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登記會計賬簿的錯誤。

會計賬簿登記錯誤主要包括:

[1]登記的方式不合理。

明細賬一般是根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登記的,而總賬要根據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形式的不同而選擇要根據什麼進行登記。在實際中存在著所采用的核算形式、登記總賬的依據不合理、不能滿足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的問題。

[2]賬簿摘要不合理。

一種是摘要過於簡略或表達不清,使人不能明白到底是什麼業務;另一種是摘要雖然寫得很好,但所反映的經濟業務不合理、不合法。

[3]登記不及時。

[4]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所留空距不合理。這樣容易給舞弊者增加數字或文字留下可乘之機。

[5]登記賬簿所用筆墨不合要求。

[6]登記中發生跳行、隔頁的情況。

[7]未按規定結出賬簿中賬戶的餘額。

[8]賬頁登記完畢後未按規定結轉下頁。

2.結賬時會發生的錯誤

在會計結賬中,容易發生的錯誤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結賬前,未將應登入本期的經濟事項全部登記入賬。

按照權責發生製和收入與支出相配比等會計原則的要求,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應由本期負擔的費用支出、應列入本期內的收益都應編製轉賬憑證(記賬憑證)以調整賬簿記錄。在實際中存在未將應記入本期的經濟事項全部登記入賬的問題。如屬本期完成的銷售業務未列作本期的銷售收入、人為調節本期與以後會計期間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等。

(2)結賬時,未按規定結出每個賬戶的期末餘額。

按照要求,會計期末,所有的賬戶都應結出餘額。需要結出本期發生額的,應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並在下麵劃一條單紅線。需要結出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應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麵劃一條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應劃雙紅線。年終結賬時,所有總賬賬戶都應結出全年發生額。在實際中存在著未按上述要求結出賬戶餘額和發生額、應結出本期發生額的賬戶未結出本期發生額、在“本月合計”和“本年累計”下麵未按規定劃單紅線或雙紅線等現象。

(3)年度終了,未將各賬戶餘額按規定方法結轉下年。

按照規定,年度終了,要把各賬戶的餘額結轉下年,並在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年新賬第一行餘額欄填寫上年結轉的餘額,並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在實際中存在著未按上述規定結轉各賬戶年終餘額的問題,如在舊賬和新賬的最後一行或第一行的摘要欄內未注明“結轉下年”或“上年結轉”字樣等。

(4)結賬時間不合乎規定。

按照規定,結賬應在月末、季末和年末進行,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後。但在實際中存在著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會計結賬的問題。如有的企業為了人為調節有關財務信息,而故意提前或延後結賬;還有的企業為了在結賬時不加班工作而提前或延後結賬。這些都會造成財務信息的口徑不統一,從而也失去可比性。

6.4會計賬簿中常見的舞弊形式

1.無據記賬,憑空記賬

這是指會計賬簿中所列的業務不是根據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製記賬憑證並逐筆登錄的,而是會計人員憑空捏造出來的,或者在合法的憑證中插入一些不合法的業務內容。

2.塗改、銷毀、遺失、損壞會計賬簿以掩蓋其舞弊行為

這是指用類似塗改憑證的方法來篡改有關賬簿,有的則製造事故,造成賬簿不慎被毀的假象,從而將不法行為掩蓋於一般的過失當中,使查賬人員的線索中斷。

3.設置賬外賬

這是指一個企業建立兩套或三套賬,一套用於內部管理(對外不公開),一套用於應付外來部門的檢查,從而根據自己的需要作出對外公布的一套賬。

4.登賬、掛賬、改賬、結賬作假

登賬作假是指在登記賬簿的過程中,不按照記賬憑證的內容和要求記賬,而是隨意改動業務內容,或者故意使用錯誤的賬戶,使借貸方科目弄錯,混淆業務應有的對應關係,以掩飾其違法亂紀的意圖。

掛賬作假就是利用往來科目和結算科目將經濟業務不結清到位,而是掛在賬上,或者將有關資金款項掛在往來賬上,等待時機成熟再回到賬中,以達到“緩衝”、不露聲色和隱藏事實真相之目的。

改賬作假是指對賬簿記錄中發生的錯誤不按照規定的改錯方法,而是用非規範的改錯方法進行改錯,或者利用紅字“改錯”隨意對賬戶中的記錄進行加減處理,如利用紅字改變庫存數、衝銷材料成本差異數、無根據減少銷售數額等,以達到其違法亂紀之目的。

結賬作假是指在結賬及編製報表的過程中,通過提前或推遲結賬、結總增列或結總減列和結賬空轉等手法故意多加或減少數據,虛列賬麵金額,或者為了人為地把賬做平,而故意調節賬麵數據,以達到其掩飾或舞弊的目的。

5.利用計算機舞弊

隨著計算機會計係統的普及,計算機舞弊正被日益關注。其主要的作案手法是在實現計算機會計核算的單位,利用計算機的知識和經驗,在係統程序中設置陷阱,篡改程序,或者篡改數據、篡改文件和非法操作等。如某企業會計人員利用自己的計算機知識,在單位計算機會計核算係統中加入了一段小程序,使得計算機核算出貌似真實的會計資料,而別人基於對計算機的信賴,對這種舞弊也不易發覺。

6.5錯弊防範的有效方法

1.複核法

複核法,即對會計賬簿的記錄及合計進行重複的驗算,以證實會計記錄中計算的準確性。

2.審閱法

審閱法,即以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製度、規定作為依據,通過審查性過目,檢查分析有關賬簿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視其有無差錯、疑點和弊端。運用審閱法對賬簿的分析主要是審閱賬簿記錄的有關經濟業務是否符合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記賬內容是否合規,其記賬金額是否與記賬憑證相符,內容記載是否齊全,賬頁是否連號,記賬是否符合會計製度和記賬規則,有無違反《會計法》的現象,有無塗改或其他異常跡象;對明細分類賬的記賬內容要認真審閱各科目所列內容有無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規定,違反財務會計製度,亂列名目擅自支用等現象。

3.核對法

核對法,是指對賬簿記錄(包括相關資料)兩處或兩處以上的同一數值或有關數據進行互相對照,旨在查明賬賬、賬證、賬實、賬表是否相符,以便證實賬簿記錄是否正確,有無錯賬、漏賬、重賬,有無營私舞弊、違法亂紀行為。通常運用核對法分析檢查的內容有:

(1)核對憑證與賬簿記錄、賬簿與賬簿記錄(總賬與明細賬)、賬與報表記錄、賬與卡、賬與實物之間的數額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