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附錄 印順法師撰《神會與壇經》——評胡適禪宗史的一個重要問題(3)(2 / 3)

《壇經》以“摩訶般若”為主,而神會一律改為“金剛般若”。這兩點,已如上麵所說。現在就胡適自己所知道的,略加評論。《神會集》(卷八十九)說:大概《壇經》中幾個重要部分,如明藏本的行由品、懺悔品,是神會用氣力撰著的,也許是有幾分的曆史的根據的。尤其是懺悔品,《神會語錄》裏沒有這樣有力動人的說法,也許真是慧能在時的記載。此外,如般若、疑問、定慧、坐禪諸品,都是七拚八湊的文字,大致是神會雜采他的語錄湊成的。付囑品的一部分大概也是神會原本所有,其餘大概是後人增加的了。為什麼知道《壇經》是神會(或門下)所造?主要是因為般若、坐禪等品,部分與《神會語錄》有近似的文句。那麼,懺悔品——見自性(三身)佛。自性懺悔,自性歸依等,就是“受無相戒”部分,不但《神會語錄》裏沒有這樣有力動人的說法,而是在現存有關神會的作品中,幾乎沒有這一類思想。神會在《壇經》中所說的戒,是一般的“齋戒”;懺悔偈與北宗相同。《語錄》中部分的文句相近,被作為從《語錄》中七拚八湊所成。而《語錄》中沒有這類思想,沒有這種有力的文字,那胡適憑什麼證據,不說這與神會無關,而說這是神會用氣力寫成的?到這裏,胡適的考據法——“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話”的信條,顯然已拋到九霄雲外,滑進了愛這麼說就這麼說的境界。而且,既覺得“也許是有幾分曆史根據的,也許真是惠能在時的記載”,為什麼還要說沒有根據的話,一定要說是神會用氣力撰著的呢!胡適所列舉的證據,早已一一證明其誤解。而從《壇經》自身——有關慧能與神會的事跡,論證為與神會及神會門下的傳說不合。所以,問題可以總結的宣告:一,《壇經》決非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二,神會門下補充了一部分——《壇經》傳宗。六胡適為了中國哲學史,接觸到中國的禪宗史。在巴黎、倫敦、發現了有關神會的作品,比對敦煌本《壇經》而作出神會造《壇經》的結論。他的結論是不足取的,但在禪宗史的研究上,仍舊是有貢獻的。胡適說:“一千多年中,幾乎沒有人知道神會在禪宗史上的地位,曆史上最不公平的事,莫有過於此事了。”(《神會集》卷七十三至七十四)這不能說不是實話;憑他的努力,神會北上努力於南宗的事跡,被發掘出來,這不能不說是難得的!尤其是有關神會的作品,他一再搜求,校正發表,對禪學及禪宗史的研究,給以參考的方便。考據,原不是以絕對的姿態來表示自己,任何大學者,也可能會有錯誤的,在研究的立場,即使是錯誤的,能引出問題,或搜集資料,對後來的研究者,也還是有所幫助的。所以,我並不以胡適論斷的錯誤而輕視,覺得在禪宗史的某一環節上,胡適是有了良好的貢獻!他的論斷錯誤,是不幸的。一個主觀的因素,引他踏上錯誤的歧途。他在海外發現有關神會的作品,如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的使他狂喜。他在《荷澤大師神會遺集》的《自序》中說:幸而他的語錄,埋藏在敦煌石窟裏,經過九百年的隱晦,還保存二萬字之多,到今日海外歸來,重見天日。

使我們得重見這位南宗的聖保羅的人格言論,使我們得詳知他當日力爭禪門法統的偉大勞績,使我們得推翻道原契嵩等人妄造的禪宗偽史,而重新寫定南宗初期的信史——這豈不是我們治中國佛教史的最應該感覺快慰的嗎?他是怎樣的歡喜!他不是佛教徒(還是十足的非宗教者),但就是這點古籍重光的收獲,使他欣慰。使他佩服神會精神的偉大,不滿神會的功績被埋沒,而立意要為他表揚一下。對於神會,他是多少有點感情了。然而,他雖然找到了有關神會作品,(民國十九年前)還沒有見到東山門下與雙峰的禪書,對南嶽、青原門下,也沒有認真的去認識一下。這樣孤立的、片麵的研究,使他過高的估計了神會。神會在他的心目中,越來越大,再也沒有記得禪宗裏還有別人,使他落入神會造《壇經》的歧途(大有非神會就沒有人會寫的樣子)。他的“南宗的急先鋒,北宗的毀滅者,新禪學的建立者,《壇經》的作者——這是我們的神會”!這種革命時期的宣傳標語,與實際距離太遠。而“在中國佛教史上,沒有第二個人有這樣偉大的功勳,永久的影響”,更是吹得離了譜。我想,假定神會讀到他的文章,也會被吹得哭笑不得的!我讀胡適有關禪宗史的文章,有一點難以理解,就是他筆下的刻薄,有時刻薄得出乎常情。例如說到天寶安祿山兵起,他說“當日備受恩寵的北宗和尚也逃散了”(《神會集》卷六十八)。後來又在上眉批,加上一筆“也許靠攏了”。這是用心刻薄的流露,與考據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