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套兒告稱,初四日自京動身,初七日到山東省,“路上遇見大爺(指國泰)接欽差,我問了安,大爺問我‘你來做什麼?’我說‘二爺(指國霖)打發我來替老太太請安,恐老太太聽到有欽差來擔心。”然而套兒並未到國泰官邸給老太太請安,而是“返回德州住了兩日,打聽山東省城有什麼事,到十四日聽說我大爺已查抄拿問了才回來”。
正像辦案人所剖析的:“你既到山東,你大爺為何不留你在那裏,這不是怕你漏出馬腳讓事情敗露嗎?”國泰在四月十七日的口供卻對套兒送信予以否認,自稱“我於初六日接德州驛站上報單獲悉,欽差赴江省一帶公幹之信,約於初八(原檔有殘),可過齊河,我恐路過盤查,是以叫藩司將縣庫(原檔有殘)生查辦。”
“至我兄弟差來家人套兒,我於初七日出城恭候聖安,在途中遇著他,說係我兄弟差來給我母親請安,還說有欽差往江南查辦事件,不知山東有應辦的事件與否,京中不知信息,非常害怕,叫來探聽探聽,就回去告知好放心。我即向他說,欽差馬上就要到了,倘有路過山東省查辦事件,你適自京來,恐有不便,就叫他回去了,並非我兄弟差來送信”。
不排除國泰有為國霖開脫之意。一年前乾隆就曾下令布政便於易簡來京,詢問國泰操守如何,此後不久乾隆還特地“將詢問奏對緣由,傳諭國泰,令其知所警惕,痛加改悔,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凡事寬嚴適中,不可太過,亦不可不及。若伊奉旨,即自知猛省,隨事留心更改,將自可長受朕恩,為國家好大臣,豈不甚善。如果再不知悔改,或因此轉加模棱,不仔細辦事,是伊自取咎戾,朕不能為國泰寬也。至於易簡既奏並無別項款跡,將來或經發現,或被訪聞,不特國泰罪無可辭,即於易簡亦有應得之罪”。
心裏有鬼的國泰豈能不知這份上諭的分量,因而當他從驛站報單得知欽差將往江南公幹,立即預料到彼等此行的真正目標很可能就是濟南,套兒的到來不過更加證實事態的危急。國泰遂把存在濟南府裏的“交州縣變賣物件銀子”,用以彌補曆城縣虧空,令“該縣郭德平向馮埏府庫要去銀四萬兩挪移掩飾”。
從檔案記載可得,派人給國泰送信的是其弟國霖,在德州打聽欽差意向的是其家人套兒,上述諸事同和珅並無糾纏。關於清查曆城縣庫銀一節,《郎潛紀聞》中有如下一段記載:其時和珅柄國,而國泰素奔走其門下者,人皆為通政(指錢灃)危。及抵境,和珅已授意國泰彌縫,輒以危言相恫嚇。劉文清(指劉墉)深知其弊,常與通政密商。 比到省盤查,則和先揚言不用全數彈兌,抽查至數十封,無短絀,和即起回館舍。通政請封庫,次日徹底拆封,則多係圓絲雜色銀,蓋借諸商賈以充數者,因詰庫吏,得其實。遂出示召諸商賈采領,大呼曰:遲來入官(即役收歸公)!於是商賈紛紛具領,庫為一空。複往盤他府亦然,案遂定,亦無如何也。
近年來出版的很多關於乾隆的傳記中,不少引用以上傳聞,諸如:“國泰早已知查倉盤庫之信,急忙向商人勒借銀兩,存放庫中”,“錢灃細心觀察,發現取出驗證之銀,每錠的數量多少不等,印色不對”,“錢灃獲知到借商銀充庫之情,便遣人宣告於眾,如被借銀存於庫中的商人,不將銀呈官報明請求歸還,則將盡沒收其銀”,“各商人紛紛奏呈被借之數,將銀領還,庫為之空,一下子就將曆城縣虧空帑銀四萬兩之弊,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等等。曆史的真實記載並不是這樣。
據和珅、劉墉在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一日給皇帝的奏折中所言,清查曆城縣庫唯有一次,而且是“按款比對,逐封彈兌”,並非像《郎潛紀聞》所言先後盤查兩次,第一次隻“抽查至數十封”,第二次才“徹底拆封”;國泰用以彌補虧空的銀兩,乃存在濟南的敲詐各州縣的銀兩,並非“借諸商賈以充數者”,更無“商賈紛紛具領,庫為一空”的場麵。《郎潛紀聞》的作者之所以有“借諸商賈以充數”之說,極有可能是據郭德平所供“賒取本城錢鋪劉玉昆銀四千兩抵補空項”的假證演繹而成。
據傳在國泰案中,和珅在查案前,事先寫好了兩份奏折留給他的幹女兒納蘭之父蘇淩阿,告知他一份劾劉墉、錢灃用,一份劾國泰用。若在山東查不出來什麼,你就將劾劉、錢的奏折上奏皇帝,告他們蓄意誣陷好官,若事有不順,國泰罪難遮掩,我便飛馬報你,你便把另一份劾國泰的奏折上奏皇上,在劉、錢回京之前劾國泰,以丟卒保車。後來國泰案終難遮掩,蘇淩阿便將劾國泰的折子奏上。
據說乾隆因此而認為和珅與國泰實無勾結。而劉墉、錢灃也因和珅在案中表麵上無有掣肘以及無其他實據,也隻好認同。這些傳說雖都是雲裏霧裏,但可見和珅之為人,編造此說倒也能鮮明體現其高智商的奸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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