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Day19(1)(1 / 1)

昨天下午在碎石山上看見了日暈,晨起持續大風。狂勁北風夾雜著小冰雹,把左臉都快要打爛。風暴持續一個小時後停歇,不久便在一條溝裏遇狼。先是一隻狼從前方沿著土埂小跑,又覺得眼花,土埂後有一黑物閃爍,果然也是隻狼,便盯著隱狼看它去向。隱狼完全現身一會兒後又不見了,再看前狼朝我直奔而來。先是放倒車子,故意和車保持一點距離,是想傳達我可不是一個人孤軍奮戰。這招貌似不管用,如果自行車能彎彎車把,向狼打個招呼就好了。我又扶起車子,用身體靠住,萬一時刻還能充當下防彈衣。

狼,時而橫切,時而直行,時而撲騰,總之慢慢接近。

心裏略有緊張,或許是激動,此行首次遇狼。

回頭查看退路,以便緊急之需,卻見先前隱狼像尊羅漢似地蹲著。耷拉著舌頭,慈眉善目的,態度還算端正。沒有理睬,它的行動受前狼操控,隻要和前狼搞好關係即可。僵持了十多分鍾,前狼也沒再敢靠近,左右徘徊著。受缺水影響,又這麼僵持著,心裏極鬱悶,朝狼嗬斥起來,什麼兩塊肉過來啊,爺正缺吃的之類的。前狼一頓,後退兩步,隨後與後狼彙合從土埂後麵遠去了。趁勢,我裝模作樣原地快跑,嘴裏吆喝,“回來啊!爺好不寂寞!”某狼猥瑣地回瞥一眼,跑得更快了。相比狗,喜歡狼,不幹你時絕不吭聲,幹你時絕對血盆大口。哪像狗,汪汪個不停,虛張聲勢。

對於在荒原中行走的旅人,野獸是亙古不滅的話題。

以羌塘為例,野獸主要有兩種,一是狼,二是棕熊。還有兩個替補野獸,分別是野犛牛和烏鴉,把它們列入殘忍一類自有道理,並非隻為“四大殺手”湊數。防範野獸傷害,首先不要有害它之心,人與動物在本能上的情感是一樣的。

此次遇狼七次,其中五次是對狼。這是指看清臉的,幽魂般閃爍的不配我記錄在案。狼現在的社會屬性多是神雕俠侶模式,一隻在前麵佯攻,一隻在後麵守著,這種一前一後是基本戰略。首先不要緊張,野獸是能嗅到人的恐懼氣息,其次不要後退,後退就等於承認自己是獵物。不要做過大的肢體語言,狼可讀不懂手語,覺得安全時拍個照片沒問題。敢於凝視對方的眼睛,進入僵持階段。僵持時間少則幾分鍾,多則半小時,當狼搞不懂你且不覺得你有什麼危險,就會彙集一處從山坡後溜走。要知道,狼不缺食物,搞定一隻鼠兔比搞定一個比自己身形大的人要輕鬆的多。即使它饑餓,它首先也要評估自己能不能搞定你。而你要傳達給狼的信息就是,我對你沒興趣,也不怕你,更不會給你看身份證。

至於集團軍似的狼群很罕見了,真的,好多年沒聽見過了。假使遇上,且它們隻有你這一塊肉的話,就不好說了。事實上,這麼多年來,鮮有狼傷人事件,但這麼多年來,恐狼的流言依舊漫天飛。尤其是什麼狼從身後趴在你肩上,等你回頭時咬住喉嚨一口斃命,摻雜了人們太多的想象。《最後的獵人》裏老獵人說過一句話,“狼從不害人,隻傷害汪汪叫的狗,都是教科書把它們寫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