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問你:有人借了你一百塊錢,說好一個月歸還,如今一個月過去很久了,他依然沒有還你的意思,見到你就像無事人一般,讓你很不高興,你準備去討嗎?估計你會回答:沒準備。也不隻是你如此,換了遊某,一樣會作出相同的選擇。在一些國人看來,欠債不還似乎不算一個怎樣的道德汙點,討債反而讓人覺得不地道。
然而,當年的吳宓絕對不是這樣。某次,中文係一位教師借了吳宓五塊錢,說明一周內歸還。一周過去了,此人並沒有還錢,吳宓走到他家裏,向其討還了欠款。那位教師很憤怒,在外麵說吳宓小氣,吳宓向別人解釋說:“我不是為了五元錢,我是在幫助他提高道德修養”。
吳宓有個習慣,每月發工資那天都要上郵局彙錢,收款有他的親友,也有他的學生,有時不夠還向鄰居借錢。某學生考取美國留學,但家裏沒有這麼多錢,吳宓一次就給了他三百大洋,使這個學生終於如願以償,而且再三聲明:這筆錢是送給他的,不用償還。“文革”後期,西南師範學院一位女教師看到吳宓孤苦伶仃,頓生同情,給他編了一雙毛線襪子,吳宓回報那位女教師1001元錢。在那個時候,1000多元錢是一筆巨款,可以買許多貴重的東西,旁人覺得吳宓給得太多了,吳宓回答:“多乎哉?不多也。我是把襪子的成本費、勞務費,還有無價的感情都算在裏麵的,我給她的不算多。”
我們的時代在向前發展,各種吃的住的玩的都比以前豐富得多,但人的性情似乎越來越萎縮,吳宓式的人物早已成為一種絕響。一個人說自己想說的話,做自己想做的事,盡情展露自己內心的意誌,非但得不到旁邊的人和整個社會的鼓勵,反而感到步履維艱。在政壇上,領導會認為你不成熟,你很難得到提拔;在專業領域,別人會覺得你太固執、缺少變通,因而,評獎、評職稱方麵往往會吃虧。所謂“會來事”、“會做人”,從正麵的意義上說,是做事講究方法、不輕易得罪人;從反麵的意義說,其實就是掩蓋自己的內心,按照社會的一些潛規則去運作,是城府、世故的代名詞。
我欣賞吳宓式的真性情,但我深知,要讓真性情在社會上生存下去,就必須去掉我們的文化中那種急功近利的因子,必須消除我們靈魂中的虛偽和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