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1)

美國著名的人際關係學家戴爾·卡耐基曾經講述過這樣一件事:

卡耐基的住所位於紐約的地理中心點上,從他家步行一分鍾,就可到達一片森林。春天的時候,黑草莓叢的野花白白一片,鬆鼠在林間築巢育子,馬草長得高過馬頭。這塊沒有被破壞的林地,叫做森林公園——它的確是一片森林,也許跟哥倫布發現美洲那天下午所看到的沒有什麼不同。他常常帶雷斯到公園散步,雷斯是他的小波士頓鬥牛犬,一隻友善而不傷人的小獵狗。因為在公園裏很少碰到行人,他常常不替雷斯係狗鏈或戴口罩。

有一天,卡耐基和他的小狗在公園遇見一位騎馬的警察,他好像迫不急待地要表現他的權威:

“你為什麼讓你的狗跑來跑去,不給它係上鏈子或戴上口罩?”他申斥卡耐基,“難道你不曉得這是違法的嗎?”

“是的,我曉得,”卡耐基回答,“不過我認為它不會在這兒咬人。”

“你認為?法律是不管你怎麼認為的。它可能在這裏咬死鬆鼠,或咬傷小孩子。這次我不追究,但假如下回我再看到這隻狗沒有係上鏈子或套上口罩在公園裏,你就必須去跟法官解釋啦。”

卡耐基客客氣氣地答應遵辦。

可是雷斯不喜歡戴口罩,卡耐基也不喜歡它那樣,因此他決定碰碰運氣。事情起初很順利,但接著卻碰到了麻煩。一天下午,他們在一座小山坡上賽跑,突然又碰到了一位警察。

卡耐基決定不等警察開口就先發製人。他說:“警官先生,這下你當場逮到我了,我有罪,我沒有托辭,沒有借口了。上星期有位警官警告過我,若是再帶小狗出來而不替它戴口罩就要罰我。”

“好說,好說,”警察回答,“我曉得在沒有人的時候,誰都忍不住要帶這麼一條小狗出來玩玩。”

“的確是忍不住,”卡耐基回答,“但這是違法的。”

“像這樣的小狗大概不會咬傷別人吧。”警察反而為他開脫。

“不,它可能會咬死鬆鼠。”卡耐基說。

“你大概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他告訴卡耐基,“我們這麼辦吧,你隻要讓它跑過小山,到我看不到的地方——事情就算了。”

卡耐基處理這種事的方法是,不和警察發生正麵交鋒,要承認警察絕對沒錯,自己絕對錯了,並爽快、坦白、熱誠地說明這點。因為站在對方立場說話,整個事情就在和諧的氣氛下圓滿解決了。

“以情動人”說得是一種說服的方略,也是一種說服的效果,其最基本的要點之一是巧妙地誘導對方的同情心理或感情,以使被說服者信服。

如果說服的一方特別強調自己的優點,企圖使自己處處占上風,對方反而會加強防範心。所以,應該先故意點破自己的缺點或錯誤,暫時使對方產生優越感,而且注意不要以一本正經的態度表達,才不會讓對方乘虛而入。

如果我們知道遭受責備在所難免,何不搶先一步,自己先認罪呢?人心是很奇特的,當對方發覺你已承認錯誤時,便不好再多指責。如當你有求於對方時,一開始你就說:“我這可能是無理的要求”“我說這些話可能有點魯莽”或“我說的話雖是過分點”,此時,即使你說的話確實令對方感到厭煩,對方會因你語氣謙和無法當麵指責。在這種情況下,十之八九他會以寬大、諒解的態度對待你,忽視你的錯誤。如果反複使用,則更能加強效果,還會使對方輕易地聽完你的要求,並接受你的要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