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企業來說,借用備用金的現金付款憑證,其貸方科目自然為“現金”科目,借方科目則為“其他應收款——備用金”科目;對於預算單位,借用備用金的,其貸方科目自然為“經費現金”或“庫存現金”科目,借方科目則為“暫付款”科目。出納員根據現金付款憑證付給現金(或現金支票)。

2.備用金的報銷

備用金可以分為定額備用金和非定額備用金兩種。

這裏主要介紹定額備用金的核算。

所謂定額備用金是指單位對經常使用備用金的內部各部門或工作人員根據其零星開支、零星采購等的實際需要而核定一個現金數額,並保證其經常 保持核定的數額。實行定額備用金製度,使用定額備用金的部門或工作人員應按核定的定額填寫借款憑證,一次性領出全部定額現金,用後憑發票等有關憑證報銷,出納員將報銷金額補充原定額,從而保證該部門或工作人員經常 保持核定的現金定額。

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報銷時,應編製現金付款記賬憑證,其貸方科目自然為現金,借方為相應科目。出納員應將報銷的金額用現金補給報銷的部門或工作人員。這樣報銷後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手中的現金又達到核定的限額。

【例】某商店供應科使用定額備用金,定額為1元。5月14日用現金購買商品800元,其備用金隻剩下400元,次日到財務科報銷,出納員補給現金800元,這樣供應科的備用金又達到了1元。

不同的單位,其內部各部門或工作人員使用備用金的業務性質不同,會計製度的規定也不同,因而在報銷備用金時,其編製的現金付款憑證的借方科目有很大的差別。

5.10如何預借和報銷差旅費

1.差旅費的預借

單位工作人員因出差需借支差旅費時,應首先到財會部門領取並填寫借款單,按照借款單所列內容填寫完整,然後送所在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審查簽字。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使用統一的“差旅費借款結算單”,也可以使用普通的借款借據或者借款憑證。財務部門根據借款單編製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出納員根據單位內部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對借款單和付款憑證進行審核,認為手續齊備並符合製度規定要求的即可予以支付。

2.差旅費的報銷

出差人員回到單位後報銷差旅費,首先應填寫報銷單,經所在部門和財務部門領導審查簽字,由財務部門有關人員對差旅費進行結算,編製會計憑證後交出納員具體辦理現金收付。

在具體結算報銷過程中,對於實行定額備用金的部門和有關人員按其實際報銷金額,編製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有關科目

貸:庫存現金

這裏的有關科目取決於出差人員的業務部門和工作性質而定。在這方麵,不同的單位具體情況也不同。

5.11其他應付款業務該如何處理

1.預付現金

各單位因業務需要用現金向有關單位預付有關款項,包括按供貨合同規定預付的貨款、預付的書報費等,財務部門應根據對方單位提供或由本單位編製的收據、發票等,編製現金付款憑證,其借方科目則應根據情況而定。因購買貨物、接受勞務而預付的貨款,則其借方科目為預付賬款(不設“預付賬款”科目時可記入“應收賬款”科目借方)。其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庫存現金

出納員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付款,並在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章。

2.向有關人員支付勞務費

各單位因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勞務、服務經常需用現金支付有關勞務費、服務費。一般來說,支付有關單位的勞務費、服務費,應由對方單位開具發票、統一收據等原始憑證,付款單位憑原始憑證編製記賬憑證,並付款。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服務費,許多需要由本單位編製有關憑證,由提供勞務的個人簽字後,據以編製付款憑證,並付款。財務部門在編製現金付款憑證時,其貸方科目自然為“庫存現金”科目,其借方科目則應根據接受勞務的部門而定。對於企業來說,接受的勞務、服務的部門不同,有關勞務、服務費用的性質也不同,現金付款憑證的借方科目也不同。 比如:接受勞務的是生產車間,則現金付款憑證的借方科目為“製造費用”;如接受勞務的部門是銷售部門,則借方科目為“銷售費用”;如接受勞務的部門是行政部門,則借方科目為“管理費用”,等等。

