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幾番風雨海上花1(2 / 3)

我們知道張愛玲在走紅的兩年間,作品主要發表於《新中國報》係統的《雜誌》月刊、《新中國報》副刊“學藝”、蘇青主編的《天地》月刊、柯靈主編的《萬象》月刊、周瘦鵑主編的《紫羅蘭》月刊、周黎庵主編的《古今》半月刊、周班公主編的《小天地》月刊和由一九四年三月在南京創刊後來編輯部移到上海的《新東方》月刊及由胡蘭成創辦的《苦竹》月刊等九大刊物中。

“汪精衛與林柏生無法僵持,由胡蘭成寫了一悔過書了事。胡蘭成被釋後投奔李士群李士群是汪偽‘七十六號’特工總部的負責人。李約他任特務報紙《國民新聞》的副社長兼總主筆,胡又秉承李的意旨詆誹周佛海的財經措施。一九四三年九月李士群死後,胡蘭成再向我接近,我仍假以辭色,並與資助。”而據《上海文史資料存稿彙編》蔣曉光、林達祖、沈立行的《李士群與國民新聞》中提到,《國民新聞》初期主要人事為:社長李士群、副社長胡蘭成,下設:

“我和胡的小同鄉樊仲雲聞訊,認為林做的太過火了,就約同蘇成德三人聯名致函汪精衛(蘇為該政治局局長,故特意將他拉入),略謂胡蘭成身為中委,如有過失可與批評,責令反省悔過,不宜遽以非常手段對付,這樣將使大家灰心。周佛海、陳公博也說不必因胡的問題而興起文字獄。

其中除了《紫羅蘭》及《萬象》外,幾乎都是與日偽有染的文學期刊《雜誌》,其中《新東方》是由曾任汪偽政治局局長的蘇成德負責的,張愛玲投稿該刊可說是胡蘭成牽的線,而《苦竹》更是由胡蘭成所創辦的。因此作家柯靈在《遙寄張愛玲》中就說:張愛玲在寫作上很快登上燦爛的高峰,同時轉眼間紅遍上海。使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因為環境特殊,清濁難分,很犯不著在萬牲園裏跳交際舞。——那時賣力地為她鼓掌拉場子的,就很有些背景不幹不淨的報章雜誌,興趣不在於文學而在於為自己撐場麵。上海淪陷後,文學界還有少數可尊敬的前輩滯留隱居,他們大都欣喜地發現了張愛玲,而張愛玲本人自然無從察覺這一點。鄭振鐸……要我勸說張愛玲,不要到處發表作品,並具體建議:她寫了文章,可以交給開明書店保存,由開明付給稿費,等河清海晏再印行。……可是我對張愛玲不便交淺言深,過於冒昧。……我懇切陳詞:以她的才華,不愁不見之於世,希望她靜待時機,不要急於求成。她的回信很坦率,說她的主張是“趁熱打鐵”……張愛玲曾明確表示“出名要早”,為了出名應當“趁熱打鐵”。論者指出,這“熱”應當是指創作衝動,而非簡單地以名利的追求而視之。在創作衝動沛然莫之能禦時,正如友人龔之方所言:“張愛玲非但是寫小說的好手,而且是一名快手,作品連續誕生,刊登在各種報刊上,其時上海報刊的背景十分複雜,有的是受國民黨什麼派的津貼辦的,甚至有的與汪偽有幹係的,張愛玲沒有政治頭腦,因此對發表園地也不去考慮是否合適。”麵對指責她將作品發表於漢奸主辦的刊物上,張愛玲並沒有任何的反駁,因為在當時除此之外,已別無發表園地了,她要使自己的作品在短時間得到廣大讀者的接受,就不得不有所依附,但她筆端卻沒有寫過半個歌功頌德的文字,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當時張愛玲的好友女作家蘇青對此曾加以辯駁,亦可視為她的辯駁。蘇青說:是的,我在上海淪陷期間賣過文,但那是我“恰逢其時”,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選定的這個黃道吉期才動筆的。我沒有高喊什麼打倒帝國主義,那是我怕進憲兵隊受苦刑,而且即使無甚危險,我也向來不大高興喊口號的。我以為我的問題不在賣文不賣文,而在於所賣的文是否危害民國的。否則正如米商也賣過米,黃包車伕也拉過任何客人一般,假如國家不否認我們在淪陷區的人民尚有苟延殘喘的權利的話,我就是如此苟延殘喘下來了,心中並無愧怍。後來蘇青更在長篇小說《續結婚十年》的扉頁題詞上寫著:“衣沾何足惜,但使願無違。”更有強力辯解的意味。麵對此問題,晚近的新文學史家司馬長風的看法,無疑是較中肯的,他說:“當然我們傾心讚賞大義凜然、抗戰不屈的那些作家如李健吾、夏丏尊等,但是對於那些缺乏反抗勇氣的人,筆者不忍概以漢奸指論。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這畢竟是少數仁人豪傑的事情,不能用來衡量普通人。如果說某些風言風語張愛玲還能保持沉默的話,對於指責她參加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借以證實她的‘文化漢奸’的身分時,她就不得不開口了。一九四六年底她借《傳奇增訂本》的發行,她寫了《有幾句話同讀者說》為自己做了辯白,她說: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唯一的嫌疑要麼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經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