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領導人的品德之高低,往往集中反映在如何認識和對待權、人、利這3個基本問題上。寶鋼各級領導人員要牢記胡錦濤的教誨:“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正確認識和對待權、人、利。
二)正確認識和對待權
擁有職務權力是領導人員區別於普通群眾的最顯著特征。領導的本質是服務,“權為民所用”,職務權力必須用於為民服務。為此,寶鋼的各級領導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兩個意識,即“權力就是責任”的意識和“權力必須接受監督”的意識。
胡錦濤指出:“領導就是責任。加強黨性修養,增強責任意識,是對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責任重於泰山。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牢記肩上的重任和使命,牢記黨和人民的重托,強化責任意識,帶頭落實責任製。”李源潮在2008年中管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指出:“國有企業領導人要特別強調責任意識,這種責任包括對國家的資產責任,對企業、對職工的企業責任,對民眾的社會責任。”
寶鋼老領導始終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在寶鋼創業最艱難時敢於承擔責任。1980年12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寶鋼要“調整、退夠、下好”,寶鋼麵臨停建的困境。但是,已引進設備36萬噸,到貨16.8萬噸;進口材料25萬噸,已到12萬噸;基本建設員工達到6萬人,生產骨幹已調集1萬餘人,下馬損失太大了!時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和寶鋼工程指揮部政委、黨委書記的陳錦華,這次會後返回寶鋼,整整一周寢不安眠,食不甘味。他想得最多的是對國有資產、對員工隊伍的責任。經過慎重思考,他以個人名義給國務院領導寫信,提出:“如果不作下馬處理,而叫緩建,即在國家給寶鋼安排下馬必不可少的開支金額內增加幾千萬元,讓工程在緩中求活。這對於穩定隊伍情緒,減少損失,對於今後的建設,以至於對國內外影響都是有利的。”在他和有關同誌的共同努力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最終改變了停建寶鋼的決定。
對於企業領導人員而言,責任意識首先體現為效益意識—企業必須創造財富,國有企業必須具備為國家、為人民創造財富的意識。寶鋼老領導當年說得最多的一段話就是:“國家給寶鋼投資了300億元。這300億元,在日本會產生怎樣的效益?在韓國又會產生怎樣的效益?寶鋼是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鋼鐵聯合企業,必須有高效率、高效益,才能名實相符。”同時寶鋼始終強調要對員工、對用戶、對股東、對社會負責。寶鋼在自身的改革中始終緊抓落實責任製這一關鍵。
“權力必須接受監督”。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任何正派的人都不應當懼怕監督。能否自覺接受監督,這是對領導人員是否做到“權為民所用”最直接的檢驗。監督是和民主聯係在一起的。
我黨曆史上有過著名的“窯洞對”—1945年7月到延安考察的民主人士黃炎培與毛澤東的對話。當黃炎培談到能不能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曆史周期律”問題時,毛澤東回答:“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律。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寶鋼強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提出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防腐劑,著力推進陽光選人用人,陽光管理薪酬,陽光使用公款,陽光采購銷售和陽光推進工程項目建設等等,努力建立起一套權力監督體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