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曼不愧是潮女。她是個性的先鋒,單單就女人主動提離婚這條,在20世紀20年代,已然是破天荒。男人拋棄鄉下小腳老婆的有,但主動“拋棄”從美國西點軍校畢業的丈夫的,隻有小曼一位。小曼從沒想著嫁入豪門,釣到金龜婿,做個官太太,她心裏有一把尺,什麼值得,什麼不值得,她有自己的標準,與世俗的標準迥異。罵她的人不少,梁啟超在婚禮上就對她一通教訓,婚禮之後還不忘寫信表示憤懣,至於徐誌摩的朋友,有的更對她十二分不滿意。真正的叛逆,是遵從自己的內心,而非別人的意願,活出自在。小曼在女性解放這件事上,確實走到了許多人的前頭。她的戀愛史,被她記在日記裏,那一種奮鬥,感人肺腑。
小曼是少有的作女。她我行我素,恣意妄為,揮霍青春如烈火烹油。她玩樂,晝夜顛倒,她是民國的“夜店咖”,上舞場玩到深夜,第二天起不了床,她的一天是從中午開始的;她還熱衷捧伶人,認了不少幹女兒;她抽煙,啪嘰啪嘰,和煙友躺在榻上,迷迷醉醉,徐誌摩也隻能窩在她身後打盹兒;她很少吃正餐,要吃就去吃大餐,她還愛吃零食,小嘴不停,吃得上火,唱戲都唱不出;她犯懶,徐誌摩讓她寫東西,她寫一小會兒就嫌累,誌摩的手稿,她也不以為意,隨便一放,丟了不少;她是好日子不好好過,誌摩讓她北上,她執意不前往,她怕見北平那些人,還是上海更自在;她跟丈夫發火,一杆煙槍擲過去,敲碎了誌摩的眼鏡片,碎玻璃掉了一地。
小曼是個病女。她的母親生了九個孩子,隻活了小曼一人。她從小身體就弱,動不動就心慌、氣短、頭痛、甚至昏厥。她與誌摩戀愛時,因為愁悶,住了幾次醫院;與王賡離婚,發現懷了他的孩子,偷偷跑去打胎,手術不太成功,導致身體更壞;到了上海,小曼晝夜顛倒,生活不規律讓身體也越發糟糕,她容易昏厥,不是這裏疼,就是那裏痛;她便秘,要用香油灌腸才能排便。直到有人按摩,又抽鴉片,才得到緩解。小曼晚年得肺氣腫,痛苦不堪,經常要靠稀有藥品才能維持生命。1949年,四十七歲的小曼肝胃不和,隻吐不吃長達三個月,睡了十三個月才好。如此病痛,小曼能活到六十多歲,已經算是奇跡了。但無論病成怎樣,她依舊是“衣薄臨醒玉絕寒”,風姿難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