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蒙塵獨秀峰(4)(3 / 3)

免除徐樹錚、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段芝貴、王懷慶六人官職並驅逐出京。

可想而知,當晚陳獨秀若被投入段司令的京師衛戍區的執法處牢房,那可不是要了命嘛!

由於多位皖籍在京名流的聯名保釋,在大總統徐世昌的親自過問下,吳炳湘把陳獨秀關了三個月後將其取保釋放。

接司法程序,陳獨秀貌似認真地填寫了具結書:

前因為人撒發傳單,破壞社會道德,實屬不知檢束。自被查拘,頗為覺悟。以後安心學問,並在北京就正當職業,以謀生計,不再作越出法律範圍舉動。

有道是“‘永不翻案’靠不住啊”!被安徽同鄉會接回家後,陳獨秀變本加厲地“過激”起來,後來違反保釋規定,擅自離京,在武漢發表“過激”演講被報紙刊登出來。於是,吳總監勃然大怒,決定在陳獨秀回京後將其立即收監!或許又是不知哪位在體製內的皖籍人士的通風報信,這才有了李大釗化裝成年關收賬人親自駕車將陳獨秀送走的一段黨史傳奇。

轉了一圈兒,陳獨秀又把《新青年》帶回了其發祥地—上海老漁陽裏環龍路二號。

民國十年(1921年)10月4日下午,陳獨秀正在樓上午睡,忽聽天井裏一陣嘈雜,他趿鞋下樓探看,卻見剛才被高君曼拉著打牌的楊明齋、包惠僧、周佛海和柯慶施被法租界的巡捕圍住。懵懂中,他和所有的在場者,包括積存的《新青年》和印刷器材,都成了巡捕房的戰利品。後因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花了大價錢聘得著名的洋律師為他們辯護,而且馬林還曾對巡捕房表示過“意思”。二十多天後,陳獨秀等人被保釋,巨額罰款也是那位馬林先生提供的。本來陳獨秀挺煩這位指手畫腳的荷蘭人,這次出獄後,他才對馬林有了好感。

一年後的8月,巡捕再次闖進此宅逮捕了陳獨秀。這一次,他在法國人的監獄裏待了十天,也是法租界迫於社會輿論,判罰大洋四百元後釋放了他。

對了,還有一次陳獨秀是在石庫門房子裏被捉拿,隻不過那是被“自己人”誤捉,虛驚一場。那是“五卅運動”期間,陳總書記帶中共秘書處的任作民同去一幢空著的石庫門房子裏,這一老一少的行動難免有些鬼鬼祟祟。入內一會兒,突然房外有人拍門山響,一開門,卻被一夥人撲翻在地並縛住。陳、任二人自不敢報家門,那夥人遂以抓到兩個奸細的興奮心情將其押解至上海總工會。是一位又高又瘦的青年領導人出麵接收的。對方一見老“奸細”,稍一怔,連忙當眾厲聲審問是否為搗亂工人運動的壞人?待二人表示絕非壞人後,便下令將二人立即釋放。出門後的陳總書記一定和任作民相視大笑,因為他們知道,抓他們的,是警覺過分了的工人糾察隊的弟兄們,而“審問”並釋放他們的,乃本黨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副委員長兼上海總工會負責人劉少奇同誌。因黨的最高領導的身份不便暴露,機敏的劉少奇隻得不動聲色地將戲演了下來。

此事絕少人知道,若不是鄭超麟偶從一位地下交通員處聞知,此次“被捕”真要絕版矣!?

大概就在房東家裏嵌著標誌牌的地方,當時陳獨秀掛了一塊小黑板,他在上麵很不客氣地寫著一行字:

會客談話以十五分鍾為限

不知這個“限時令”對革命同誌是否適用。民國九年(1920年)春住進這裏的陳獨秀,把他的家當成了《新青年》編輯部,更當成了中國共產黨的籌建辦公室。

暮春,一位神秘的俄羅斯中年男子就曾在一位大個子中國人的陪同下,頻繁造訪此宅,十五分鍾對於主客所談的重大話題來說,顯然太短太短!

這位“老毛子”叫“吳廷康”,即維經斯基,是一位蘇共特使。那位陪同者兼翻譯是華裔蘇共黨員,早年從山東平度闖海參崴的華僑領袖楊明齋。他們出示了北大李大釗寫的介紹函。他們來華的目的十分明確,即考察中國各種激進的政治團體的實力,進而組建中國共產黨。雙方一拍即合。早期中共幹部包惠僧甚至說兩人“一見如故”!

新解密的史料證明,當初,比之手無寸鐵隻會講書辦刊物的中國大學教授們,聯共(布)決策層更勢利地看好了擁有南方割據政權和國內第一大黨的孫中山。也就是說,他們本來打算讓孫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與領導者!隻因孫氏不為所用,他們才轉而選擇了手無寸鐵但卻理想純真的著名教書先生陳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