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付款人收到銀行傳來的付款通知後,應及時查明是否為本單位應付款項,款項的金額是否有誤,並在付款期內決定是否予以承付。對應拒付的款項,要在付款期內及時填製拒絕付款理由書,連同付款通知一起交開戶銀行辦理拒付手續。

(3)收付款雙方在結算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由收付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申請仲裁機關裁決,銀行不負責監督扣款和監督拒絕付款。

(4)委托收款結算的程序。

①兩方交易,直接結算程序。

付出商品或勞務供應。

收款人委托銀行收款。

接收委托回單。

收款人開戶銀行將“委托收款憑證”傳遞給付款人開戶銀行。

通知付款。

劃撥款項。

通知款已收到。

②三方交易,直接結算程序。

所謂三方交易,是指批發單位、銷貨單位、購貨單位都不在一地,批發單位委托銷貨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運商品,而貨款則由批發單位分別與購銷雙方進行結算的一種做法。

銷貨單位向批發單位的購貨單位發貨。

銷貨單位填兩套委托收款憑證委托銀行收款(其中一份以批發單位名義向付款人收款,一份以本單位名義向批發單位收款)。

銷貨單位開戶行向購貨單位開戶行傳遞委托收款憑證。

銷貨單位開戶行向批發單位開戶行傳遞委托收款憑證。

購貨單位開戶銀行通知購貨單位付款。

批發單位開戶銀行通知批發單位付款。

銀行間劃撥款項。

收款通知。

③代辦發貨結算程序。

所謂代辦發貨,是指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不在一地,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訂立代辦發貨委托收款合同,由銷貨單位委托代辦發貨單位向購貨單位發貨,並由代辦發貨單位代銷貨單位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向購貨單位收款。

代辦發貨單位發貨。

代辦發貨單位向開戶銀行提交代辦委托收款憑證。

受理委托回單。

代辦發貨單位分別向銷貨單位開戶行和購貨單位開戶行傳遞委托收款憑證。

代辦發貨單位移交委托收款回單。

購貨單位開戶行通知購貨單位付款。

購貨單位同意付款。

銀行間劃撥。

款項入賬通知。

④代理收貨結算程序。

所謂代理收貨,是指購貨單位與代理收貨單位不在一地時,購貨單位應率先將代理收貨單位通知銷貨單位。銷貨單位向代理收貨單位發貨後,填製委托收款結算憑證送交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收款。

銷貨單位向代理收貨單位發貨。

銷貨單位向開戶行提交委托收款憑證。

傳遞委托收款憑證。

購貨單位開戶行通知購貨單位付款。

購貨單位同意付款。

銀行間劃撥。

款項入賬通知。

4.委托收款結算應注意的問題

委托收款方式使用靈活,在實際工作中,還會發生一些特殊形式的委托收款方式,主要有三方交易的委托收款方式,代辦發貨、代理收貨的委托收款方式以及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等。

(1)三方交易、直達結算的委托收款。三方交易、直達結算是指批發單位、銷貨單位以及購貨單位都不在一地,批發單位委托銷貨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貨,而貨款則由批發單位分別與購銷雙方進行結算的一種交易。這種做法適用於批發單位和購貨單位的交易需要經過代理中間商的交易活動。銷貨單位根據三方簽訂的合同,由批發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貨,同時由銷貨單位填製兩套“委托收款憑證”,並附上有關單位,將其同時提交開戶銀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其中:一份以銷貨單位的名義,向批發單位收款,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進銷貨單位賬戶;另一份以批發單位的名義,向購貨單位收款,貨款直接劃回批發單位開戶銀行,收進批發單位賬戶。購貨單位對批發單位、批發單位對銷貨單位發生拒付或無款支付的,均按照前述有關規定辦理。

