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作為經濟核算與監督的一種形式,各種會計資料構成了一個科學的信息係統,同時,會計資料與各種業務和統計等資料構成更大的信息係統。正因為這樣,查賬人員才有可能在此基礎上運用追蹤法查證會計錯弊。從另一角度講,查賬人員也可在此基礎上運用邏輯推理法查證會計錯弊。
如在檢查某企業一定時期內會計憑證時,發現有些憑證的名稱與所反映的經濟活動內容不相符。例如,采購員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在報銷差旅費用時,將自己的私人購書發票等一起報銷。這就造成了發票的名稱與經濟業務不相符,違反了邏輯。運用邏輯推理法可以查證此問題。又如,某業務人員李某到上海出差,回來報銷的憑證卻有去海南的車票,在海南的住宿憑證等。這在地點與業務內容上違反了邏輯關係。運用邏輯推理法可以查證該業務員虛報多報差旅費的問題。
3.調查詢問,取證落實
發現會計錯弊的疑點後,在適當的時候,應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以取得會計錯弊的證據。調查詢問作為一種查證會計錯弊的方法,包括觀察法和詢問法。觀察法要求查賬人員親臨現場,對會計資料反映的經濟活動的全過程或某一環節,以及會計資料的製作或傳遞過程進行查看,以搜集假賬的證據。詢問法要求查賬人員以調查詢問的方式了解有關情況的真相。詢問可以麵詢,也可以函詢。調查詢問是查證會計錯弊必不可少的方法。
例如,某內部審計員在審閱核對某企業應付賬款賬證時,發現一筆記錄不詳的業務。這時,可以麵詢或函詢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了解該筆業務的來龍去脈,以查證本單位有無虛設應付款、截留收入、隱瞞利潤、偷漏稅款的舞弊行為。
又如,某內部審計員在審核會計憑證時,發現本單位存在會計憑證傳遞程序不合理的情況。這時,應先到會計、業務、保管等會計憑證的傳遞現場進行觀察,掌握第一手資料,證實問題的存在與否,如果存在,了解其存在的具體環節以及不合理的具體表現。然後進行調查詢問相關人員,這時可以采用不同的調查詢問方法,如個別詢問、多人座談、一問一答等,此時查賬人員應做好記錄,或者由接受詢問的人員填表回答所列問題等。對調查記錄和收回調查表應讓被調查人簽章以使其合法化,具有其應有的證明力。現場觀察時,應視具體情況決定亮明身份還是隱匿身份,以獲取客觀真實的效果。
4.盤點實物,核對賬實
有些會計錯弊發生後,需要結合盤點有關實物,核對賬實,才能徹底查證。如某單位出納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內部審計人員發現疑點或線索後,可對其所經管的庫存現金進行突擊盤點,確定其實有金額,然後與“現金日記賬”賬麵應存金額相核對,從而確定當時有無挪用公款問題及具體金額。
在盤點實物、核對賬實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取恰當的盤點方式。
對現金及有些貴重而又輕便的實物,應采取突擊盤點的方式,以防止被查單位或當事人盤點前彌補漏洞。對其他一般物資可運用預告方式進行盤點。
(2)選擇合適的盤點時間。
盤點工作宜選擇在被查單位或當事人營業或工作開始之前,或者在營業或工作結束之後進行。這樣,既便於盤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又可避免影響對方的正常營業或工作。
(3)健全手續,明確有關責任。
一般來講,盤點前,應成立包括查賬人員、被查單位有關負責人員、保管人員或出納人員,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如被查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等)在內的盤點小組,由其負責和進行整個盤點工作。具體盤點時,根據情況決定是由保管人員或出納人員親手盤點,其他人員在旁監視或作證,還是由查賬人員親手盤點,其他人員在旁作證。盤點結束後,應填製“×××盤存表”,所有在場人員都應簽章,以明確責任。
(4)確定現金或有關盤點物資的賬麵應存數。
盤點現金或實物時,此時的現金或實物的賬麵餘額不一定是應存數。因為此時可能存在現金或實物已發生增減變化而尚未入賬的經濟事項。因此,應在此時賬麵餘額的基礎上加上現金或有關實物已增加而尚未入賬的金額,減去現金或有關實物已減少而尚未入賬的金額,將其調整為應存數。
(5)進行賬實核對。
將現金或實物的盤點結果與所確定的賬麵結餘金額或數量進行核對,檢查其是否相符,將不符的內容填入“×××盤點溢餘(短缺)報告單”,然後再結合其他查賬方法查證溢缺的性質及原因。
