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寶日汽車板公司(BNA)發生了一起因嚴重違章導致員工死亡的事故。這起事故對公司上下震動很大,BNA決定出台安全禁令以強化安全管理。但是,過去往往發生有令不行、有些規定不落實的問題。BNA領導認識到,必須讓最了解現場情況、最有發言權的員工,參與到安全禁令製定的全過程中去,通過員工主動和有效的參與,保證安全禁令的嚴格執行。
BNA以幾十條常見違章為內容,向生產部全體員工下發了調查問卷,要求員工篩選出可以成為安全禁令的條款。其中“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等四條規定獲得了較高的認同度,沒有爭議地成為醞釀推出的首批安全禁令。BNA投產以來發生的四起嚴重事故,有兩起是因為員工用手觸摸了運行中的帶鋼或設備而導致的。為此,BNA管理層認為禁令中有必要加上第五條,即“嚴禁身體任何部位直接接觸運行中的設備及帶鋼”。可是,在這次問卷調查中,此項規定的認同率僅為25%。
為什麼有了兩次血的教訓,大部分員工還是不認同將這項內容列為安全禁令呢?通過深入溝通和分析發現,員工們雖然都知道作出此項規定的重要性,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著很多細節問題沒有解決,規定一旦下達,難以落實。BNA的管理者與員工們開展討論,員工們列舉出87項在操作中無法避免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觸摸運行中的設備及帶鋼的情況。BNA分作業區、分廠(部)、安環組和公司四個層麵,由易到難分別解決了這些問題。當再次開展問卷調查時,員工認同率達到80%以上。在此基礎上,“嚴禁身體任何部位直接接觸運行中的設備及帶鋼”的安全禁令出台了,全體員工嚴格遵守,之後無一例違反禁令的情況發生。
實踐告訴我們,製度的落實和製度怎麼製定有很大的關係,製度的有效製定和執行,要從直接執行者的角度來考慮,隻有真正做到尊重員工、依靠員工,事先將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最大限度地解決,才能使嚴格管理真正落實,才能使執行力從根本上得到提高。
五、在正確處理矛盾中追求和諧與穩定
中國國有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是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存在著大量矛盾的環境。正確處理各類矛盾,構建和諧企業,維護企業穩定,進而維護社會穩定,就成為我們麵對的重大課題和考驗我們執行力的重要標誌。
1.用毛澤東1957年的經典論述作指導。國有企業遇到的各種矛盾,幾乎都屬人民內部矛盾。半個多世紀前,中國共產黨執政不久,就敏銳地認識到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性。1957年2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發表了著名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這個講話的第九部分是“關於少數人鬧事問題”。毛澤東指出:“為了從根本上消滅發生鬧事的原因,必須堅決地克服官僚主義,很好地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恰當地處理各種矛盾。隻要做到這一條,一般地就不會發生鬧事問題。”這裏,明確地提出了防止鬧事的3條基本措施,即“堅決地克服官僚主義”(注意“堅決地”),“很好地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注意“很好地”),“恰當地處理各種矛盾”(注意“恰當地”)。這3條至今仍可以作為我們防止不穩定因素發生,主動實現和諧的基本措施。毛澤東還指出:“如果由於我們的工作做得不好,鬧了事,那就應當把鬧事的群眾引向正確的道路,利用鬧事來作為改善工作、教育幹部和群眾的一種特殊手段,解決平日所沒有解決的問題。應當在處理鬧事的過程中,進行細致的工作,不要用簡單的方法去處理,不要草率收兵。”“在我們這樣大的國家裏,有少數人鬧事,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倒是足以幫助我們克服官僚主義。”這裏,又告訴我們,一旦發生了鬧事,應當怎麼正確處理。他要求全黨利用鬧事來改善工作,來教育幹部和群眾;要求處理鬧事必須進行細致的工作。這對於我們做好新形勢下的維護穩定工作,消除不和諧因素,也是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