(2)代辦發貨的委托收款。代辦發貨是指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不在一地,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訂立代辦發貨委托收款合同,由銷貨單位委托代辦發貨單位向購貨單位發貨,並由代辦發貨單位代銷貨單位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向購貨單位收款。代辦發貨單位根據銷貨單位的通知向購貨單位發貨後,以銷貨單位名義填製委托收款憑證,並在憑證上加蓋代辦發貨單位的印章,送交代辦發貨單位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款項,再將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入銷貨單位銀行存款賬戶。在這種方式下,代辦發貨單位隻辦理代辦發貨和代辦委托收款手續,不發生結算關係,購貨單位拒付或無款支付等都由銷貨單位和購貨單位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3)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在同城範圍內,收款人收取公用事業費或根據國務院的規定,收取有關款項時,可以使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使用這種結算方式的要求是:

①收取公用事業費必須具有收付雙方事先簽訂的經濟合同。

②由付款人向開戶銀行授權,通知銀行按約收款。

③經開戶銀行同意,報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6.12如何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

1.托收承付及其適用範圍

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隻適用於異地訂有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務款項的結算。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異地托收承付結算。

2.托收承付結算的基本規定

托收承付業務具有使用範圍較孝監督嚴格且信用度較高的特點,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辦理托收承付業務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管理較好,並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製工業企業。

(2)辦理托收承付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

(3)收付雙方使用托收承付結算必須簽有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購銷合同,並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

(4)收付雙方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對同一付款人發貨托收累計3次收不回貨款的,收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收款人向該付款人辦理托收;付款人累計3次提出無理由拒付的,付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其向外辦理托收。

(5)收款人辦理托收,必須具有商品確已發運的證件(包括鐵路、航運、公路等運輸部門簽發運單、運單副本和郵局包裹回執)。

(6)沒有發運證件,屬於下列情況的,可憑其他有關證件辦理托收:

①內貿、外貿部門係統內商品調撥,自備運輸工具發送或自提的;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強的商品,以及電、石油、天然氣等必須使用專用工具或線路、管道運輸的,可憑付款人確已收到商品的證明(糧食部門憑提貨單及發貨明細表)。

②鐵路部門的材料廠向鐵道係統供應專用器材,可供其簽發注明車輛號碼和發運日期的證明。

③收款人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鍋爐和大型機器等,生產周期長,合同規定按工程進度分次結算的,可憑工程進度完工證明書。

④付款人購進的商品,在收款人所在地轉廠加工、配套的,可憑付款人和承擔加工、配套單位的書麵證明。

⑤合同規定商品收款人暫時代為保管的,可憑寄存證明及付款人委托保管商品的證明。

⑥使用“鐵路集裝箱”或將零擔湊整車發運商品的,由於鐵路隻簽發一張運單,可憑持有發運憑證單位出具的證明。

⑦外貿部門進口商品,可憑國外發來的賬單、進口公司開具的結算賬單。

3.托收承付結算的程序

(1)收款人發出商品。

(2)收款人委托銀行收款。

(3)收款人開戶行將托收憑證傳遞給付款人開戶行。

(4)付款人開戶行通知付款人承付。

(5)付款人承認付款。

(6)銀行間劃撥款項。

(7)通知收款人貨款收妥入賬。

4.托收承付結算應注意的問題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分托收與承付兩個階段。

托收是指銷貨單位(即收款單位)委托其開戶銀行收取款項的行為。辦理托收時,必須具有符合《合同法》規定的經濟合同,並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和遵守“發貨結算”的原則。所謂“發貨結算”是指收款方按照合同發貨,並取得貨物發運證明後,方可向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手續。托收金額的起點為10元。款項劃轉方式有郵劃和電劃兩種,電劃比郵劃速度快,托收方可以根據緩急程度選用。

承付是指購貨單位(即付款單位)在承付期限內,向銀行承認付款的行為。承付方式有兩種,即驗單承付和驗貨承付。驗單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開戶銀行轉來的承付通知和相關憑證並與合同核對相符後,就必須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驗單承付的承付期為3天,從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節假日順延。驗貨承付是指付款單位除了驗單外,還要等商品全部運達並驗收入庫後才承付貨款的結算方式。驗貨承付的承付期為10天,從承運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節假日順延。

