞嚴經》雲:“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雲何見所見?”本偈的大意,正與《楞嚴》相同。一般修禪人,不免誤以“枯坐為功夫,死水為無念”,而墜落“解脫深坑”。須知動中之靜是真不動,不動的靜斷佛種性,善分別諸法相用而不離勝義真不動,這是頓門宗下的正法正修。要之,禪不在言語上,卻亦不在靜默處;言語靜默都不犯,自顯勝義真不動。本偈動靜的大意在此。本偈中:“言下若相應,即共論佛義;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前《般若品》中亦曾說:“將此頓教法門,於同見同行,發願多持,終身不退者,須傳授從上以來默傳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不得傳付。損彼前人,究竟無益。恐愚人不解,謗此法門,百劫千生斷佛種性。”此兩段所說,實為頓門宗下法施的法式,應當參讀。《法華經》說:“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六祖正與佛陀遺意相合。儒家的《論語》上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又說:“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荀子·勸學篇》說:“不問而告,謂之傲(與躁同);問一而告二,謂之(訓多言);傲非也,非也,君子如響(小叩則小鳴,大叩則大鳴)矣。”又說:“未可與言而言,謂之傲;可言而不言,謂之隱;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瞥;故君子不傲、不隱、不瞥,謹順其身(訓人)。”綜上看來,儒佛聖賢施教的法式,也都沒有不同。免謗無諍之道,也就在其中了。
經文
時,徒眾聞說偈已,普皆作禮。並體師意,各各攝心①,依法修行,更不敢諍。乃知大師不久住世,法海上座再拜問曰:“和尚入滅之後,衣法當付何人?”師曰:“吾於大梵寺說法,以至於今,抄錄流行,目曰《法寶壇經》。汝等守護,遞相傳授,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名正法。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蓋為汝等信根淳熟,決定無疑,堪任大事;然據先祖達摩大師付授偈意,衣不合傳。”偈曰:
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②。
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③。
注釋
①攝心:謂心專注於一境,令不昏沉散亂。即於禪觀時,為使餘念不生,選擇閑處,數息調心,以防馳散,使心安住攝止於一境之中。禪宗對此之解說,據張說之《大通禪師碑》文舉出北宗神秀之說,以攝心為定慧之前方便;而南宗神會則反對看心看淨之坐禪,提倡起心照外,攝心澄內皆障菩提,強調頓悟見性。②迷情:指眾生迷惑顛倒的情識;即迷惑之眾生。亦指迷惑之心,與迷心同義。凡夫不知萬有之實相,而執著客觀界之事物,因此妄念不絕,故凡夫之心稱為迷情。③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禪宗自六祖慧能以後,衍成曹洞、臨濟、雲門、溈仰、法眼五派,故稱為“一華開五葉”或“一華五葉”。即以達摩祖師開創之禪宗為一華,五個宗派為五葉。“一華開五葉”是祖師付授偈意,蓋謂“五傳以後衣不合傳”。一華應是祖師達摩自說,五葉是指二祖至六祖共五傳而言。結果自然成者,指衣雖傳五葉,五葉以後,禪宗自然大興,所以說“結果自然成”。提示文中自“抄錄流行”起至“度諸群坐”止,若二十二字,似非六祖所說的話。六祖絕不教人記言記語去販豪語錄。恐係神會門下增加的話,為便利於爭取禪宗法統而有意滲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