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色,戒》的背後(2 / 3)

一九三一年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的特務,以上海為重,活動非常活躍,共產黨組織屢遭破壞。一九三二年,李士群又被調查科逮捕,他眼見地下鬥爭處境艱難,再加上自己貪生怕死及老婆不斷地施壓,就向國民黨自首了。起初他被委派為調查科上海區直屬情報員,不久就調去與丁默邨、唐惠民等編輯《社會新聞》。

一九四年二月,在一個星月無光的晚上,林之江從囚室裏請出鄭蘋如,謊稱丁默邨找她,汽車七拐八彎,來到滬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

然而《色,戒》絕無任何歌頌漢奸的味道,即使是曖昧的,它隻借著這個有關漢奸被暗殺未遂的真實故事,來重寫女性對感情的看待。這其中的種種細節,正如陳輝揚所說的,隻有深知汪精衛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細說始末,而活躍於汪偽政權中,曾任偽中宣部政務次長、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兼《中華日報》總主筆的胡蘭成,就成為張愛玲獲得這令她震動的故事的不二人選。因為自一九四三年底胡蘭成從蘇青主辦的《天地》月刊中,讀到張愛玲的時,他讀其文而驚其才,透過蘇青得知張愛玲的住處而找上門去,在次年二月初兩人初次見麵,其後兩人很快墜入情網,並於同年八、九月間結婚。

在遍嚐人生的況味後,曆經三十年的改寫,《色,戒》發表於之後的十年,……它是胡、張塵封十八年戀情的最後回眸,這又是張愛玲的一次不經意地坦露自己。張愛玲在一九七一年接受水晶先生的訪問時,曾稱“裏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所本’的”,而張子靜在張愛玲去世後所寫的《我的姐姐張愛玲》一書中,更明確地指出,的故事、人物脫胎於太外祖父李鴻章次子李經述的家中;而《花凋》則是寫張愛玲舅舅黃定柱的三女兒,也就是她三表姐黃家漪的故事。學者馮祖貽則指出,《創世紀》是以張愛玲的六姑奶奶,也就是祖母李菊耦的妹妹(任家)的故事為底本的,另外則活脫脫是上海張愛玲的家,主人公聶傳慶就是張子靜(當然也有張愛玲的投影)。而這都指向張愛玲的小說可說是一個家族的小說,雖然這個家族已從繁華走向沒落,但張愛玲作為舊家族的一員,她憑借著“記憶”,揭示了他們無可挽回的沒落以及種種掙紮;而童年的不幸經曆,又使她毫不留情地鞭笞著這沒落貴族的“猥瑣,難堪,失麵子的屈服”,於是“蒼涼”成為她小說的總主題。

因此她刻意在《色,戒》中表現女人性和女人的弱點,王佳芝不是冷血的女間諜,因此她有愛有感情。雖然從十二三歲就有人追求,從十五六歲起就隻顧忙著抵抗各方麵的攻勢。這樣的女孩子不太容易墜入愛河,因為抵抗力太強了。“但她沒有戀愛過,不知道怎麼樣就算是愛上了”。所以她拿不準在對老易的色相勾引中是不是與愛相關,做戲與做人對她來說本不易區別。所以她的虛榮心使得潛意識中寧可覺得易先生是愛她的,理應愛她的。而她疑心自己有點愛他是因於大多數女人常認為愛就是被愛。

小說名為《色,戒》,其實已不單是表麵的意義,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該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當然更包括張愛玲自身,這又是張愛玲的一次不經意地坦露自己。

一九三四年調查科改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委員會“黨務調查處”;同年蔣介石為了統一特務組織,在軍事委員會內設“調查統計局”,丁默邨當上了第三處(郵電檢查處)處長,與戴笠(軍警處處長)、徐恩曾(黨務處處長)齊名。抗戰前,他一直在蔣介石手下任職,抗戰開始後他曾在漢口奉陳立夫之命,“招待”中共叛徒張國燾。而由於戴笠對他的嫉妒,向蔣介石控告他貪汙招待費,使他遭到追查。一九三八年八月調查統計局第一、三處遭撤銷,丁默邨失去職務,僅在軍事委員會掛了少將參議的空名,因此他悶悶不樂,托詞到昆明“養病”。

