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日在六月底,恰逢學年即將結束,大家都忙著期末考試,因此除了極為要好的朋友,很少有人能記得起這個日子。

高二,我滿十六歲。

生日那天,林凡送給我一台舊的理光牌單反相機。他執拗地說,那台相機和我很相配,即使我以前並沒有和一台相機同時在他麵前出現過,甚至根本沒有接觸過攝影。我覺得那禮物太貴重,再三地謝絕,他卻一定要給我。

“這不是我花錢買的,是我爸淘汰給我的。我又不怎麼用,放著也是資源浪費呀。”

“那你為什麼不用?”

“我畫畫就夠了嘛。”

“但是這不一樣的……”

“你就別找借口了,真的沒你想象得那麼嚴重!收下吧。聽我的沒錯,它就適合跟著你。”

說實話我不是不喜歡那相機,我隻是覺得不應該要一個除了舅舅舅媽之外的人,給我的如此貴重的東西。從小就被灌輸的思想是“別人的東西不能要”,所以在別人家看到什麼好看的好玩的,都不能主動伸手,人家給你看給你玩,才可以小心翼翼地消受,若說是要送給你,那心裏再喜歡,也要裝作一副不在意的樣子:“我不要我不要……”“你不喜歡麼?”“喜歡啊……但也沒有那麼那麼喜歡……你還是留著吧!……”

“可這是你爸的相機呀!”

“我爸給我了,就是我的,我怎麼處置都可以。我現在送給你,它就變成你的了。你喜歡的話就拿去,不喜歡的話——”

“怎麼樣?”

“他就成了遭人遺棄的小……”他把說到一半的話咽了回去,頓了頓,改口說,“他就會覺得很傷心很傷心。”

我知道他本來是要說“遭人遺棄的小孩”之類的話。我立時對這架相機動了巨大的惻隱之心,仿佛看到它被扔在林凡家某個積滿灰塵的角落裏,那種孤苦伶仃的樣子……

“那我還是把它帶走吧。”我說。我終於收下了那相機,我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林凡笑了,他又拿出一本題為《攝影技術問答》的小冊子,給我。

同一天的晚上,我和孔雀上完自習從教室走到宿舍樓門口時,竟看到一個久違的、熟悉又陌生的麵孔。

“小宇哥!”孔雀首先叫了起來,“你怎麼來啦?……你來給知秋過生日?”

“虧你還能記得我!”小宇哥哥笑著走上來,張開手掌在她的頭頂揉搓了兩下,說,“我給知秋說兩句話,你先上去吧。”

“光給她說,都不給我說!明天就把你忘了!”孔雀笑嘻嘻地做了個鬼臉,“行行行!我還要去梳頭呢,你看你把我頭發弄成什麼了?”她蹦蹦跳跳地向樓上跑去,又在樓梯間喊了一句:“知秋早點回來!”

直到聽得孔雀的腳步聲漸漸沒有了,我才轉過頭去,看著小宇哥哥,叫了一聲:“哥。”

“生日快樂。”

“謝謝。”我說,並等待他說出下一句話。

我等著他開口,順便仔細地看看他。他已經長高了許多,又高又瘦,卻看上去很有力氣。頭發也留長了些,加上原本微微的卷曲,是很好看。一件淺咖啡色寬鬆的短袖T恤,泛白的舊牛仔褲,棕色大頭皮鞋,一副流浪人的模樣。眼睛的顏色,似乎比以前深了些——或者是夜色的緣故吧。

我看完了,他卻仍是不說話。

“哥,你不是要跟我說‘兩句’話麼?現在隻說了一句,怎麼不說了?”

“哦哦,”他說,“……到學校外麵說吧。”

我想他也許是要給我一個什麼“生日驚喜”之類的東西呢,便沒有多問,跟著他走到哪裏是哪裏。

我們在一條幾乎無人經過的小巷裏昏黃的路燈下停住。他點燃一支煙,吸了一口。

“你要說什麼啊?”

“知秋……小孔雀長大了哈!不知道還愛不愛哭鼻子。”

“嗯,好久沒哭了。你是不是想惹她哭呀?”我不知道他問這個是什麼意思,隻好胡亂發揮地回答著。

“我哪敢惹她?……嗬嗬。”

“嗬嗬。”

“……你也長大了。變漂亮了。”

“真的?……怎麼都沒人跟我說過。”

“怎麼……你男朋友沒誇過你漂亮?”

“我哪有什麼男朋友呀?!”

“……那,你心裏肯定有喜歡的人了吧!是不是不敢跟人家說?你告訴哥,哥給你幫忙,教你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