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色,戒》的背後(3 / 3)

首先在日本大使書記官清水董三的指揮下,李士群開始為日本駐滬使館從事情報活動。然後他又用金錢將當時編輯《社會新聞》的同夥,如:唐惠民、章正範、劉坦公等人拉下水,通過章正範的關係,他又秘密會見了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委員汪曼雲。汪是大流氓杜月笙的“學生”,與軍統、中統特務都有聯係,在上海灘是屬於“兜得轉”的人物。但是要搞特工行動,必須有一批富有特工經驗的骨幹,於是他決定拉攏丁默邨以壯大聲勢。

不久,李士群被指派為調查科編譯股編譯員、南京區偵查員。一九三三年底開始,他擔任“留俄學生招待所”副主任兼“留俄同學會”理事,從此鬱鬱不得誌,直到抗日戰爭爆發。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軍占領上海,為了掃除侵華道路上的障礙,決心建立一支漢奸特工隊伍,做為消滅上海抗日力量的先遣部隊。於是李士群等人就是在這樣的曆史條件下,被日本侵略者一手扶植而壯大起來。

林之江開了車門說:“鄭小姐,您的大喜日子到了。這可怨不得我,隻怪丁默邨的老婆逼得我緊。”

“她把那粉紅鑽戒戴在手上側過來側過去地看,與她玫瑰紅的指甲油一比,其實不過微紅,也不太大,但是光頭極足,亮閃閃的,異星一樣,紅得有種神秘感。可惜不過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隻用這麼一會工夫,使人感到惆悵。”

相對於男主角的原貌重現,張愛玲對女主角卻有大幅度的改寫,首先她不是職業的情報員而是業餘的,她原本是廣州嶺南大學的學生,廣州淪陷前,嶺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課。我們知道張愛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來到港大求學,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淪陷,有兩年零三個月的大學生活,但由於後來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斷然拒絕,及一九六四年為學曆證明、一九六六年為獎學金證明和港大鬧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蘇青主編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發表的散文《燼餘錄》外,對港大可說是絕少提及,更沒有任何好感。《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覺——“上課下課擠得黑壓壓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過,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籬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對國事漠不關心的態度也使人憤慨。”這恐怕也是張愛玲的切身感受。

王佳芝的臨時“變卦”,放走易先生,使她一下子由刺客變為女人,而故事也達到了“反高潮”的頂峰,那是張愛玲最喜歡、最出色的手法。對張愛玲而言,王佳芝首先是女人,她惟情感是尊、惟情感是大,這是女人的特點,也是女人的悲劇。她為一霎時的女性(情感)所觸動而犧牲了同誌,也毀滅了自己。在佳芝的心中:“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幹了,隻是有感情。”但在易先生的心中卻認為“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占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這是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女人永遠可以為她愛上的男人獻出一切,而男人卻無法如此。因此張愛玲在《色,戒》中對男人的冷酷自私給與過尖銳直接的抨擊,“他一脫險馬上一個電話打去,把那一帶都封鎖起來,一網打盡,不到晚上十點鍾統統槍斃了。她臨終一定恨他。不過‘無毒不丈夫’,不是這樣的男子漢,她也不會愛他。”

而張愛玲在一九八三年由皇冠出版社集結《色,戒》、《浮花浪蕊》、《相見歡》、《多少恨》、《殷寶灩送花樓會》、《五四遺事》和電影劇本《情場如戰場》為《惘然記》一書出版時,曾在序中談到《色,戒》、《相見歡》和《浮花浪蕊》: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多年,甚至於想起來隻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曆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由此可見她非常喜歡這些自外界獲得的材料,並且從一九五年左右就寫成,期間又經過三十年的改寫。至於她沒有提及材料得之於胡蘭成,甚至在《色,戒》發表後的同年十月一日有署名“域外人”的《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評〈色,戒〉》一文的嚴厲批評時,張愛玲在一個多月後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發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的反駁文章,亦沒有提到“胡蘭成”三個字,隻說:“這故事的來曆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幾句話避重就輕地帶開。這是由於張愛玲和胡蘭成分手後,“胡蘭成”三個字,似乎在張愛玲的記憶中清除。

曆經三十年的改寫,《色,戒》發表於之後的十年,我們知道相當程度都是張愛玲與胡蘭成戀情的寄存處——的重新開封,它是胡、張塵封十八年戀情的最後回眸,那是張愛玲在喪失“新歡”、再感孤身飄零後,不免憶起“舊愛”。而十年後,她在他鄉異國更顯得孤寂,她終於完成這個三十年前就曾寫就的故事。雖然她曾清堅決絕地拒絕作家朱西寧在一九七四年致函邀她來台灣和胡蘭成會麵,但她在提筆改寫這故事時,不免會回首前塵往事,而因為經過長時間歲月的淘洗,當時的傷痛刺激已轉換成平和甚至美好的回視來處理,隻是有些創傷是永難複原的,因此張愛玲在此時有著清醒的自省。

