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論
在5世紀的晚期,北方有兩個印度和尚提倡兩種禪學,開辟了兩個偉大的宗派。-------瀏覽器上打上-Ζ看最新更新一個是跋陀,又譯作佛陀;一個是菩提達摩。佛陀弟子道房傳授“止觀”禪法給僧稠(480—560年),僧稠成為北齊的大師,撰《止觀法》兩卷,道宣《續僧傳》稱其書“味定之賓,家藏一本”。止觀禪法是南嶽天台一派的主要教義;雖然南嶽慧思(514—577年)和他的弟子天台智顗都遠攀馬鳴龍樹做祖宗,而不肯明說他們和佛陀、僧稠有淵源,我們可以推測佛陀、僧稠是南嶽天台一宗的遠祖。
菩提達摩教人持習《楞伽經》,傳授一種堅忍苦行的禪法,就開創了楞伽宗,又稱為“南天竺一乘宗”。達摩死後200年中,這個宗派大行於中國,在8世紀的初年成為一時最有權威的宗派。那時候,許多依草附木的習禪和尚都紛紛自認為菩提達摩的派下子孫。牛頭山法融一派本出於三論宗,講習的是《大品般若經》和《大集經》,道宣作《法融傳》,凡2433字,無一字提到他和楞伽宗有關係。但是牛頭山的後輩居然把法融硬派作菩提達摩的第四代子孫,成了楞伽宗的忠實同誌了。還有嶺南韶州曹侯溪的慧能和尚,他本是從《金剛般若經》出來的,也和“楞伽”一派沒有很深的關係,至多他不過是曾做過楞伽宗弘忍的弟子罷了。但是慧能的弟子神會替他的老師爭道統,不惜造作種種無稽的神話,說慧能是菩提達摩的第四代弘忍的“傳衣得法”弟子。於是這一位“金剛般若”的信徒也就變成“楞伽”的嫡派了。後來時勢大變遷,神會捏造出來的道統偽史居然成了信史,曹溪一派竟篡取了楞伽宗的正統地位。從此以後,習禪和尚又都紛紛攀龍附鳳,自稱為曹溪嫡派,一千多年以來的史家竟完全不知道當年有個楞伽宗了。
我們看了楞伽宗史跡的改竄與湮沒,忍不住一種打抱不平的慨歎,所以現在決定要重新寫定菩提達摩一派的曆史。
道宣(死在667年)在7世紀中葉編纂《續僧傳》,很明白僧稠和達摩兩派的旨趣和傾向的不同,他在“習禪”一門的敘論裏說:
然而觀彼兩宗,即乘之二軌也。稠懷念處(念處即印度禪法的四念處),清範可崇;摩法虛宗,玄旨幽賾。可崇則情事易顯,幽賾則理性難通。
當7世紀中葉,道宣當然不能預料以後六七十年中的楞伽宗變化升沉的曆史。然而,正因為他不知道8世紀以後爭道統的曆史,他的《續僧傳》裏保存的一些楞伽宗史料是最可靠的記載,可以供給我們考訂那個奇特的宗派的早期信史,可以使我們用他的記載來和8世紀以後偽造的史跡相參證比較,考證出後來種種作偽的痕跡來,同時從頭建造起一段可信的中國禪宗史來。
道宣的記載之外,近年敦煌出現的古寫本和日本保存的古寫本,都供給我們重要的史料。
二、菩提達摩
關於菩提達摩的種種傳說,我曾有《菩提達摩考》(《胡適文存》三集,頁449—465)發表在八年前(1927年),我現在把我的結論摘記在這裏:
菩提達摩是南天竺婆羅門種,他從海道到中國廣州,大約在劉宋晚年(約470—475年),但必在宋亡(479年)之前。證據有二:
(1)《續僧傳》說他“初達宋境南越,末又北渡至魏”,可證他來在宋亡之前。
(2)《續僧傳》(卷十九)的僧副傳中說僧副是太原祁縣人,從達摩禪師出家,為“定學”之宗,“後乃周曆講座,備嚐經論,並知學唯為己,聖人無言。齊建武年間(494—497年)南遊楊輦,止於鍾山定林下寺。……卒於開善寺,春秋六十有一,即[梁]普通五年(524)也。”依僧副的一生看來,他從達摩出家必是在他二十多歲時,約當蕭梁的初期(約485年左右),因為建武元年(494)僧副隻有30歲,已離開北方了。
舊說,達摩曾見梁武帝,談話不投機,他才渡江北去。見梁武帝的年代,或說是普通元年(520),或說是普通八年(527)。這都是後起的神話,並非事實。證據甚多:
