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真正從未來考慮的話,還是男大女小的好。因為女人在30歲以後會很快老去,但男人在三四十歲的時候變化不是很大,而這個時候的婚姻很可能會因此發生很多波折。當然,這仍然是男性社會的原因。如果有一天,男女真正平等,也許女人老得就沒那麼快了,男人也沒那麼滋潤了。
那麼,現在我們重新回過頭來,看看那個女孩子的問題。她已經表達了這樣一種觀念,然而她內心深處仍然是自卑的。她不敢向人家表達。不過在這個時候,女孩子就不必像上麵的男生那樣采取那麼多的選擇了。她可以用寫情書的方式向自己所愛的人表達自己的內心,可以通過某種活動和他接觸,看看他是否對自己有意思,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紅娘”,即自己很要好的朋友,可以讓朋友去以最巧妙的方式探聽一下對方的心聲。這樣也不顯得尷尬。
第6講兩個女友都喜歡,怎麼辦
來信:
高中時候的女朋友我們經曆了很多波折。我追了她兩年,最後她答應了。現在讀大學了,我們分開了。我又在我們學校找了一個,我不知道我喜歡哪個?一個和我經曆了很多,一個對我特好,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怎麼麵對她們兩個?坦白說我兩個都喜歡,我不知最後該怎麼辦?
分析:
一個人對愛情的認識往往是多角度的,戀愛幾次的人可能和戀愛一次的人對愛情的看法大不相同。第一次戀愛的人往往對愛情持理想態度,加入了太多的理想和幻想,於是他的戀愛是一種創造性的戀愛,然而這種戀愛往往又是很可怕的,因為一旦與現實接觸,那理想的氣息全無,人的現實的本性顯露了出來,失望也就隨之而來,悲劇也便跟著你的背影進來了。
人們為什麼會對初戀記憶深刻,完全是這種對情感的幻想和創造。在這種愛裏,愛人可能早已不是那個真的人了,是一個被創造出來的理想化了的人。但這種愛往往又是極美的,因為與理想和創造同在。尼采一生都喜歡那個初戀的人,大概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吧。
理想主義者往往執拗於自己的理想,對初戀者也往往記憶深刻。
但第二次戀愛就有所不同。初戀中的痛苦使他有了經驗,這經驗便是向現實與成功靠近。於是,他適應了。再後來就完全地放棄了創造對方,隻考慮是否適應對方。在這個時候,兩個人是靠本性在吸引對方,是靠本性在適應對方。對對方的不滿與失望少了,能容忍對方的缺點了。創造的痕跡少了,自然的流露多了。也就是真顯現出來了。戀愛的心理終於成熟了,可以通往婚姻了。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再看看這個谘詢者的問題便一目了然了。先前那個是被他創造過的,痛苦過的,幻想過的,理想化了的,所以愛與痛的記憶都相對深刻,這記憶常常會浮現出來提醒他的過去。而這愛的記憶常常被藝術家和哲學家推崇,所以人們竟也相信這才是真正的愛。其實我們被蒙蔽了。每一個戀愛的人都知道,每一次的愛都是真心的。雖然對愛的投入不同,感受不同,創造不同,但都是真的。事實上,從生命的常性來看,人應該追求那些讓自己快樂的情感,且這份快樂應該是自然的,而不是被誇張了的,這種快樂才是長久的,永恒的,因為在這種快樂的愛中,人的本性被保存,人自由了,自在了。
我們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看他們的這兩種愛。前一種愛更多的是出自於一種不自覺,一種對美的混沌之愛,一種難以理清的愛。後一種愛更多的是一種自覺的愛,是參與了道德的愛。如果我們把前一種愛稱為靈性的愛的話,則後一種愛可稱之為道德的愛。這種道德絕非僅指我們強調的那些現實的理念,如善良,大方,正直,寬厚等,而且指在這種道德修養下的淳厚的靈性。這是更為樸素的道德之愛。
那種靈性之愛很可能是單純的,單方麵的,對對方缺乏了解的,所以會伴之以深深的痛苦,絕望,最後往往是悲劇。而這種淳厚的道德之愛則不同,它是深入接觸後的愛,是對愛人真正的人性之愛,它也許沒有過分的愛,但也少有過分的痛,它是中性的,平和的,適宜於人性的愛。這種愛可以永恒,而這永恒便是以婚姻來實現。
所以,現在的他,我認為應該選擇後者,而不是前者。但是,我們仍然不能抵毀前者。愛是無需指責的。
第7講:他要分手,我該怎麼辦
來信:
我很愛他,他也很愛我,但是不久他提出和我分手。我問他原因,他竟說:“咱們在一起老吵架。”這就是理由。我該怎麼辦?我不想和他分手。
分析:
對於愛,今天的人們過於自負。人們都說自己是愛對方的,可是不知如何去愛。為什麼老要吵架呢?這說明他們不知道愛的藝術。
什麼是愛?如果我們這樣去問,人們會在腦子裏想一想,會脫口而出:愛就是心裏有對方,時時想著對方。這是一種觀念上的先入為主。如果沒有對方,就是不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