論者嚴紀華認為《色,戒》:“其中男女主角的對待起伏回旋甚大,似乎是借屍還魂地道出了張愛玲過去與胡蘭成的情感試煉與創傷。亦即將王佳芝的情欲釋放與張氏本身的情欲釋放連結,從這個角度觀察,整個間諜故事的主謀凶手或可遙指到‘父愛症結’:也就是張愛玲所曾經曆過的又愛又恨的缺陷童年,以及她一直深深企盼卻終於落空的感情(親情、愛情)。”張愛玲又說過: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事實不過是原料,我對創作苛求,對原料愛好,是偏嗜其特有的韻味,也就是人生味。張愛玲在遍嚐人生的況味後,在改寫這個故事中,不經意地把自己投影在王佳芝的身上,也因此她的筆端流泄出“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幹了,隻是感情”。

李士群則在一九三三春因國民黨調查科上海區長馬紹武,遭共產黨中央特科“紅隊”的伏擊斃命,使他和丁默邨因嫌疑犯被捕。但丁默邨因有“CC派”的高級幹部、上海市社會局局長吳醒亞的力保,很快就被釋放了;而李士群因沒有靠山,被解押到南京道署街調查科總部。後經他老婆葉吉卿“賠了夫人又折財”的營救下,走通了調查科科長徐恩曾的門路,李士群雖被釋放,但仍然被規定不得擅離南京。

“少囉嗦,要殺就殺。”鄭蘋如麵不改色,雙眼逼視著林之江。

到一九四六年二月,張愛玲曾悄悄到溫州看望逃離中的胡蘭成,但風流成性的胡蘭成卻又另有新歡。張愛玲在傷心之極回到上海,她在雨中的船上“麵對著滔滔黃浪涕泣久之”。次年六月十日她寫信給胡蘭成,兩人正式分手。在這短暫的熱戀與婚姻生活中,他們有過兩情繾綣、無話不說的時刻,胡蘭成向張愛玲說出這段故事的細節,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而有關於鄭蘋如謀刺丁默邨一案,最早披露的是六十年代金雄白在香港出版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中的一小節,筆者參考了李偉、黃美真等人的多種史料,發覺此一暗殺事件,除了中統鋤奸以外,還得從丁默邨與李士群兩人的恩怨衝突說起。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邨在滬西一個朋友家吃中飯,他打電話邀鄭蘋如前去參加,鄭便趕到滬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說要去虹口,鄭說要到南京路去,於是兩人同車而行,當汽車駛至靜安路、戈登路(今江寧路)西伯利亞皮貨店時,鄭蘋如突然提出要去買件皮大衣,並嬲著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車,幫她挑選。丁默邨的職業反應是到一個不是預先約定的地點,停留絕不超過半小時,照理說是不會有危險的,而鄭的執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機敲他一筆竹杠。

“剛才上樓的時候她倒是想著,下去的時候真是甕中捉鱉——他又紳士派,在樓梯上走在她前麵,一踏進店堂,旁邊就是櫃台,櫃台前的兩個顧客正好攔住去路。不過兩個大男人選購廉價寶石袖口領針,與送女朋友的小禮物,不能斟酌過久,不像女人磨菇。要扣準時間,不能進來得太早。也不能在外麵徘徊——他的司機坐在車子裏,會起疑。要一進來就進來,頂多在皮貨店看看櫥窗,在車子背後好兩丈處,隔了一家門麵。”

鄭蘋如在明光中學讀書時,丁默邨曾當過這個中學的校長,因此兩人有師生之誼。抗戰爆發後,鄭蘋如毅然參加抗日救亡運動。上海淪陷後,她憑著自身的優越條件(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卓越的日語能力),擔任了抗日的地下工作,並加入中統,這時她年僅十九歲。花樣年華、風姿綽約的她,是上海灘有名的美人,當時全中國最為重要、最有影響力的畫報——《良友畫報》,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三期就以她為封麵女郎,但因為她身分特殊,並未公布名字,隻寫了“鄭女士”三個字。

小說的結尾是王佳芝被槍斃後,易先生再次出現在牌桌邊,一如小說的開頭是王佳芝、易太太等汪偽政府的官太太在打麻將,而此時其他三位太太依然在座,隻是王的位置卻已經被廖太太頂替了,她的死除了易先生外,沒有人知道。小說的“終點”又回到“起點”,這又與張愛玲早期小說的首尾呼應,如出一轍。隻是此時易先生的再度回到牌桌之時,已是王佳芝香銷玉殞,一切情欲俱空之際了。麻將桌是玩牌下注的賭場,又何嚐不是人生玩命的賭場呢?可歎的是,這場暗殺行動亦如麻將桌上的輸贏,王佳芝本來是可以贏的,隻因一念之仁,她輸了,而且是再沒有翻身機會地輸了。張愛玲在指責男人之餘,更多的是對女人“哀其不幸”。張愛玲借著胡蘭成所提供的故事加以重新改寫,原本特工之間的明槍暗箭轉換成男女之間的占有與愛憐。王佳芝對易先生的愛和易先生對王佳芝的狠心,不禁讓人想起了張愛玲與胡蘭成之間的關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