(1)《續僧傳》全無此說。
(2)僧副一傳可證梁武帝普通元年達摩在北方至少已住了三四十年了。
(3)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成書在547年)記達摩曾遊洛陽永寧寺,此寺建於北魏熙平元年(516),達摩來遊正當此寺盛時,約當516至526年之間。
(4)不但7世紀的道宣不記達摩見梁武帝之事;8世紀沙門淨覺作《楞伽師資記》(敦煌寫本),其中達摩傳裏也沒有此事。
(5)這段神話起於8世紀晚期以後,越到後來,越說越詳細了,枝葉情節越多了(看胡適同上書,458-461頁)。這可見這個神話是逐漸添造完成的。舊說他在中國隻住了9年,依我們的考據,他在中國差不多住了50年。他在北方最久,“隨其所止,誨以禪教”。道宣說他“自言年一百五十餘歲,遊化為務,不測於終”。我們推算他在中國的時間,上可以見劉宋之亡,下可以見永寧寺的盛時,其間大約有50年。印度南部人身體發育甚早,所以少年人往往顯出老態,很容易被人認作老人。達摩初到中國時,年紀雖輕,大概已被中國人誤認作老頭子,他也樂得自認年高。後來他在中國久了,真老了,隻好“自言年一百五十歲”了。(《洛陽伽藍記》也說他自言150歲。)
《續僧傳》說達摩在北方所傳弟子,除僧副早往南方之外,有道育、慧可兩人。慧可傳中說:
達摩滅化洛濱,可亦埋形河浚。……後以天平(534—537年)之初,北就新鄴,盛開秘苑。
這可見達摩死在東魏天平以前,所以我們假定他死在西曆530年左右,那時他的弟子僧副已死了六年了。
道宣記達摩的教旨是簡單明白。8世紀中葉,沙門淨覺作《楞伽師資記》(有巴黎、倫敦兩本,朝鮮金九經先生有排印本),記達摩的教旨也和道宣所記相同,可以互相印證。我們用《續僧傳》作底本,遇必要時,用淨覺的記載作注釋。《續僧傳》記達摩教義的總綱雲:
如是安心,謂壁觀也,如是發行,謂四法也。如是順物,教護譏嫌。如是方便,教令不著。然則入道多途,要惟二種,謂理行也。
壁觀是達摩的禪法,即是下文說的“凝住壁觀”。四法即是下文說的“四行”。安心屬於“理”。發行屬於“行”,下文分說:
借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客塵障故(《師資記》作“但為客生妄覆,不能顯了”),令舍偽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移,不隨他教(《師資記》作“更不隨於言教”),與道冥符,寂然無為,名“理入”也。
這是從“理人”安心的路。雖然不廢“凝住(巴黎本《師資記》作‘凝注’)壁觀,”但注重之點是“含生同一真性”“無自無他,凡聖等一”的理解,所以稱為“理入”的路。
行入者,四行(適按,“四行”皆是頭陀行。此一點,我當初還不曾了解),萬行同攝:初,報怨行者,修行苦至,當念往劫舍本逐末,多起愛憎;今雖無犯,是我宿作,甘心受之,都無怨懟。……
二、隨緣行者,眾生無我,苦樂隨緣;縱得榮譽等事,宿因所構,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隨緣,心無增減,違順風靜,冥順於法(《師資記》作“喜心不動,冥順於法”)也。
三、名無所求行。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道士悟真,理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三界皆苦,誰而得安?經曰,有求皆苦,無求乃樂也。