3.向職工發放非工資性資金

包括向職工發放非工資性獎金、勞動保護費、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

各單位按國家規定向本單位發放的非工資性獎金,如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等,各種勞動保護費,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都應由本單位財務部門按照國家規定計算,並編製領款收據等原始憑證,經有關領導批準後編製現金付款憑證,其貸方科目自然為現金,其借方科目則為管理費用等有關科目。出納員審核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審核無誤後付款並在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章。

5.12如何編製現金收款記賬憑證

不同的單位,無論是企業、事業單位還是機關、團體、部隊及其他單位,在其收到現金時,都應按規定編製現金收款憑證,其借方科目自然為“庫存現金”等,其貸方科目則應根據收入現金業務的性質和會計製度的規定來確定。

各單位收入的現金按其性質可以分為如下幾個方麵:

(1)業務收入,如企業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的業務收入,機關、團體等的撥款收入等。

(2)非業務收入,如企業單位的投資收入、營業外收入,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等。

(3)預收現金款項,如企業、事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預收的定金等。

(4)其他收入現金款項。

下麵分別加以簡要介紹。

1.業務收入現金的記賬憑證的編製

在這裏主要介紹企業的業務收入現金,即營業收入現金記賬憑證編製。

(1)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兩部分。工業企業對外銷售產品,一般都通過轉賬結算,其零星銷售才收取現金。收到現金,並編製收款憑證時,按照工業企業會計製度規定,其貸方科目為“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此外由於實行增值稅,貸方科目還包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甲公司12月31日向外零售產品10件,每件500元,計5元,增值稅稅率為17%,對方用現金支付。

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編製現金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

(2)商品流通企業,特別是零售商店,其零售貨物發生的現金收入一般都由櫃台的收款員直接送存銀行,不通過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隻是於每日營業終了後,根據櫃台收款員“現金交款單”的回單聯和有關銷售憑證,填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不作現金收款憑證。如果該商店不是由櫃台收款員將現金收入送存銀行,而是交給出納員送存銀行,則財務部門應先根據櫃台收款員送交的現金收入填製現金收款憑證,貸方科目為商品銷售收入。

【例】乙公司12月1日營業櫃台收款員送來當日銷貨現金收入9元,則財務部門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2.非業務收入現金的記賬憑證的編製

非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除業務收入外的非營業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指對外投資活動所取得的投資收入和企業的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罰款收入、援外費用收入、對外索賠收入、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一般來說,企業的投資收入都通過銀行轉賬結算。當然也有可能是現金投資收益。而營業外收入,如企業處理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職工違反製度要上交的罰款等,許多都是以現金結算的。如果企業取得的營業外收入為現金收入,則應按規定編製現金收款憑證,貸方科目為營業外收入。

【例】乙公司12月31日收到職工李某因違反企業有關製度,按規定交納罰款500元,則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其他類型的企業營業外現金收入的記賬憑證完全一樣,可以照此處理。

3.預收現金的記賬憑證的編製

預收現金款項是指收到的購貨或接受勞務單位或個人用現金預交的貨款、勞務服務款或定金。按會計製度的規定,收到的預收現金賬款應通過“預收賬款”科目核算;不設“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核算。所以,當收取現金、編製現金收款憑證時,貸方應為“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

【例】丙房地產企業收攘×交來的購房定金30元。作記賬憑證:

借:庫存現金。

貸:預收賬款。

4.其他現金收款業務記賬憑證的編製

其他現金收款業務,主要是指各單位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取的不屬於營業收入、非營業業務收入和預收賬款的其他現金款項的業務。這些現金收款業務包括:

(1)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取的各種賠款、罰款。

(2)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取的押金。

(3)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收回的借款。

(4)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回的押金。

(5)向職工收回的各種代墊款項。

按照現行會計製度規定,這些款項一般都通過“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在收到現金時,應根據現金收款原始憑證編製現金收款記賬憑證,其科目一般為“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現舉例加以說明。

