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商人,葉佩華對“星期天”、“休息日”之類的概念十分淡然。可他還是毫不猶豫答應了林姨的提議,第二天,帶我們去逛街買衣服。

我們“一家四口”去逛街,這件事還真新鮮,我想。

我一直習慣把逛街叫做逛街,認為其主要目的在於逛,而不是買。上高中的時候,最愛和孔雀逮著空一起去逛街,在繁華熙攘的市中心商圈中遊蕩,當過一家家精品店,一座座商場,在精心布置過的櫥窗前駐足,或是用手一件件翻過衣架上展示的衣物,然後互相交換對某些物品的看法。

“知秋,快看這個裙子,可愛吧?”

“嗯……可愛!——走吧?”

“走。”

說出“走”字並且離開,必須是堅決的。因為我們口袋裏的錢加起來也許還不夠買下那條裙子的一半。有時候遇到特別喜歡的衣服,也會忍不住讓服務小姐拿來一件試一試,穿在身上對著鏡子自我欣賞一番以後,硬是皺著眉頭說,這顏色太暗了……這領口太低了……這袖子太長了……等等等等,編出各種理由得以脫身。等到走出店門,卻又興趣高漲地討論起剛才那件衣服穿起來有多麼的漂亮……如此這般,我們兩人一下午甚至一天的收獲往往隻是兩件二十來塊錢的打折T恤,或者兩條五十塊的仿版牛仔褲,或者幹脆兩本參考書,外加兩碗隻有市中心新華書店背後的小巷裏才買得到的全市最好吃的蜂蜜糖水梨——這樣就算完美了。

但是葉佩華完全顛覆了我的概念。他並不是帶我們去逛街,而是純粹地去購物。一個剛剛找回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兒的富有男人,想要讓這個受了很久委屈的女孩在最短的時間內拾回她原本應有的身份,成為他幸福的乖女兒,享受她曾缺失的東西。於是他要裝扮她,取悅她,恨不得為她搜羅盡天下所有她喜愛的衣服、首飾、鞋子、玩具、胭脂……甚至如果她看上了一顆平凡無奇卻價格不菲的綠豆,他也隨時準備為之傾囊——隻要她喜歡,他什麼都願意為她買。

他失去了消費者的理智。

然而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林凡的手裏已經提滿了大包小包。葉佩華隻要見到我對某樣東西感興趣,便會滿懷熱情地將它買下來。雖然有人替自己為各種昂貴物品付賬的感覺一開始很好很能滿足虛榮心,但我不久就覺得這種狀況太過奢侈。林凡走在四個人的最後,有點像一個無奈的男保姆,而林姨一開始還樂於在一邊為我參謀幾句,後來表情也變得怪怪的,因而我再也不敢對商場裏的任何物品表示欣賞。葉佩華見我許久不作聲,便指著四下不住地問我:這個好不好?那個喜不喜歡?我一概搖頭作為回答。漸漸地四個人都有些喪氣了,機械又沉默地走過一個又一個專櫃。

後來林姨終於開口說:“佩華,我看孩子可能累了……要不我們回去吧?”

“嗯……知秋,還有什麼想買的?”葉佩華問我。

“沒了沒了!”我一個勁地搖頭。

“那好,你們三個打車回家,我就直接去公司了……知秋,有什麼需要就跟你林姨說,啊?”

“我知道了。”

走進家門,將各式各樣的購物袋扔在客廳的長沙發上,我們三個同時長長地舒了口氣。林姨笑著向我解釋:“你爸就是這樣做事從來不想……很像個小孩子吧?其實想想也挺可愛的……”

“可愛?”林凡吐了吐舌頭,“算了吧……”

“兒子你不要亂說!人家父女才剛認識呢,我們要幫他們建立好形象。……對了,秋秋,我看你叫你爸都是嗯嗯啊啊的,怎麼不喊爸爸呢?”

“……因為我從來都沒叫過……”

林姨心疼地伸出手臂把我拉到她的身邊:“小可憐啊……來,咱們先練習一下,等下次你爸回來了,你叫他,他肯定特別開心。”

從見到我的那一刻起,葉佩華從來不曾要求我叫他父親或者爸爸。也許他有林凡前前後後地喊他老爸老爸,已經足夠聽了;可是我不同。我以前沒有父親,現在有了,我應該行使自己的權利,以父親的稱呼來稱呼他。我要時刻提醒他負有的責任。

我認真練習了十幾遍,在林姨的指導下。先是想象葉佩華在麵前,然後是對著他的照片,一次次地說:爸。我試過爸、老爸、爸爸、父親、爹等好幾個稱呼,最後覺得“爸”比較容易接受。我學得還不算慢,沒費許多力氣就被判合格。那晚葉佩華回來的時候,我心情緊張地去開了門。我將他堵在門口,磨蹭了好半天,磨出一句:“爸,你回來了……”

“嗯嗯!我回來了!知秋啊,女兒啊,你們……你們,吃晚飯了沒?”

“都十點多了還能沒吃飯呐?”林姨走來幫他拿過皮包,“看看,又是一身酒氣——喝多了吧?”

“沒有沒有……就陪幾個客戶吃飯,要了一點酒……”他含含混混地說著,摟著林姨的腰朝臥室走去。我關了客廳的燈,走進自己的房間,在寫字台前坐下,打開台燈,翻出母親的遺像,輕輕念:“媽。媽。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