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哄始於何時?何地?並由何人帶頭?失考。不過,一般說來,起哄大概源於原始社會先民的狩獵生活。當時,生產工具極其簡單,人們即使想逮到一隻兔子,也必須有很多人形成包圍圈,追逐不停,吆喝之聲更如雷貫耳。那喧騰的、鬧哄哄的場麵,實在就是一次大起哄。顯然,這是原始生產方式的產物;此時、此地,起哄並無壞處。
後世的起哄,則大謬不然。魯迅對於起哄,曾經生動、形象地揭露說:“假使有一個人,在路旁吐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著,不久準可以圍滿一堆人;又假使有一個人,無端大叫一聲,拔步便跑,同時準可以大家都逃散。真不知是‘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然而又心懷不滿,罵他的莫明其妙的對象曰‘媽的!’”(《花邊文學·一思而行》)諸如此類的莫明其妙的起哄,在曆史上,簡直是不勝枚舉。明朝的大畫家沈周,曾寫過一首詩,叫做《虎來》。沈周家居江南長洲水
鄉,怎能見到有虎來?原來,他這首詩正是描寫鄉民聽信訛言而起哄的情景:“成化十一年(1475)九月,訛言虎至爭慌惚。我謂虎至豈水鄉,況少
翳與林樾。前村漸報咥老翁,西村少年撲見骨。未昏家家柵豬犬,四鄰緩急莫相越。昨聞鄰子說果見,夜聞嗷哮竦毛發……聳軀哆吻首闖地,瞋目眈眈兩杯凸……”(錢謙益《列朝詩集》丙集)你看,無中生有、起哄說虎的結果,不僅鬧得全村沸沸揚揚,不得安寧,更有人添油加醋,說已看見老虎,它的眼珠,鼓起來像兩隻大茶杯!更荒誕的是,崇禎末年,上海哄傳“夜有猴精作怪,到處敲鑼擊竹。更有目見其形者,群起而趕,趕至天明,毫無影響。如此而大家小戶,臥不貼席矣。”(姚廷遴《曆年記》)這些,還不過是一村、一縣的起哄,其鬧哄哄的後果,畢竟隻限於一隅之地遭殃。而元末、明中葉、明末、清初的“拉郎配”,鬧得從城市到鄉村,雞飛狗跳,涉及麵達數省之多。那種幾乎舉國若狂的情景,比起今天電影、戲曲所描寫的,有過之無不及。如隆慶二年(1568)正月十五日,訛傳朝廷命太監到南北各省選宮女,結果“民間嫁娶,為之一空,妍蚩老幼,不得其配,甚有無複人道,徒務苟合者。”(錢玉卿《鹿
苑閑談》)這種強拉伴、亂湊合的婚姻,造成了無數悲劇。尤其荒唐可笑的是,與此同時,又訛言還要選寡婦一起送入京中,“於是孀居老少之婦,亦皆從人。……有人為詩曰:大男小女不須愁,富貴貧窮錯對頭。堪笑一班貞節婦,也隨飛詔去風流!”(田藝蘅《留青日劄》卷九)
對於古之起哄,請君切勿作笑談。因為,在現代,甚至就在你身邊,形形色色的起哄,我們見的還少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人類曆史上一次無前例的大起哄。在現實生活中,你如果稍稍留心一下,就可以看到:馬路上,圍著一大群人,造成交通堵塞,究其故,不過是看兩個年青人因自行車相碰而互相指責;一種產品,受到消費者歡迎,廠家便競相效尤,紛紛生產,於是很快便形成產品積壓,無人問津……如此等等,起哄的現象,可以說司空見慣,不知白白耗費了多少人的時間、精力、物力!
決非危言聳聽:起哄實在是國人的劣根性之一。究其底蘊,與我們民族傳統的思維方式有關:多數人缺乏深邃的理性思考,而隻愛作表麵的觀察。因此,起哄的全稱,是“瞎起哄”,一個“瞎”字,把問題的實質
一針見血地點出來了:瞎者,盲也;起哄是盲目性的產物。大至於國家,小到個人,隻有克服盲目性,才能逐步杜絕起哄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