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附錄 印順法師撰《神會與壇經》——評胡適禪宗史的一個重要問題(1)(3 / 3)

南方宗旨,在現存的敦煌本中,明顯的保存下來(南方宗旨與神會所說不同),可見敦煌本是以“南方宗旨”本為底本,增補些法統、稟承而成。慧忠知道“南方宗旨”本是添糅本,可見慧忠在先已見過《壇經》原本。從《壇經》的“曹溪原本”。添糅而成“南方宗旨”本;再由神會門下,增補為“《壇經》傳宗”本(詳如拙作《中國禪宗史》第六章“《壇經》之成立及其演變”中說)。胡適認定的《壇經》最古本,其實至少已增補兩次了。傳寫中的古代書籍,每每為人增補(或者刪削),禪書也不例外。胡適作《陶宏景的真誥考》(見《胡適文存》第四集),考得《甄命授》第二卷,將《四十二章經》的一部分抄襲進去了。我們不能見到增補的《四十二章經》部分,論斷《真誥》全部從佛經中來。這正如敦煌本《壇經》,有神會門下增補的“《壇經》傳宗”部分,我們不能就此說《壇經》全部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所以胡適的“很明顯的證據”,犯了以少分而概全部的錯誤。錯誤的根源,在不知敦煌本《壇經》成立的過程,而誤認敦煌寫本為《壇經》最古本。胡適的“最重要的證據”,舉了五個例證,是:“定慧等”“坐禪”“辟當時的禪學”“論《金剛經》”“無念”。為什麼最重要?原書(《神會集》卷七十六至七十七)說:我的根據完全是考據學所謂內證。《壇經》中有許多部分和新發見的神會語錄完全相同,這是最重要的證據。《壇經》的部分文句,的確與《神會語錄》相近,這也難怪要看作“最重要的證據”了。

在沒有分別考察以前,先要說到:慧能是老師,神會是弟子,這是胡適所承認的。慧能自己沒有著作,由弟子們記集出來。神會當然是繼承慧能的,那麼《神會語錄》中的語句,部分與《壇經》相同,為什麼不說神會采用慧能的成說?要倒過來說《壇經》是神會或門下所造呢?如說:神會沒有明說是老師所說,所以是他自己說的。但這種理由,至少在佛教著作中,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嘉祥吉藏的《三論玄義》(大正四五·一上)開端說:夫適化無化,陶誘非一。考聖心以息患為主,統教意以通理為宗。但九十六術棲火宅為淨道,五百異部縈見網為泥洹,遂使鹿苑丘墟,鷲山荊棘,善逝以之流慟,薩埵所以大悲。前四句是吉藏的老師興皇朗《中論玄》的開端話。下麵這幾句,是套用羅什弟子壽春僧導的話而略改數字。好像自己說的,其實是引用舊說。在佛書中,這種風氣極為普遍。有關神會著作中(《神會集》卷二百五十至二百五十一,二百二十七至二百二十八),發現有: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敬禮初發心。初發已為天人師,勝出聲聞及緣覺,如是發心過三界,是故得名最無上。過去未來及現在,身口意業四重罪,我今至心盡懺悔,願罪除滅永不起。前八句,見於《壇語》及《南宗定是非論》,一再引用,都沒有說明來處。其實這是引用《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三十九的(大正一二·五九○上)。次四句懺悔偈,有“四重”“五逆”“七逆”“十惡”“障重”“一切罪”——六偈。與神秀所傳《大乘無生方便門》的懺悔偈相同。《大乘無生方便門》僅“十惡罪”“五逆罪”“障重罪”——三偈(大正八五·一二七三中),這應該是東山門下的舊說(東山門下都是戒禪相結合的),神會引用而敷衍為六偈,也沒有說明來源。有關神會的作品,大抵引用舊說而不加說明,好像自己說的一樣。所以以《神會語錄》所說,來證明《壇經》由此拚湊而成,就難免錯誤了!再來分別考察。為了說明的方便,先評第三例“辟當時的禪學”(《神會集》卷七十九至卷八十四)。胡適引《壇經》的批評“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直言坐(原誤為“真心座”,依明本改)不動、除妄不起心”及“教人坐、看心、看淨、不動、不起”,比對《神會語錄》等,而論斷為:可知此種禪,出自北宗門下的普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