【例】甲公司12月31日在現金清查中發現庫存現金短缺50元,經查出是出納員工作失誤造成的,按規定由賠償。在這種情況下應先作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現金短款。

貸:庫存現金。

在收到賠款時,應編製現金收款記賬憑證,其貸方科目為其他應收款,其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現金短款。

5.13怎樣複核現金收款和付款憑證

1.現金收款憑證的複核

(1)現金收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入業務的依據。

為確保收款憑證的合法、真實和準確,出納人員在辦理每筆現金收入前,都必須首先複核現金收款憑證,並認真複核以下內容:

①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是否正確。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應為編製收款憑證的當天,不得提前或推後。

②現金收款憑證的編號是否正確。有無重號、漏號或不按日期順序編號等情況。

③現金收款憑證記錄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準確,其摘要欄的內容與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④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

⑤複核收款憑證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是否一致。原始憑證大小寫金額是否相同,有無印章。

⑥複核收款憑證“附單據”欄的張數與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相符。

⑦收款憑證的出納、製單、複核、財務主管欄目是否簽名或蓋章。

(2)現金收入的分類。

現金收入按其性質可以分為四類。

①業務收入,如企業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的業務收入,機關、團體等的撥款收入等。

②非業務收入,如企業單位的投資收入、營業外收入,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等。

③預收現金款項,如企業事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預收的定金等。

④其他收入現金款項。

對以上收入的業務,在收到現金時,都應按規定編製現金收款憑證,其借方科目為“庫存現金”,其貸方科目則應根據收入現金業務的性質和會計製度的規定來確定。

2.現金付款憑證的複核

(1)對於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收付業務,隻填製付款憑證,不填製收款憑證。

如將當日營業款送存銀行,製單人員根據現金解款單(回單)編製現金付款憑證,借方賬戶為銀行存款,貸方賬戶為現金,不再編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發生銷貨退回時,如數量較少,且退款金額在轉賬起點以下,需用現金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不得以退貨發貨票代替收據編製付款憑證。

(3)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有關印章的證明,並注明原始憑證的名稱、金額、經濟內容等,經單位負責人批準,方可代替原始憑證。

支現的經濟業務主要包括工資、獎金、退休金以及各種福利補貼支現、差旅費支現、醫藥費支現、部門領取備用金支現、日常零星的其他支出等。

5.14如何保管現金及有價證券

1.現金的保管

現金的保管,主要是指對每日收取的現金和庫存現金的保管。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可直接使用,因而現金是犯罪分子謀取的最直接目標。因此,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金保管製度,防止由於製度不嚴、工作疏忽而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給國家和單位造成損失。其保管主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麵:

(1)要有專人保管庫存現金。

現金保管的責任人是出納人員及其他所屬單位的兼職出納人員。出納人員應選聘誠實可靠、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人員擔任。出納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以提高他們的業務熟練程度。

(2)送取現金要有安全措施。

向銀行送存現金或提取現金時,一般應有兩人以上,數額較大的,最好用專箱裝好,專車運送,必要時可進行武裝押運。

(3)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鑄幣,應實行分類保管。

各單位的出納人員對庫存票幣分別按照紙幣的票麵金額和鑄幣的幣麵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紙幣一定要打開鋪平存放,並按照紙幣的票麵金額,以每100張為一把,每10把一捆紮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紙幣即為整數(即大數),均應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凡不成把的紙幣為零數(或小數),也要按照票麵金額,每10張一紮,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放在傳票箱內或抽屜內,一定要存放整齊,秩序井然。鑄幣也要按照幣麵金額,以每100枚為一卷,每10卷為一捆,同樣將成捆、成卷的鑄幣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不成卷的鑄幣,應按照不同幣麵金額,分別存放在特別的卡數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