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病隙碎筆6(1)(3 / 3)

但這不是結果呀,這正是法律或規則的起因。“朱門酒肉臭”先放一放再說,“路有凍死骨”則是在要求著法律的出麵與完善。人有生的權利,有種種與生俱來的平等的權利,此乃天之賦予,即神命,是法律的根據。再比如足球,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但遊戲——遊戲的欲望、遊戲的限製、遊戲的種種困阻和種種可能性,都是神定。這簡直就是人生的比喻,人世的微縮,就像長河大漠就像地久天長就像宇宙無垠就像命運無常,都是神的給定,是神為使一種美麗的精神得以展開而設置的前提。這不是規則的結果,而是對規則的呼喚,是規則由之開始的地方。在這一切給定之後,神說:人生而平等(不是平均)。生,乃人之首要的平等權利。因而,倘有窮到活不下去的人,必是法律或規則出了問題,是完善它的時候,而非廢棄它的理由。

十三

可要是這麼說,是不是就有點兒可笑?法律既定,一有“凍死骨”,你就說這不是結果,這是法律的開始之地,是法律需要完善的時候,那法律還有什麼權威?它豈不又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了?非也,這不是任人打扮,這是神命難違。法律也不是絕對權威,絕對的權威是神命:人有生的權利!倘這兒出了差錯,錯的一定是人,唯去檢點和完善人訂的規則,切不可懷疑那絕對的命令。

可要是一個遊手好閑之徒窮得活不下去了呢?也得白白送給他衣食住所嗎?是的,也得!窮,但不能讓他窮到活不下去,這正是擔保平等但不擔保平均,擔保權利但不擔保結果呀。情願如此潦倒而生的人,也是背棄了神約,背棄了愛願(他隻顧自己),但神不背棄任何人,愛願依然照顧著他,隨時為他備下一個平等的起點。

十四

幸而情願這樣潦倒而生的人並不多。更多的人,更多的時候,是聽得見神的要求的。愛願,不能是等待神跡的寵溺,要緊的一條是對神命的愛戴,以人的尊嚴,以人的勤勞和勇氣,以其向善向美的追求,供奉神約,沐浴神恩。

從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說是這世界上的某地,其監獄有如賓館,獄中的食物稍不新鮮囚犯們也要抗議,文章作者(以及我這讀者)於是不解:那麼懲罰何以體現?我們被告知:此地的人都是看重自由的,剝奪自由已是最嚴厲的懲罰。又被告知:不可虐待囚徒,否則會使他們仇視社會。這事令我感動良久。這樣的事出於何國何地無需計較,它必是出於嚴明的法律,而那法律之上,必是神命的照耀。唯對熱愛自由、看重尊嚴的人,懲罰才能有效,就像唯心存愛願者才可能真有懺悔。否則,或者懲罰無效,或者就複製著仇恨。沒有規矩何出方圓?沒有神領又何出規矩呢?愛願必博大而威赫地居於規則之上。

十五

法律或規則既為人訂,就別指望它一定沒有問題。無法無天的地方已經很少,但窮到活不下去的卻大有人在。比如有病沒錢治的。比如老了沒人養的。比如,設若資本至尊無敵,那連本錢都湊不足的人可怎麼起步?比如我,一定要跟劉易斯站在一條起跑線上,不等著做“凍死骨”才怪。所以有了殘奧會。殘奧會什麼意思?那是說:愛願高於規則,神命高於人訂。換言之:規則是要跟隨愛願的,人訂是要仰仗神命的。但殘奧會也是要有規則,其規則仍不擔保結果,這再次表明:神命並不寵愛平均,隻關愛平等。殘奧會的聖火並不由次神點燃,故其一樣是始於平等,終於平等。電視上有個定期的智力比賽,這節目曾為殘疾人開過一期專場,參賽者有肢殘人,有聾啞人,有盲人,並無弱智者,可這一期的賽題不僅明顯的容易,而且有更多的求助於他人的機會,結果是全部參賽者都得了滿分。我的感受是:次神出麵了。次神是人扮的,向愛之心雖在,卻又糊塗到家,把平等聽成了平均。

十六

很久了,我就想說說尿毒症病人“透析”的事。三年前我雙腎失靈,不得不以血液透析維持生命,但透析的費用之高是很少有人能自力承擔的,幸而我得到了多方支援,否則不堪設想。否則會怎樣?一是慢慢憋死(有點兒錢),二是快快憋死(沒錢)。但憋死的過程是一樣的殘酷——身體漸漸地腫脹,呼吸漸漸地艱難,意識怪模怪樣地仿佛在別處,四周的一切都仿佛浸泡在毒液裏漸漸地僵冷。但這並不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你的親人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你,看著這樣的過程,束手無策。但這仍不見得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人類已經發明了一種有效的療法,隻要有錢,你就能健康如初,你就能是一個歡跳的兒子,一個漂亮的女兒,一個能幹的丈夫或是一個溫存的妻子,一個可靠的父親或是一個慈祥的母親,但現在你沒錢,你就隻好撕碎了親人的心,在幾個月的時間裏一分一秒地撕,用你日趨衰弱的呼吸撕,用你忍不住的呻吟和盼望活下去的目光撕,最後,再用別人已經康複的事實給他們永久的折磨。誰經得住這樣的折磨?是母親還是父親?是兒子還是女兒?是親情還是那宏博的愛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