據當時的資深編輯馬國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憶錄《良友憶舊——一家畫報與一個時代》一書中說:直到好幾年以後,我們才知道她是一個轟轟烈烈、獻身抗敵的愛國烈士。她的全名是鄭蘋如。……我們刊登這封麵時並不知情。隻在全麵抗戰軍興以後才略有所聞。已故中國著名學者鄭振鐸先生和鄭蘋如的父親是素識,曾親口談過此事。在以後的年月中,《良友》也沒機會表揚這位壯烈殉難的中華女兒。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認為仍應該把她的英勇行為告訴我們過去的讀者,並表示我們對她的敬意。鄭蘋如是位極為優秀的情報員,她憑借母親的關係,周旋於日寇的高級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衛文麿派到上海的和談代表早水親重攀上關係,繼而又通過早水的介紹,結識了近衛文麿的兒子近衛文隆、近衛忠麿,以及華中派遣軍副總參謀長今井武夫等人,她探聽到汪精衛“將有異動”的重要情報,通過秘密電台上報重慶。可惜政府起先並未重視,直到汪精衛逃出重慶投敵後,方知鄭蘋如早已掌握此情報,因此重慶政府對她極為倚重。於是此次,他們又把製裁丁默邨的重要任務交給她。

丁默邨是湖南常德縣人,生於一九零一年,幼時就讀於湖南省立第二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未能考入中學。一九二一年下半年,年輕氣盛的丁默邨隻身前往上海闖蕩,積極參加青年學生運動,經由施存統的介紹加入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次年春他回湖南籌建常德團組織,並自任組長。同年十月十三日社會主義青年常德地方執委改選,丁默邨擔任團書記,而在次年改選時,他卻失去書記一職,對此他極為不滿,並與新領導人鬧翻。次年一月他謊稱去長沙彙報工作,其實是遠走上海,叛離共產黨,加入了國民黨。

張愛玲從不放過景物對人產生的心理刻畫,即使那看似並不重要的場景及器物,張愛玲都費心經營。當然真實故事和小說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是丁默邨自己察覺氣氛有異奪門而逃,但到了小說中卻是王佳芝提醒易先生跑掉的,而王佳芝何以在緊要關頭臨時變卦,致使籌劃多時的計劃毀於一旦呢?許多讀者不解,但張愛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文中說:“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而這也正是她將她早期的成名作改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她更喜歡那些不徹底的人物,“他們不是英雄,他們可是這時代的廣大的負荷者。”他們“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這時代的總量”。

“最是傷心終無言”,胡蘭成對張愛玲的傷害,正如曼楨在中的感受——“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姐姐,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世鈞這樣的使她傷心。”在當時張愛玲的心境恐怕是“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父親,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胡蘭成這樣的使她傷心”。因此即使最親近的友朋如宋淇者,都避談胡蘭成的事,在張愛玲麵前,胡蘭成是談話的禁區。也因此張愛玲沒提及材料得之於胡蘭成,實不願再觸及情傷及因胡蘭成而再度遭致“漢奸”汙名的攻訐。張愛玲雖然在一九四三到一九四五兩年內,紅極一時,但在抗戰勝利後,雖然沒有被南京政府正式定為“文化漢奸”的罪名,但社會輿論卻欲置她於死地而後快,她的文學活動甚至於私生活,都成為公眾謾罵的焦點。從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的一年多,她甚至沒有發表過一篇文章,而事實上也沒有機會讓她發表。直到同年底,張愛玲借《傳奇增訂本》的發行,寫了《有幾句話同讀者說》為自己做了辯白: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唯一的嫌疑要麼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李士群的老婆葉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愛珍、沈耕梅前來審訊,丁默邨自然不好阻攔。鄭蘋如否認她與中統的關係,隻承認暗殺丁默邨是因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邨雖然惱恨鄭蘋如參與對自己的謀殺,但又著實迷戀她的美色,因此並沒有要置她於死地,隻是想關她一陣子,再把她放出來。但丁默邨的老婆趙慧敏卻悄悄地找到林之江,並對他麵授機宜。於是鄭蘋如被暗中移解到憶定盤路三十七號的“和平救國軍”第四路司令部內,這連丁默邨與李士群都不知道。

這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鬼在鄭蘋如的逼視下,居然莫名其妙地心慌起來,他掏出手槍,顫抖了半天,才慌慌張張朝鄭蘋如開了三槍。鄭蘋如倒下了,當時年僅二十三歲。這個故事經張愛玲不斷地改寫,已經有相當程度的不同,但整體架構還是可以看得出它的原形。首先是蟹殼臉,身材矮小,骨瘦如柴,肺病已到了第三期,卻依然靠著壯陽藥縱欲無度的丁默邨。在張愛玲的筆下他是四五十歲的矮子,“穿著灰色西裝,生得蒼白清秀,前麵頭發微禿,褪出一隻奇長的花尖;鼻子長長的,有點‘鼠相’,據說也是主貴的。”“他是實在誘惑太多,顧不過來,一個眼不見,就會丟在腦後。還非得釘著他,簡直需要提溜著兩隻乳房在他跟前晃。‘兩年前也還沒有這樣哩指女主角胸部愈來愈豐滿,’他擁著吻著她的時候輕聲說。”“一坐定下來,他就抱著胳膊,一隻肘彎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滿的南半球外緣。這是他的慣技,表麵上端坐,暗中卻在蝕骨銷魂,一陣陣麻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