四、名稱法行,即性淨之理也。(《師資記》說第四條稍詳,雲:“性淨之理,因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智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於身命,則行檀舍施,行無吝惜。……檀度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師資記》說不誤。“六度”之中,禪定一度包括“頭陀”行。道世在668作《法苑珠林》,其述禪定,特別詳述頭陀行。可見在七世紀時,“禪”的定義實色頭陀,似是楞伽造成的風氣?適之——一九五二、七、卅、一。)
道宣敘述達摩的教旨,是有所根據的。他說:
識真之士從奉歸悟,錄其言語,卷流於世。
淨覺也說:
此四行是達摩禪師親說,餘則弟子曇林記師言行集成一卷名曰《達摩論》也。
曇林也許就是《續僧傳》中達摩傳附記的林法師。傳中說林法師當“周滅法時(577年),與可(慧可)同學,共護經像。”
道宣生於596年,死於667年,他用的材料是六七世紀的材料,比較最近古,最可信。我們看8世紀前期淨覺的《楞伽師資記》的達摩傳,還可以看出那時的人還尊重道宣所記,不敢妄加材料。到了8世紀以後,有許多偽書出現,如《聖胄集》、《寶林傳》等書,大膽的捏造偽史,添出了無數關於達摩的神話(《寶林傳》久已失傳,近年日本發現了一卷,中國又發現了六卷,共有七卷,不久將刊入《宋藏遺珍》內)。北宋和尚道原在11世紀初年編纂《景德傳燈錄》,盡量采納了這些偽造史料,最不可信。後人看慣了那部11世紀的《傳燈錄》,習非成是,竟不認得7世紀中葉道宣《續僧傳》的史料真可寶貴了。
三、慧可
菩提達摩的弟子,現在可考的,有這些人:僧副、慧可、道育、曇林。
(1)僧副 《續僧傳》有傳,傳末說梁湘東王蕭繹(後為梁元帝)曾奉令作僧副碑文,此碑今不存了,道宣所記似是根據碑文。僧副是太原祁縣人,從達摩出家後,曾“周曆講座,備嚐經論”。齊建武年間,他遊南方,住鍾山的定林下寺,他
行逾冰霜,言而有信。三衣六物,外無盈長。應時入裏,道俗式瞻。加以王侯請道,頹然不怍。咫尺宮闈,未嚐謁近。既行為物覽,道俗攸屬。梁高(武帝)素仰清風,雅為嗟賞。乃命匠人考其室宇,於開善寺以待之。副每逍遙於門,負杖而歎曰,“……寧貴廣廈而賤茅茨乎?”……乃有心岷嶺,觀彼峨眉。會西昌侯蕭淵藻出鎮蜀部,於[是]即拂衣附之。……遂使庸、蜀禪法自此大行。久之還金陵,複住開善。……不久卒於開善寺,春秋六十有一,即普通五年(524)也。……疾亟之時,有勸修福者,副力疾而起,厲聲曰,“貨財延命,去道遠矣。房中什物,並施招提僧。身死之後,但棄山穀,飽於鳥獸,不亦善乎?勿營棺壟以乖我意。”門徒涕淚,不忍從之。
依此傳看來,他雖然和帝王貴人交通往來,但仍保持他的生死隨緣的態度,不失為達摩的弟子。
(2)道育 事跡無可考。《續僧傳》說達摩在北魏傳授禪學,
於時合國盛弘講授,乍聞定法,多生譏謗。有道育、慧可,此二沙門,年雖在後,而銳誌高遠。初逢法將,知道有歸,尋親事之,經四五載,給供谘接,[達摩]感其精誠,誨以真法。
(3)慧可 又名僧可,俗姓姬氏,虎牢人。他是一個博學的人,“外覽墳索,內通藏典”。《續僧傳》說他“年登四十,遇天竺沙門菩提達摩遊化嵩洛;可懷寶知道,一見悅之,奉以為師,畢命承旨,從學六載,精研一乘,理事兼容,苦樂無滯”。這似乎在達摩的晚年,達摩已很老了,慧可隻有40歲,所以上文說“年雖在後,而銳誌高遠”,本不誤。《楞伽師資記》誤作“年十四”,《曆代法寶記》(敦煌出土,有巴黎、倫敦兩本,現收入《大正大藏經》第五十一卷)作“時年四十”,可證《續僧傳》不誤。(適按,後來神會見慧能,也是“年四十”,傳訛作“年十四”!)
