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現行的稅種有哪些?
目前,我國的稅收製度設立的稅種有:
(1)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3種稅。這些稅種通常是在生產、流通或者服務中,按照納稅人取得的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2種稅。這些稅種是按照生產、經營者取得的利潤或者個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2種稅。這些稅種是對從事資源開發或者使用城鎮土地者征收的,可以體現國有資源的有償使用,並對納稅人取得的資源級差收入進行調節。
(4)特定目的稅類。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土地增值稅4種稅。這些稅種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對特定對象進行調節而設置的。
(5)財產稅類。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遺產稅(尚未立法開征)3種稅。
(6)行為稅類。包括車船稅、印花稅、契稅、證券交易稅(尚未立法開征)、屠宰稅和筵席稅6種稅。這些稅種是對特定的行為征收的。
(7)關稅。這種稅是對進出中國國境的貨物、物品征收的。
2.我國一般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涉及的稅種
(1)工業、商業企業應當繳納增值稅。
(2)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金融保險、服務等類企業應當繳納營業稅。
(3)有生產、經營和其他所得的境內企業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4)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企業應當繳納消費稅。
(5)采礦企業應當繳納資源稅。
(6)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企業應當繳納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目前暫停征收)。
(7)企業的生產經營賬冊和簽訂的各類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
(8)企業的房產、土地、車船應當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