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節 第55章(1 / 3)

根據納稅籌劃技術所依據的原理、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不同,國內目前一般把納稅籌劃技術分為三類:即節稅籌劃技術、避稅籌劃技術和轉嫁籌劃技術。這裏僅介紹節稅籌劃技術。從稅製要素考慮,節稅籌劃技術可以歸納為九種:免稅技術、減征技術、稅率差異技術、分離技術、扣除技術、抵免技術、緩稅技術、退稅技術和稅收優惠技術。在具體操作中,這九大技術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1.節稅籌劃八種技術

(1)免稅技術。

免稅是國家對特定地區、行業、企業、項目或情況給予納稅人完全免征稅收優惠或獎勵扶持或照顧的一種措施。

免稅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在這三類免稅中,法定免稅是主要方式,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是輔助方式,是對法定免稅的補充。世界各國一般都對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有極嚴格的控製,盡量避免這類條款產生的隨意性和不公正性。由於我國正處於轉型時期,所以稅法中出現了大量的特定免稅條款和臨時免稅條款。如對新辦的中外合資經營的開發區企業,合營期在10年以上的,經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從獲利年度起,前兩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免稅實質上相當於財政補貼,一般有兩類免稅:一類是照顧性的免稅;另一類是獎勵性免稅。照顧性免稅的取得一般是在比較苛刻的條件下取得的,所以納稅籌劃不能利用這項條款達到節稅的目的,隻有取得國家獎勵性質的免稅才能達到目的。

免稅技術運用過程中,盡量注意做到以下兩點:一是盡量使免稅期最長化;二是盡量爭取更多的免稅待遇。

(2)稅收減征技術。

稅收減征技術,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人一部分應納稅款,是對某些納稅人、征稅對象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與免稅一樣,也是稅收靈活性與嚴肅性相結合製定的一項措施,也是各個國家尤其是中國目前采取的一種最普遍的措施。由於免稅和減免在稅法中經常結合使用,人們習慣上統稱為減免技術。

例如,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低汙染小汽車減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字[2000]26號文件)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汙染排放極限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按稅法規定減征30%的消費稅。又如,我國對遭受風、火、水、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企業在一定時期給予減稅優惠待遇,就屬於稅收照顧性質的減稅。

減稅技術在使用時應注意把握兩點:一是盡量使減稅期最長化;二是盡量使減稅項目最多化。

(3)稅率差異技術。

稅率差異技術是指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利用稅率的差異而直接節減稅收的籌劃技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可以利用稅收中稅率之間的差異來節減稅收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例如,甲地區的稅率為25%,乙地區的稅率為20%,丙地區的稅率為15%,那麼,在其他條件相似或基本相同的條件下,投資者到丙地進行投資開辦企業,就比甲、乙地區節減不少的稅款。

稅率差異技術在運用中應注意兩點:一是盡可能地尋找稅率最低的地區、產業,使其適用稅率最低化;二是盡量尋求稅率差異的穩定性和長期性。稅率差異一般具有時間性和穩定性兩個特征,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稅收製度的改變會發生變化,如政策的變化和享受優惠政策時間的到期,稅率也就會發生變化,因此,應想辦法使企業稅率差異的時間最長化和穩定化。

(4)扣除技術。

扣除技術即稅前扣除技術,是指在計算應納稅款時,對於構成計稅依據的某些項目,準予從計稅依據中扣除的那一部分稅收,扣除技術是稅收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稅種對扣除項目、扣除多少都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這些準予扣除的項目及扣除的範圍,有些是對所有納稅人通用的,有些則隻是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而設計的,應嚴格區分開來。例如,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來源於境外所得,因已在境外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在彙總納稅時,準予從中扣除。又如《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再如,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額時,允許將支付給工人的工資、限製性支出等項目按照標準進行扣除,從而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