慧可頗通中國典籍,所以他能欣賞達摩的簡單教義。達摩的四行,很可以解作一種中國道家式的自然主義的人生觀:報怨行近於安命,隨緣行近於樂天,無所求行近於無為自然,稱法行近於無身無我。慧可是中國文人出家,傳中說他能“發言入理,不加鉛墨;時或纘之,乃成部類,具如別卷”。據此可見慧可似有文集流傳於後世,道宣還見著這部集子,後來失傳了。《續僧傳》說,有向居士,幽遁林野,於天保(550—559)之初致書通好,書雲:
影由形起,響逐聲來。弄影勞形,不知形之是影,揚聲止響,不識聲是響根。除煩惱而求涅槃者,喻去形而覓影;離眾生而求佛[者],喻默聲而求響。故迷悟一途,愚智非別。無名(適按,此是無名,假名之說)作名,則是非生矣;無理作理,則諍論起矣。幻化非真,誰是誰非?虛妄無實,何空何有?將知得無所得,失無所失。未及造談,聊伸此意,想為答之。
慧可答他道:
說此真法皆如實,與真幽理竟不殊。
本迷摩尼謂瓦礫,豁然自覺是真殊。
無明智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皆如。
湣此二見之徒輩,申詞措筆作斯書。
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
我們看這兩位通文墨的佛教徒的酬答,可見達摩的簡單教義在那第一代已得他們的了解與接受。我疑心這種了解和魏晉以來的老莊思想不無關係。向居士的“迷悟一途,愚智非別”;慧可的“無明智慧等無異?”“觀身與佛不差別”,固然即是達摩的“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可是中國文士所以能容易接受這樣一種顯然不合常識的教義,也許是因為他們久已聽慣了中國道家“齊是非”、“齊萬物”的思想,不覺得他的可怪了。
在實行的方麵,達摩一派是“奉頭陀行”的。《續僧傳》說:“可常行,兼奉頭陀。”頭陀(Dhuta)是佛教中的苦行方麵,原義為“抖擻”,即是“抖擻煩惱,離諸滯著”。凡修頭陀行的,在衣食住三方麵都極力求刻苦自己,須穿極少又極簡單的衣服;須乞食,又不得多食,住宿須“阿蘭若”,即是須住在遠離人家的荒僻處,往往住在樹下或墳墓之中,又須常趺坐而不橫臥。達摩的教義本來教人“苦樂隨緣”,教人忍受苦痛,都無怨懟。頭陀苦行自是訓練自己忍受苦痛的方法。
《續僧傳》說慧可在鄴宣傳“情事無寄”的教義,深遭鄴下禪師道恒的嫉妒,
恒遂深恨,謗惱於可,貨賕官府,非理屠害。[可]初無一恨,幾其至死,恒眾慶快。
末句不很明白,大概應解作;慧可受屠害,初不怨恨,隻希望自己的一死可以使道恒一黨慶快。但慧可並不曾被害死。傳中下文說:
可專附玄理,如前所陳,遭賊斫臂,以法禦心,不覺痛苦。火燒斫處(這是消毒的方法),血斷帛裹,乞食如故,曾不告人。
這個故事,因道宣原文不很明白,就被後人誤解作慧可被人害死了。如《傳燈錄》(卷三)慧可傳說他
於莞城縣匡救寺三門下,談無上道,聽者林會。時有辯和法師者,於寺中講《涅槃經》,學徒聞師闡法,稍稍引去。辯彝不勝其憤,興謗於邑宰翟仲侃,仲侃惑其邪說,加師以非法,師怡然委順。識真者謂之償債。時年一百七歲,印隋文帝開皇十三年癸醜歲(593)三月十六日也。
《傳燈錄》全抄襲《寶林傳》(卷八)偽書,《寶林傳》改竄《續僧傳》的道恒為辯和,改鄴下為莞城縣,又加上“匡救寺三門下”,“邑宰翟仲侃”,“百七歲”,“開皇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等等詳細節目,看上去“像煞有介事”,其實全是閉眼捏造。7世紀中葉的道宣明說慧可不曾被害死,明說“可乃從容順俗,時惠清猷,乍托吟謠”,然而幾百年後的《寶林傳》卻硬說他被害死了!7世紀中葉的道宣不能詳舉慧可的年歲,而幾百年後的《寶林傳》卻能詳說他死的年月日和死時的歲數,這真是崔述說的“世愈後而事愈詳”了!