付款方若在驗單或驗貨時發現貨物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等與合同規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內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的意見。拒付款項要填寫“拒絕承付理由書”送交其開戶銀行審查並辦理拒付手續。應注意,拒付貨款的商品是對方所有,必須妥善為其保管。付款人在承付期內未向開戶銀行提出異議,銀行作默認承付處理,在承付期滿的次日上午將款項主動從付款方賬戶劃轉到收款方賬戶。

付款方在承付期滿後,如果其銀行賬內沒有足夠的資金承付貨款,其不足部分作延期付款處理。延期付款部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給收款方賠償金。待付款方賬內有款支付時,由付款方開戶銀行將欠款及賠償金一並劃轉給收款人。

6.13如何用信用卡方式結算

1.信用卡及其適用範圍

(1)信用卡的概念。

信用卡是指由銀行或專營機構簽發,可在約定銀行或部門存取現金、購買商品及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信用憑證。持卡人可在同城和異地憑卡支取現金、轉賬結算和消費信用等。信用卡在國外運用較為廣泛,而我國信用卡業務仍處於發展階段。

隨著信用卡業務的發展,信用卡的種類不斷增多,用途也各種各樣,不勝枚舉。我國國內發行的信用卡主要是借記卡,即先存款後消費,特殊情況下允許小額、善意透支的信用卡。

信用卡產生的結算關係一般涉及三方當事人:即銀行、持卡人和商戶。商戶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商業信用,然後向持卡人的發卡行收回貨款或費用,再由發卡行或代辦行向持卡人辦理結算。信用卡的這種功能有利於減少現金貨幣的使用,節約流通費用,擴大銀行轉賬結算範圍,增加銀行信貸資金來源,同時也有利於方便購物消費,維護支付人的資金安全,並且還可簡化收款手續,節約社會勞動。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信用卡業務發展十分迅速。迄今為止,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已分別先後向社會推出了“長城卡”、“牡丹卡”、“金穗卡”、“萬事達”、“VISA”,一些地方銀行亦在各地發行了自己的信用卡。

(2)信用卡的種類。

信用卡的種類依據不同的劃分方式可有不同的分類,如按發行信用卡的機構不同,可分為商業機構發行的零售信用卡、服務業發行的旅遊娛樂卡、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按銀行發行的信用卡的用途劃分,又可分為賒銷卡、記賬卡、卡和支票卡等。這裏所要介紹的是指銀行發行的信用卡。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信用卡按使用對象分為單位卡和個人卡。單位卡是指商業銀行向企業、事業單位、學校、機關、團體、部隊等單位發行的信用卡,其使用對象為單位;個人卡是指商業銀行向個人包括居住城鎮的工人、幹部、教師、科技工作者、個體經濟戶以及其他成年的、有確定收入的居民發行的信用卡,其使用對象為個人。

此外,《支付結算辦法》還根據信譽等級不同將信用卡分為金卡和普通卡。金卡是指商業銀行向信譽等級較高的持卡人發行的信用卡,普通卡則是商業銀行向信譽等級次之的持卡人發行的信用卡。一般而言,金卡的持卡人善意透支時透支的金額大於普通卡持卡人的透支金額。

2.信用卡結算的基本規定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卡和個人卡的申請與使用不盡相同。具體規定如下:

(1)單位卡。

凡申領單位卡的單位,必須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並按規定填製申請表,連同有關資料一並送交發卡銀行。該單位符合條件並按銀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以後,銀行為申領人開立信用卡存款賬戶,並發給信用卡。單位卡可以申領若幹張,持卡人的資格由申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麵指定和注銷。

在單位卡的使用過程中,其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其賬戶。單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於100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不得支取現金。如果需要向其賬戶續存資金,單位卡的持卡人必須按前述轉賬方式轉賬存入。

