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日記賬是一種特殊的明細賬。為了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和核算,各單位通常都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便逐日核算和監督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結存情況。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頁一般采用三欄式,即借方、貸方和餘額三欄,分別反映現金或銀行存款和收入、付出與結存情況,並在“摘要”欄後麵設置“對方科目”欄。如果收、付款憑證數量較多,為了簡化記賬手續,同時也為了通過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彙總登記總賬,也可以采用多欄式,即在收入和付出兩欄中分別按照對方科目設置若幹欄目,也就是在收入欄按貸方科目設欄目,在付出欄按借方科目設欄目。采用多欄式以後,如果會計科目較多,造成篇幅過大,還可以分設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日記賬和現金(銀行存款)支出日記賬。
必須說明的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不得用銀行對賬單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是各單位重要的經濟檔案之一,為保證賬簿使用的合法性,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舞弊行為,保證賬簿資料的完整和便於查找,各單位在啟用時,首先要按規定內容逐項填寫“賬簿啟用表”和“賬簿目錄表”。在賬簿啟用表中,應寫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和啟用日期;在經管人員一欄中寫明經管人員姓名、職別、接管或移交日期,由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在一本日記賬中設置有兩個以上現金賬戶的,應在第二頁“賬戶目錄表”中注明各賬戶的名稱和頁碼,以方便登記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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