《傳燈錄》又根據《寶林傳》,說達摩在嵩山少林寺終日麵壁而坐,神光(《寶林傳》捏造慧可初名神光)朝夕參承,莫聞誨勵。
其年十二月九日夜,天大雨雪,光堅立不動,遲明積雪過膝。……光潛取利刀,自斷左臂,置於師前。師知是法器,乃曰:“諸佛最初求道,為法忘形。汝今斷臂吾前,求亦可在。”師遂因與易名日慧可。
這也是《寶林傳》的閉眼瞎說。道宣明明說是“遭賊斫臂”,而《寶林傳》妄改為自斷其臂。自從《傳燈錄》采此偽書妄說,九百年來,斷臂求法之說就成為公認的史實了,我們引此兩段,略示傳說演變的痕跡,使人知道道宣《續僧傳》的達摩、慧可兩傳是最幹淨而最可靠的最早史料。
《寶林傳》與《傳燈錄》記慧可死在開皇十三年(593),這是完全無據之說。慧可初見達摩時,年已四十;跟他五六年,達摩才死。我們假定達摩死在魏永安三年(530)左右,其時慧可年約四十五六。《續僧傳》說:
林法師……及周滅法,與可同學,共護經像。北周毀佛法在武平五年(574),但慧可在齊都鄴下,鄴都之破在北齊承光元年正月(577),齊境內毀佛法即在此年(齊境內毀法事,詳見《續僧傳》卷八的慧遠傳,但傳中誤記此事在承光二年春,承光無二年,當是元年之誤)。其時慧可已92歲了。如果“與可同學”一句不作“與慧可的同學共護經像”解,那麼,慧可大概就死在鄴都滅法之後不久(約577年),年約92歲。
慧可的死年在滅法時期,大概不誤。《續僧傳》卷七的慧布(攝山三論宗的六師)傳中記慧布:::
末遊北鄴,更涉未聞。於可禪師所,暫通名見,便以言悟其意。可日:“法師所述,可謂破我除見,莫過此也。”[布]乃縱心講席,備見宗領,周覽文義,並具胸襟。又寫章疏六馱,負還江表,並遺朗公(開皇寺的法朗,也是三論宗的大師,死在581年),令其講說。因有遺漏,重往齊國,廣寫所闕,齎還付朗。
慧布死在陳禎明元年(587),年七十。傳中說他“末遊北鄴”,又說他“重往齊國”,可見他和慧可相見,當在北齊建國(550年)之後,滅亡(577年)之前。看“末遊”之句,可見他兩次北遊已在晚年,當在鄴都破滅之前不久。所以《續僧傳》記慧可活到鄴都滅法之時,大概是可信的。
(4)林法師 林法師也附見慧可傳下,也許就是那位記錄《達摩論》的曇林。他也是一位博學的和尚,起初本不是楞伽宗,《續傳》說他;
在鄴盛講《勝鬘》,並製文義,每講人聚,乃選通三部經者,得七百人,預在其席。及周滅法,與可同學,共護經像。
如此說來,林法師不是達摩的“楞伽”一派,隻在避難時期才和慧可同學,共護經像。《續傳》又說:;
慧可……遭賊斫臂,……曾不告人。後林又被賊斫臂,叫號通夕。可為治裹,乞食供林。林怪可手不便,怒之。可曰:“餅食在前,何不自裹?”林曰:“我無臂也,可不知耶?”可曰:“我亦無臂。複何可怒?”因相委問,方知有功。故世雲“無臂林”矣。
這更可見林法師與慧可平素不相識,到此方有同患難的交誼;也許林法師從此變成楞伽宗的信徒了。
四、楞伽經與頭陀行
慧可傳中說:
初達摩禪師以四卷《楞伽》授可曰:“我觀漢地,唯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
這是楞伽宗的起源。《楞伽》即是《楞伽阿跋多羅寶經》,或譯為《大乘人楞伽經》(Lank ā Vatāra Sū tra)。此經凡有四種譯本:
(1)北涼時中天竺沙門曇無懺(Dharmaraeslha)譯四卷本(約在412至433年之間)。此本不傳。
(2)劉宋時中天竺沙門求那跋陀羅(Gunalhadra)譯四卷本(在元嘉二十年,443)。此本存。
(3)北魏時北天竺沙門菩提流支(Bodhiruci)譯十卷本(在延昌二年,513)。此本存。
(4)唐武後末年(704)於闐沙門實叉難陀(siks hā nanda)譯七卷本。此本存。
此書的十卷本和七卷本,分卷雖然不同,內容是相同的,同是前麵有一篇請佛品,末了有一篇陀羅尼品,和一篇總品。這三品是四卷本所沒有的,顯然是晚出的。菩提達摩提倡的《楞伽經》是四卷本,大概即是求那跋陀羅的譯本。淨覺的《楞伽師資記》承認求那跋陀羅為楞伽宗的第一祖,達摩為第二祖,可證此宗所傳是求那的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