(2)個人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申領個人卡。個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為其配偶及年滿18周歲的親屬申領附屬卡,申領的附屬卡最多不超過兩張,同時也有權要求注銷其附屬卡。

3.信用卡結算的程序

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特約單位購物消費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持卡人將信用卡和身份證件一並交特約單位。

如果信用卡屬智能卡、照片卡可免驗身份證件。特約單位不得拒絕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簽約銀行發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費用。

(2)特約單位應審查信用卡。

特約單位受理信用卡時,應審查下列事項:確為本單位可受理的信用卡;信用卡在有效期內,未列入“止付名單”;簽名條上沒有“樣卡”或“專用卡”等非正常簽名的字樣;信用卡無打孔、剪角、毀壞或塗改的痕跡;持卡人身份證或卡片上的照片與持卡人相符,但使用智能卡、照片卡或持卡人憑密碼在銷售點終端上消費、購物,可免驗身份證;卡片正麵的拚音姓名與卡片背麵的簽名和身份證件上的姓名一致。

(3)辦理結算手續。

特約單位受理信用卡審查無誤的,在簽購單上壓卡,填寫實際結算金額、用途、持卡人身份證件號碼、特約單位名稱和編號。如超過支付限額的,應向發卡銀行索取並填寫授權號碼,交持卡人簽名確認,同時核對其簽名與卡片背麵簽名是否一致。經審查無誤後,對同意按經辦人填寫的金額和用途付款的,由持卡人在簽購單上簽名確認並將信用卡、身份證件和第一聯簽購單交還給持卡人。特約單位在每日營業終了,應將當日受理的信用卡簽購單彙總,計算手續費和淨計金額並填寫彙計單和進賬單,連同簽購單一並送交收單銀行辦理進賬。收單銀行接到特約單位送交的各種單據,經審查無誤後為特約單位辦理進賬。

4.信用卡結算應注意的問題

(1)信用卡的透支。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信用卡的持卡人在信用卡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支付款項時,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並在規定期限內將透支款項償還給發卡銀行。但是,如果持卡人進行惡意透支的,即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並經發卡銀行催收無效的,持卡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信用卡透支額,金卡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過5元。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關於信用卡透支的利息,依《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自簽單日或銀行記賬日起15日內按日息0.5‰計算,超過15日按日息1‰計算,超過30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1.5‰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後期限或最高透支額的最高利率檔次計息。

(2)信用卡的銷戶。

持卡人不需要繼續使用信用卡的,應持信用卡主動到發卡銀行辦理銷戶。持卡人辦理銷戶時,如果賬戶內還有餘額,屬單位卡的,則應將該賬戶內的餘額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不得提取現金;個人卡賬戶可以轉賬結算,也可以提取現金。

持卡人透支之後,隻有在還清透支利息後,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辦理銷戶:

①信用卡有效期滿45天後,持卡人不更換新卡的。

②信用卡掛失滿45天後,沒有附屬卡,不更換新卡的。

③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單,發卡銀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④持卡人死亡,發卡銀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⑤持卡人要求銷戶或擔 保人撤銷擔 保,並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⑥信用卡賬戶兩年以上未發生交易的。

⑦持卡人違反其他規定,發卡銀行認為應該取消資格的。

發卡銀行辦理銷戶,應當收回信用卡。有效信用卡無法收回的,應當將其止付。

(3)信用卡的掛失。

信用卡丟失後,持卡人應立即持本人身份證件或其他有效證明,並按規定提供有關情況,向發卡銀行或代辦銀行申請掛失。發卡銀行或代辦銀行審核後辦理掛失手續。

如果持卡人不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造成損失的,則應自行承擔該損失;如果持卡人辦理了掛失手續而因發卡銀行或代辦銀行的原因給持卡人造成損失的,則應由發卡銀行或代辦銀行承擔該損失。

