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企業的記賬憑證數量非常大,較難對其進行全部而詳盡的檢查,查證人員可以采用抽查的方法,這樣可使查賬有所側重,並能提高效率。
在初步審閱的基礎上,如發現異常或疑點,應立即將記賬憑證的可疑之處或疑點與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或是對記賬憑證作進一步的檢查。核對的內容主要是核對會計科目核算的經濟內容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特別是對附有多張原始憑證的情形,應對其進行加總驗證,不但要核對數量、金額,而且要核對其業務內容、憑證張數、業務發生的時間等;核對彙總記賬憑證與分錄記賬憑證合計是否相符,核對記賬憑證與明細賬、日記賬及總賬,視其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如果發現明顯的矛盾且不能正常解釋的異常憑證,應做深一步的查詢。
查詢是指查證人員針對記賬憑證中出現的異常和可疑之處,向被查單位有關操作人員、當事人或知情人進行詢問。詢問可以公開、當麵進行,也可以秘密、間接進行;查詢還包括函詢和消極函詢兩種方式。函詢的對象一般是出具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憑證的經辦人、被查單位的貨主或客戶等,通過查詢能查清記賬憑證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並取得有關問題的證據材料。
在對記賬憑證的檢查中,還應綜合使用其他技術方法,如使用比較分析法,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填製的時間、業務發生地點、所涉及數量金額等進行分析,可以對比其他正常業務憑證,找出可疑憑證的破綻;對比發生差錯的憑證,找出錯誤和舞弊的共性;使用經驗判斷法,分析和判斷記賬憑證錯誤和舞弊的動因和根源,界定其對其相關業務及其會計資料的影響;采用計算統計法,分析記賬憑證發生舞弊的概率,計算出憑證錯弊的所涉金額;也可以采用內查外調法,對在被查單位內部無法查清的特殊憑證,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巡訪,以收集外部查賬證據。
5.6案例分析
1.真做假賬
【例5-1】某企業為了騙取上市資格,將堆壓在倉庫中的產品虛列為銷售,並授意財務部門憑空填製了收款憑證,煞有其事地將幾百萬元的“銷售收入”登記入賬,借以虛增利潤。
【例5-2】某企業財會人員王某,借工作之便,將許多發票(如出租車收據,吃飯發票等)積累起來集中填製一張記賬憑證,並使記賬憑證中的金額大於原始憑證的彙總數,每次相差金額並不大,但通過多次運用類似的手法,貪汙企業3萬餘元。
2.假做真賬
【例5-3】某企業財務部會計李某,利用外幣彙率頻繁變動,將企業需要兌出的5000美元(當時彙率為1:8)先折為日元,彙率為1:100,然後再將500000(5000×100)日元折為人民幣50000元(彙率為1:10),李某做賬時“真賬假做”,將美元兌換成人民幣的一次性兌換,兩者的差額成為李某的私人收入。這筆業務實際上應做的賬麵記錄為:
[1]借:銀行存款——日元戶50000(500000日元,彙率1:1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40000(5000美元按彙率1:8)
財務費用——彙兌損益10000
[2]借:銀行存款50000
貸:銀行存款——日元戶50000
而李某做的假賬為:
借:銀行存款4000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40000
3.障眼法
【例5-4】某企業因私設小金庫而被查處,該廠領導吸勸經驗教訓”,認為以貨幣形式設置“小金庫”容易引起查賬人員的注意,而實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庫”則不那麼引人注目,於是自2001年通過原始憑證不開品名,在填製記賬憑證時統稱為購料、購買辦公用品,然後計入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科目的方式。購買金卡、金幣、郵票等有保值和增值潛力的商品70餘萬元,並將之置於賬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