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那種眼光讓我們動容(1 / 1)

在民國那個大師如林的時期,胡適先生的學問並不是最突出的,無論是文學、史學、哲學,超過他的都大有人在,然而,胡適先生的為人處世卻有口皆碑。正因為如此,他也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民國學人的精神領袖。

說到胡適先生的為人處世,不能不提他與陳獨秀的關係。胡適與陳獨秀早年是新文化運動的戰友,他們一個寫了《文學改良芻議》,一個寫了《文學革命論》,共同向舊文學、舊文化、舊道德開火。後來,由於政治主張南轅北轍,兩人漸行漸遠。就是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胡適也依然關注著陳獨秀。

趙映林《胡適四次營救陳獨秀》一文介紹:1919年6月11日,陳獨秀因散發反對北洋軍閥政府的《北京市民宣言》遭到逮捕。胡適心急如焚,他利用在京安徽名人與時任警察廳長的安徽人吳炳湘的同鄉關係打通關節,同時又在《時事新報》上發表文章,披露陳獨秀在獄中受到的非人待遇;在《每周評論》刊登《威權》一詩,抨擊北洋政府無視人權的行為。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北洋政府隻好釋放陳獨秀。

1921年10月4日,身為中共總書記的陳獨秀在上海法租界被租界當局逮捕,胡適知道此事後請蔡元培向法國駐華使館交涉。隨後,胡適、蔡元培與眾多知名學者、教授聯名給上海法國領事館發電報,要求馬上釋放陳獨秀。經多方努力,陳獨秀得以再次走出牢門。

1922年8月9日,陳獨秀又在上海法租界被巡捕房逮捕,胡適是在陳獨秀被捕後第二天晚上得到消息的,他當即找李大釗商量營救辦法,又找在外交部任職的顧維均,請他無論如何幫助陳獨秀。胡適聲明:“我不是為獨秀一個人的事乞援,他曾三次入獄,不是怕坐監的人。不過一來為言論自由計,二來為中法兩國國民間的感情計,不得不請他(指法國公使)出點力”,暗示法國公使不要惹出思想界的“排法”情緒。顧維均不敢怠慢,當即派劉秘書赴法國公使館疏通,8月19日,上海法租界巡捕房罰陳獨秀四百銀洋了結此案。

由於長期堅持反國民黨政府的立場,國民黨當局懸賞重金緝拿陳獨秀。1932年10月15日,陳獨秀在上海公共租界被工部局逮捕,移交給國民黨政府,當時官方的宣傳機器都鼓吹“迅予處決”。胡適頂著巨大的政治壓力,一方麵聯合翁文灝、丁文江、傅斯年、任鴻雋等好友請求國民黨當局將陳獨秀一案由軍事法庭移交給民政司法審判,另一方麵,他請時任外交部長的朋友羅文幹與國民黨上層人士溝通,並與蔡元培、段錫朋(國民黨中央執委,胡、陳在北大的學生)等人磋商聘請名律師為陳出庭辯護。為了擴大陳案在社會上的影響,引起公眾關注,向國民黨施壓,胡適利用講學的機會,到處宣傳陳獨秀對“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貢獻,宣傳民主與法治,提醒國人監督政府,保障人權。胡適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北平分會成立大會上還大聲疾呼,這次當局要殺陳獨秀,我們一定要營救他。1937年,胡適赴美前夕,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汪精衛寫信,請汪出麵與蔣介石商談,釋放陳獨秀,汪精衛答應了。四天後,陳獨秀果然獲釋。

陳獨秀每次被捕,胡適都拚盡全力相救,原因很多。胡適是個重感情的人,對學術晚輩都有一種菩薩心腸,他當年對周汝昌在紅學研究上的幫助,對陳之藩出國留學的資助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對老朋友自然更不能棄之不顧。胡適也是一個特別寬容的人,他曾給陳獨秀寫信說:“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盡管不同,事業上盡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為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有容忍異己的態度。”但最主要的還在於胡適先生具有一種“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現代民主情懷。北洋軍閥政府、租界當局、國民黨政府之所以要逮捕陳獨秀,無非是因為他宣傳過自己的政治主張。

而按照現代民主理念,宣傳政治主張本身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不應該受到壓製。一個社會如果放任當局對公民政治權利的肆意剝奪,那麼,發生在某個公民身上的悲劇,馬上可能在其他人身上發生。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刻著一個叫馬丁.尼莫拉的新教徒寫的短詩:“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這首短詩充分詮釋了在邪惡的政治麵前保持沉默的可怕。作為一個在民主國家留學多年的知識分子,胡適是深深地明白這個道理的。

胡適那種超越個人恩怨,著眼於公民共同命運的現代政治眼光,在犬儒哲學大行其道的今天,足以讓我們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