6.14如何用彙兌方式結算

1.彙兌及其適用範圍

彙兌是彙款人委托銀行將款項彙給外地收款人的結算方式。根據憑證傳遞方式不同,可分為信彙和電彙兩種。彙款人可根據需要選擇使用。

彙兌適用於異地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

2.彙兌結算的基本規定

(1)彙兌結算不受金額起點的限製,即不論彙款金額多少均可以辦理信彙和電彙結算。

(2)支取現金的規定。

收款人要在彙入銀行支取現金,付款人在填製信彙和電彙憑證時,須在憑證“彙款金額”大寫金額欄中填寫“現金”字樣。款項彙入異地後,收款人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或彙入地有關單位足以證實收款人身份的證明,到銀行一次辦理現金支付手續。信彙或電彙憑證上未注明“現金”字樣而需要支取現金的,由彙入銀行按現金管理規定審查支付;需部分支取現金的,收款人應填寫取款憑證和存款憑證送交彙入銀行,辦理支取部分現金和轉賬手續。

(3)留行待取的規定。

彙款人將款項彙往異地需派人領取的,在辦理彙款時,應在簽發的彙兌憑證各聯的“收款人賬號或地址”欄注明“留行待缺字樣。留行待取的彙款,需要指定單位的收款人領取彙款的,應注明收款人的單位名稱。信彙憑印鑒支取的,應注明收款人的單位名稱。信彙憑印鑒支取後,應在第四聯憑證上加蓋預留的收款人印鑒。款項彙入異地後,收款人須攜帶足以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或彙入地有關單位足以證實收款人身份的證明向銀行支取款項。如信彙憑印鑒支取的,收款人必須持與預留印鑒相符的印章,經銀行驗對無誤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分次支取的規定。

收款人接到彙入銀行的取款通知後,若收款人需要分次支取的,要向彙入銀行說明分次支取的原因和情況,經彙入銀行同意,以收款人名義設立臨時存款賬戶,該賬戶隻付不收,結清為止,不計利息。

(5)轉彙的規定。

收款人如需將彙款轉到另一地點,應在彙入銀行重新辦理彙款手續。轉彙時,收款人和用途不得改變,彙入銀行必須在信彙或電彙憑證上加蓋“轉彙”戳記。

(6)退彙的規定。

彙款人對彙出的款項要求退彙時,應出具正式函件,說明要求退彙的理由或本人身份證明和原信電彙憑證回單,向彙出銀行辦理退彙。彙出銀行審查後,通知彙入銀行,經彙入銀行查實款項確未解付,方可辦理退彙。如彙入銀行回複款項已經解付或款項已直接彙入收款人賬戶,則不能辦理退彙。此外,彙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彙款,應立即辦理退彙。彙入銀行對從發出取款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仍無法交付的款項,可主動辦理退彙。

3.彙兌結算的程序

(1)彙款人委托開戶銀行辦理彙款。

(2)銀行受理退彙回單。

(3)銀行間劃撥。

(4)收款人開戶銀行通知收款人彙款已到。

4.彙兌結算應注意的問題

(1)彙款人異地彙款時,可根據款項彙入地點的遠近和時間的要求,選擇信彙或電彙結算方式,填寫彙款憑證時,要按照憑證各欄要求,詳細填明彙入地點、行名、收款人及彙款用途等項內容並在第二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章。

(2)根據結算規定,信彙彙款可附帶與彙款有關的少量單證,如向外地訂購書刊的訂購單、商品訂購單以及向外地人員彙付工資發放表等。電彙款項不允許附帶單證。

(3)收款人收到銀行轉來的收款通知或電劃代收報單時,要認真地對憑證的內容進行審查,主要查看憑證收款人全稱和賬號是否與本單位的全稱和賬號一致,彙款用途是否與本單位有關,彙入銀行是否加蓋了轉訖印章。在確認屬於本單位款項但又用途不明的情況下,應及時與本單位有關部門聯係,盡快查明款項用途,從而準確歸屬有關核算賬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