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淺見——絕非謙虛,我甚至有點兒不敢說但還是說吧:中國文化的興趣,更多地是對自然之妙構的思問,比如人體是如何包含了天地之全息,比如生死是如何地像四季一樣輪回,比如對天地厚德、人性本善的強調。這類思問玄妙高深精彩絕倫,竟令幾千年後的現代物理學大為讚歎!所以中國人特別地喜歡順其自然,淡泊無為,視自然為心性的依歸。但那異於自然的情感呢,就比較地抑製;異於自然的精神呢,就比較地枯疏。所以中國人的養身之道特別發達,對生命意義的追問就不大頑固。
二十四
反對“安樂死”,看身患絕症者飽受折磨與屈辱而聽之任之,大約都是因為不大過問生命的意義。人不是苟活苟死的物類,不是以過程的漫長為自豪,而是以過程的精彩、尊貴和獨具愛願為驕傲的。醫學其實終不能抗拒死亡,人到底是要死的這誰都明白,那麼醫學(以及種種學)到底是幹什麼用的呢?其實,醫學說到底仍隻是一份愛願,是上帝倡導愛願的一項措施,是由之而對人間愛願的一次期待。當有人身患絕症,生命唯飽受折磨而無任何意義之時,其他人卻以順其自然為由而袖手一旁,人間愛願豈非自尋其辱?上帝的期待豈不就要落空?
“安樂死”還是不應該嗎?還是要“自然而然”地任那絕症對人暴施折磨和侮辱嗎?難道還有誰看不出“安樂死”並不是要取消人之生的權利,而是要解除那殘酷的刑罰,是在那疑難的一刻仍要信奉神命、行其愛願嗎?神命難違,神不單給了人生的權利,還給了人自由的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二十五
神命不可違。可我心裏一直都有個疑問:神是誰?神在哪兒?其實,哪一份神命不由人傳?哪一種神性不由人來認信?哪一位先知或布道者不是人呢?如此,神還有什麼超凡獨具?還有什麼絕對權威?誰不能造一個乃至若幹個神出來,然後挾神祗以令眾生?神豈不又是任人打扮了嗎?
除非神親臨作證。除非神跡昭然——比如刹那間使饑餓的流民獲得食品,轉眼間使病殘者康複如初。除非神於此刻親宣其命,眾目皆見,眾耳皆聞。但是第一,真正見過神跡的人很少,通常都是人傳,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第二,因上述神跡而皈依信仰者,信的未必是神命,多半是看重了神的饋贈,這就難免又發展成對實利的膜拜,和對愛願的淡忘。
那麼,可有並非人傳,而是眾目皆見眾耳皆聞的神跡嗎?有啊,有啊!我們頭上腳下的這個氣象萬千的星球不是嗎?約伯終於對之說“是”的一切,不是嗎?為什麼把一根木棍變成蛇算得神跡,滄海桑田、日走星移倒不算?為什麼點石成泉算得神跡,時時處處的“山重水複”和“柳暗花明”倒不算?為什麼天地之種種慷慨的饋贈算,而世間之種種嚴酷的困阻就不算?
二十六
神命不可違,神命就得是一種絕對的價值要求,隻可被人領悟,不能由人設定。故,那樣的價值要求必得是始於(而非終於)天賦的事實(比如說“第一推動”),是人智不能篡改而非不許篡改的。不許,仍是人智所為,不能,才為人力不逮。那是什麼呢?那正是神跡呀!這天之深遠,地之遼闊,萬物之生生不息,人之尋求不止的欲望和人之終於有限的智力,從中人看見了困境的永恒,聽見了神命的絕對,領悟了:唯宏博的愛願是人可以期求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