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現金差錯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人為的責任性差錯,也有事故性、技術性差錯。處理時,要區別對待。
對於一貫堅持按製度辦事,工作認真負責,隻是由於一時技術操作不慎而造成的長款或短款,如果金額較少,可在教育本人的基礎上按“長款歸公、短款報損”的原則處理;對於一時查不清原因的差錯,經領導批準後,可將多餘或短缺的現金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掛賬,查明原因後再作處理,但不能長期掛賬,要積極查處,盡快處理。
對於因出納人員工作不認真造成的短款,無論金額大小,都要由出納員個人賠償,並要對其加強教育,必要時可將其調離出納崗位;對於玩忽職守,違反紀律,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責任性差錯,應追究失職者的經濟責任,給予適當的處分;數額較大、影響嚴重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現金的庫存管理應注意什麼問題?
[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的報酬。
支付給個人的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如轉業、複員、退伍、退職、退休費和其他按規定發給個人的費用。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向個人購買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支付各單位且在轉賬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企業與其他單位的經濟業務,除上述規定的範圍可進行現金結算外,都要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企業與其他單位在使用現金時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現金支出必須有合法的憑證。
現金支出要有憑有據,手續完備,借款必須持有效的借據,不能以“白條”代替借據。
在規定限額內支付個人現金。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使用現金,開戶單位除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以及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支付現金外,其他對個人支付現金的限額為1,超過限額部分可以轉辦儲蓄或支票、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後,予以支付現金。
購買國家規定的專控商品不得使用現金。
單位在購買專控商品時,一律采用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國家專控商品銷售單位不得收取現金。
單位之間不得互相借用現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