5.鑒別測定,去偽求真
在查賬過程中,有時需要對反映出問題疑點的會計資料或其他有關實物進行技術鑒別和測定,以證實問題存在與否。例如,在審閱會計資料時,若發現某數字有塗改的痕跡,某簽字有被他人模仿的可能,這時,可運用專門技術對其進行鑒別,從而證明問題的存在與否。又如,為了證實某企業賬麵所列在建工程成本是否實在,查賬人員或由其邀請有關專門技術人員運用專門技術對在建工程項目的實際工程造價進行技術測定,然後將其測定結果與賬麵發生額進行核對,從而確定問題。盡管會計錯弊疑點捕捉需要技巧,查證工作更需要技術與策略,但是,查證若是盲目的、無疑點或線索可循的話,那麼,其工作也就無技術與策略。另一方麵,查證過程中,有可能發現或捕捉了會計錯弊新的疑點,或者發現或捕捉了新的會計錯弊的疑點。在捕捉或發現會計錯弊的疑點過程中,也有可能直接查證已發現或未發現線索的會計錯弊。可見,離開捕捉會計錯弊疑點或線索技巧的論述,就無法說明查證工作的技術與策略;反之則相反。而且,兩者內部幾種不同的方式方法也同樣構成這種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的關係。正因為如此,才使得會計錯弊的疑點捕捉與查證構成了一個方法係統。
3.5會計錯弊的新特點
目前,由於各種經濟監督部門基本上每年對企業都要進行檢查,而且企業也加強了自身的防範,因此,會計舞弊行為主體在違法違紀行為上采取了更加隱蔽的形式,欺騙性更強,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1.弄虛作假越來越複雜化、多樣化
目前,新的會計與稅收製度不斷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與國際接軌,減少了利用會計賬戶進行欺詐和舞弊的可能性。
但是也應清楚地看到,我國目前的會計與稅收製度尚未真正與國際慣例接軌,還存在一些漏洞,會計主體自我設計的增加,從一定意義上講也促成了做假賬的動機與機會。
新會計製度、新稅製的實施,盡管消除或減少了一些特殊形態的假賬,但是由於記賬規則的不斷複雜化,新的會計科目使得一些人可以有更大的空間進行會計舞弊和欺詐。
2.造假的手段不斷翻新
在新的經濟環境下,造假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造假手段複雜化。
過去造假者往往是在賬上做些手腳,如塗改、偽造憑證、單據,毀棄、轉移賬目等,現在則利用假發票,或者以加班、獎金、回扣、提成等各種名目進行貪汙、受賄。
(2)以合作的形式掩蓋違法犯罪行為。
隨著橫向經濟聯合的發展,有的企業借聯營之機鑽空子,或以橫向聯營為名,渾水摸魚,慷國家之慨,中飽私囊。有些串通個體戶,以簽訂生產、維修合同的形式,貪汙本單位公款或收受賄賂。
(3)抵抗查處能力不斷增強。
查處與反查處,一直是相對抗的。由於造假的構想不斷更新,所采用的手段也不斷變化,財務造假的行為人反查賬的意識也在增強。
例如,由於企業內部加強監督,企業外部也定期對企業的賬目進行檢查,所以某些造假者為了達到造假的目的,憑借僥幸心理,采取少次數、大金額的作弊方式,以縮小目標,減少影響。
3.造假違紀由明轉暗呈“隱蔽性”
隨著經濟監督的不斷深入和製度化,一些企業的內部違紀問題由明轉暗呈“隱蔽性”。其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1)由賬內轉向賬外。
有些企業將部分產品不計入企業賬,而是直接放進私設的“小金庫”,專用於不能在企業財務賬上報銷的開支。這些“小金庫”的資金有的無賬可查,有的即使有賬也是集會計、出納於一人。
(2)由真變假。
有的通過開假發票,把賬麵上不能列出的開銷變為合法開銷。有的編造假工資表、虛報冒領;有的將資金使用的真正用途在賬麵上隱去;有的把專項資金擠占挪用後再立賬,轉移資金;有的把專項資金以撥代支;有的把一些違章的開支以正當名目列支等。
(3)利用計算機造假呈上升趨勢。
隨著會計電算化處理係統在會計核算上的應用,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的犯罪案件不斷出現,而且在數量上呈增長趨勢。舞弊類型也較手工會計核算具有更大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企業越發展,越要求數據處理集中化,同時數據的可見性也越低,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導致重大舞弊案件的發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