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講規矩,懂規則(2 / 2)

如果你什麼都不懂,雖然能幹活,但天天不是得罪這個,就是得罪那個,最後老板說:“你得罪人造成的損失還不夠給我掙的那點兒錢,你走吧。”如果你第一次去實習的時候,發現自己根本不在道上,第二次實習的時候就好點兒,第三次實習的時候就基本上道了。等到你正式工作的時候,老板就會說:“哎,這孩子怎麼這麼懂事呢?”這就是被修理出來的。

所以人在什麼地方,就受什麼地方的規則的修理。在大學裏待著,就受考試規則的修理;如果在社會上待著,就受績效規則的修理。隻要用市場規則和職業規則不斷要求你,你慢慢就知道:“哦,原來事情是這樣來辦的。”很多同學到最後找工作的時候才跟職場打交道,遇到那些之前就跟社會打過交道的競爭對手時,肯定比不過人家。對於一個職場的HR來說,跟你說話,看你的背景,大概就知道你懂不懂基本規則。而麵對一個從來沒有跟社會打過交道的人,那HR心裏就會想:“這可費勁了。”

當然,我說的這些規則過去從來沒有成文的規定,我專門為此寫了兩篇文章供同學們參考,第一篇是《有用的18個人情世故》,另外一篇是《另外有用的18個人情世故》。同學們在百度上輸入“人情世故,袁嶽”就能搜索出這兩篇文章,做個參考。兩篇文章總共提煉了36條“道”。對讀過的人來說,最低目標是知道這36條,能夠實現25條。如果你能夠實現25條,人家就會認為你很懂事了。全國職場人士的平均水平大約是實現14條,你能夠做到14~25條就已經不錯了,過了25條就很優秀了。所以這個“道”,是在道上練出來的,不是看了或者背了之後就能練出來的。

假如你是一名助理,就必須知道到一個地方自己是走在前麵還是後麵。要知道,在一個正式場合,助理是不可以走在左邊和前邊的,最多站在旁邊。如果重要的客戶來了,你要陪總經理去見客戶,那麼是你先握手,還是總經理先握手?正確做法是讓總經理先握手。這就是規矩,它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知識,但是你走的每條道路上都會用到這些知識。

一個職業行動軌跡中的每一個場合都有情景性的規則,你不進入那個場合,是沒有人會告訴你這個情景性規則的,人家也想不起來具體需要告訴你哪一段。隻有在那個場景裏麵,他才會告訴你,這個地方要注意什麼,見了這種客戶要注意什麼,在談判的時候用的規則是什麼,等等。每個場合有每個場合的規則,這隻有在實際的情境中才會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