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病隙碎筆4(1 / 3)

有位學者朋友給我寫信,說我是“證明了神性,卻不想證明神”。老實說,前半句話我絕不敢當,秉性愚頓的我隻是用著傻勁兒,希望能夠理解神性,體會神性;而對後半句話我又不想承認。不過確實,在我看來,證明神性比證明神更要緊。理由是:沒有信仰固然可怕,但假冒的“神”更可怕——比如造人為神。事實是,信仰缺失之地未必沒有崇拜,神性不明之時,強人最易篡居神位。我們幾時缺了“神”麼?灶王、財神、送子娘娘……但那多是背離著神性的偶像,背離著信仰的迷狂。這類“神明”也有其性,即與精神拯救無關,而是對肉身福樂的期許;比如對權、財的攀爭,比如“樂善好施”也隻圖“來生有報”。這不像信仰,更像是行賄或投資。所以,證明神務先證明神性,神性昭然,其形態倒不妨入鄉隨俗。況且,其實,唯對神性的追問與尋覓,是實際可行的信仰之路。

我讀書少,宗教知識更少,常發怵與學者交談。我隻是活出了一些問題,便思來想去,又因能力有限,所以希望以盡量簡單的邏輯把信仰問題弄弄明白。

那位學者朋友還說,我是“盡可能避開認同佛教”。這判斷有點兒對。但這點兒對,並不是指“盡可能避開”,而是說我確實對一些流行的佛說有著疑問。

大凡宗教,都相信人生是一次苦旅(或許這正是宗教的起因吧),但是,對苦難的原因則各說不一,因而對待苦難的態度也不相同。流行的佛說(我對佛學、佛教所知甚微,故以“流行的”做出限定)相信,人生之苦出自人的欲望,如:貪、嗔、癡;倘能滅斷這欲望,苦難就不複存在。這就預設了一種可能:生命中的苦難是可以消滅的,若修行有道,無苦無憂的極樂世界或者就在今生,或者可期來世。來世是否真確大可不論,信仰所及,無需實證。但問題是:

脫離一己之苦可由滅斷一己之欲來達成,但是眾生之苦猶在,一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嗎?眾生未度,一己便告無苦無憂,這雖不該嫉妒甚至可以祝賀,但其傳達的精神取向,便很難相信還是愛的弘揚,而明顯接近著爭的邏輯了。

爭天堂,與爭高官厚祿,很容易走成同一種心情。種什麼神根,得什麼俗果。豬八戒對自己僅僅得了個羅漢位耿耿於懷,凡夫俗子為得不到高級職稱而憤憤不平就有了神據。我是說,這邏輯用於俗世實屬無奈,若再用於信仰豈不教人沮喪?大凡信仰,正當在競爭福樂的邏輯之外為人生指引前途,若仍以福樂為期許,豈不倒要助長了貪、嗔、癡?

(眼下“歐錦賽”正是如火如荼,荷蘭球星伯格坎普在批評某一球隊時有句妙語:“他們是在為結果踢球。”伯格坎普因此已然超出球星,可入信者列了。因信稱義,而不是因結果,而信恰在永遠的過程中。)

如何使眾生不苦呢?強製地滅欲顯然不行。勸戒與號召呢?當然可以,但未必有效。這個人間的特點是不可能沒有矛盾,不可能沒有差別和距離,因而是不可能沒有苦和憂的。再怎麼譴責憂苦的眾生太過愚頑,也是無濟於事,無濟於事而又津津樂道,倒顯出不負責任。天旱了不下雨,可以無憂嗎?孩子病了無醫無藥,怎能無苦?而水利和醫藥的發展正是包含著多少人間的苦路,正是由於人類的多少夢想和欲望呀。享用著諸多文明成果的隱士,悠然地譴責創造諸多文明的俗人,這樣的事多少有些滑稽。當然,對此可以有如下反駁:要你斷滅的是貪、嗔、癡,又沒教你斷滅所有的欲望。但是,僅僅斷滅了貪、嗔、癡並不能就有一個無苦無憂的世界;久旱求雨是貪嗎?孤苦求助是癡嗎?那麼,諸多與生俱來的憂苦何以救贖?可見無苦無憂的許諾很成問題。再麼就是斷滅人的所有欲望,但那樣,你最好就退回到植物去,一切順其自然,不要享用任何人類文明,也不必再有什麼信仰。苦難呼喚著信仰,倘信仰隻對人說“你不當自尋煩惱”,這就像醫生責問病人:沒事兒撐的你生什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