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日記33:“我的就是我的”(2)(2 / 2)

可是,新車買來了,而且款式和品牌都是一流的。結果呢?騎著新車的嘟嘟到了小區活動區,還是照搶不誤。更令人奇怪的是,自己的小汽車無論如何也不允許其他小朋友騎,就連碰都不能碰一下。

後來,嘟嘟和小朋友一塊玩的時候,隻要看到他們手上有新玩具或是覺得好奇的東西,沒得到人家的允許,他都會動手“搶”。除了搶玩具,嘟嘟還會搶小朋友吃的東西,一搶過來就吃,把小朋友嚇得直哭。

現在,小區的小朋友一見到嘟嘟,都防備著他,一個個都躲得遠遠的。

嘟嘟的行為讓我非常著急,“難道孩子真的是霸道嗎?”

(嘟嘟媽媽)

教子心得

讓嘟嘟變成“小霸王”的不是小朋友的小汽車,也不是嘟嘟的“怪脾氣”,而是嘟嘟的自我意識。2歲左右的孩子,正處於自我意識覺醒的時期,愛搶別人的東西是很常見的現象。他們無法區分自己和環境,認為“我的就是我的”,因此,隻要是自己喜歡的,別人的也是我的。這聽起來像“小霸王”的邏輯,其實正是兒童在自我意識敏感期的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本能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不要看到表麵的“搶”的行為,就妄加評論:這寶寶以後就一定會霸道,一定會不招人喜歡。實際上,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惡意,他們隻是認為別人有的東西是新鮮的、好玩的,而自己又沒有,怎麼辦呢?當然是“拿來主義”了。

所以,麵對這個階段發生的“搶”的行為,家長大可不必多慮,而是要善於利用這一時機,幫助孩子學會與他人分享,教會孩子通過積極的方式得到想要的東西。比如,你可以給孩子灌輸物品的所有權概念,讓孩子明白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可以給別人,也可以不給,而別人也有權對他們所有的東西做主,這是孩子學會與人相處的很重要的一步。

你也可以告訴孩子,如果想獲得別人的東西要事先征得別人的同意。以故事中的嘟嘟為例,當媽媽發現嘟嘟想搶別的小朋友的汽車前,就應該認真地跟他講:“嘟嘟,我知道你喜歡這輛汽車,但是,它是別的小朋友的,你如果想玩,先要問問這個小朋友可不可以借給咱們玩兒一下。”如果這種時候,孩子不知該如何表達,家長可以幫助他跟對方說,等孩子有了一些經驗之後,家長就可以讓他自己去問對方。

另外,家長也可以交給孩子一些具體的技巧,比如,在孩子外出玩耍時,可以讓孩子帶一個不常見的玩具和其他小朋友交換,通常采取這種交換或輪流的方式,讓孩子學會與他人分享,也很容易讓孩子順利度過自我意識的敏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