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通常指我們對睡眠時間和或質量不滿足並影響白天社會功能的一種主觀體驗。說直白點就是睡不著,古人稱失眠為“不寐。”是以經常不能獲得正常睡眠為特征的一種病證,許多原因都會引起失眠,比如入睡困難、睡眠深度或頻度過短(淺睡性失眠)、早醒及睡眠時間不足或質量差等。

失眠的症狀並不統一,但是又都差不多,幾天睡不好,可以稱作失眠,長時間睡不好,那就是嚴重失眠。不易入睡,睡後非常容易醒過來,醒後不能很快睡著,或者整個晚上都睡不著,到了白天,精神不振,反應特別遲鈍,總是感覺沒有力氣,甚至總想無端端發怒,失眠的人都伴有神經衰弱,聽不得一點嘈雜的聲音,聽到細微的聲音都會怒發衝冠,恨不得把發出聲音的地方砸爛,嚴重的會影響到身心的健康。

我們國家有四分之一的人有睡眠障礙,而睡不著的女性遠遠多於男性。30-60以後的女性,每天睡眠平均隻有6小時42分,所以有不少女性抱怨年輕的時候總是睡不夠,過了三十就睡不著,睡不著的滋味很難受,就像是餓著肚子的滋味,吃和睡是人的本能,吃不飽和睡不著可能是天下最難過的事情了。但是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失眠。

走出失眠的誤區

(1)把每天睡眠時間少於6~7小時即認為是失眠。要知道,睡眠時間隨年齡增長而逐漸減少。學齡兒童需10~12小時,青少年需8~9小時,成年人需7~8小時,而老年人隻需6~7小時就夠了。而且每個人對睡眠時間的需求量個體差異也很大。有的人把一晝夜的一半時間用於睡覺,也有的人每晝夜隻需3~4小時就足夠了。甚至有極個別人每晝夜睡眠時間不到1小時,仍然生龍活虎,並沒有不適感。衡量正常睡眠時間要以本人平時的睡眠習慣為衡量標準。一個平常每晚睡9小時的人,如果隻睡6小時就會產生失眠感;反之,一個平常習慣於每晚隻睡5小時的人,隻要他本人感到自己睡夠了,疲勞恢複了,那就是正常的睡眠。絕不能因為少於大多數人的平均睡眠時間而稱之為失眠。

(2)把正常範圍內的變動,當做失眠。例如老年人與年輕時相比,睡眠時間減少,睡眠深度變淺,夜間覺醒次數和時間增加,早晨也醒得較早,這是正常的。又如,平時睡眠時間較少的人,有時可因夜間有過多時間醒在床上而自感失眠。外界環境因素和精神刺激引起的暫時失眠,是人體的正常反應,在一段時間後即可恢複正常。這也不能算做失眠。例如乘飛機長途旅行的時差改變或突然改上夜班所導致的失眠。精神負擔過重,如生活和工作遇到挫折,或在重大問題上作出抉擇時,往往夜不能寐,但一旦解除精神負擔,不久便可恢複正常睡眠。

(3)自我感覺上的錯誤。如好多人把疲乏無力認做失眠。少數人在睡眠過程中心理活動較多,盡管實際上睡得很好,但總覺得自己失眠或睡眠質量差。疑病者也常把睡眠作為關注的焦點,從而認定自己患了失眠症。精神病患者還可發展成失眠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