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道道警鈴聲中,我的書桌上很長時間內都保持住了應有的尊嚴和凜然。
但是,說真的,這些年寫這些書的人實在太多,朋友,同學,老師,戰友,親戚,似乎誰都在寫這樣的書。我不知他們為什麼要寫這些書——掙錢還是揚名?但我知道,他們一旦把書出版後,有的是炫耀,有的是想多一雙讀他們作品的眼,有的是出於情誼或其他什麼原因,反正總是以各自想法、各種方式地,將“大作”從祖國的四麵八方,紛紛向我的陋室擠來。我堅強地固守著自己的誓言:不讓這些書占領我家,所以隻好以各種想法、各種方式,將紛紛“大作”紛紛丟棄——來一本丟一本,一邊丟一邊對書作者的誠意好心地道一聲“對不起”。
這確實很不好,很對不起人。
但有什麼辦法呢?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人常有這種尷尬,這種逼迫;你迫得我無奈,我也隻好這般了。
天上有顆星,地上有個人。
再說另一天下午,也是天漸漸暗下來時,我去朋友家看片子,經過文化公園時,感覺像是到了另外一個世界,空氣中彌漫濃鬱的花香,路兩邊彩旗獵獵,一個個五顏六色的氫氣球像一個個優美的念頭浮在空中,微微而動,仿佛在呼吸、長大。開始我不知是怎麼回事,以為是在拍什麼廣告,後來還是花香和季節提醒了我:是文化公園在舉辦一年一度的迎春花展。文化公園的迎春花展素來是很有名的,辦得很有氣魄,也很有特點,常常把方圓幾百裏的人都吸引來看,其中我母親總是這些人中的一員。我母親很少進城,她腿腳不靈,怕上街,也怕花錢。但為了看文化公園的花展,她又似乎什麼也不怕,就是在病榻躺著也要硬撐來走一趟。我母親從前在地主家當過幾年保姆兼花工,想不到這段曆史把她跟花草粘上了,老了一心一意養花種草,把家裏弄得跟花園似的。這些年,母親年年都來看文化公園的花展。這天晚上,我回家後,就把房間打掃了一遍,準備母親隨時到來。
果然,第二天下午,我母親牽著我侄女的手,敲開了我的門。
第二天上午,我陪母親去看花展,出門前,我把昨晚看了幾頁就知曉要丟的一本書:一本簇新的不忍丟棄的書,順便帶出門,丟入了垃圾桶。母親見了,非常生氣地訓斥我:“你這人讀書讀呆了,怎麼把一本好端端的書丟了?你不怕瞎了眼!”
母親雖無知少識,卻十分崇尚知識,崇尚得近乎迷信。小時候,她經常告誡我們:不能拿有字的紙張當草紙擦屁股,否則就會瞎眼。多少年來,我確實這樣做了。隻是我覺得這些書的本質便是垃圾(文字垃圾),把它們當垃圾扔掉——不是當草紙擦屁股——實屬理所當然,所以對母親的指責滿不在乎,甚至當母親將書從垃圾桶裏撿起,強迫我保存時,我仍是堅定地將它扔回垃圾桶,並且吐了一口痰,斷了母親保留之念。
母親氣憤地指點著我罵:“你要遭報應的!”
我為母親無知的善心感到好笑。
但怪異的是,看完花展回來,我見家裏掀的掀,爛的爛,一屋子狼藉。開始以為是遭劫了,幾處一查,見該劫的都沒劫,隻是我的寵物——一條黑白斑駁的牧羊犬不見了。不見也不是被劫,而是——後來發現,是死在了衛生間,吐了一身泡沫,像是被泡沫淹死的。看來,盜賊是確實沒來,所有“惡跡”都是這可憐的狗在垂死掙紮時創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