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她決定逃婚開始,不管是林府,還是她自己家,她都注定再也回不去了。

“什麼?”沈霧麵露詫異,“你想回哪兒去?”

“沒什麼,”林歸雪搖頭,岔開了話題,“沈霧,我教你習字吧。”

“好。”

“那麼我先教你寫你的名字。”林歸雪拿過筆,在宣紙上寫下沈霧二字,標準的絹花小楷。

隨後將手中的筆遞給沈霧,沈霧接過筆,與林歸雪的熟練比起來,沈霧顯得有點手忙腳亂,拿著筆卻不知從哪裏下筆。

林歸雪看出了他的茫然,十分自然的握住了他僵硬的手,“來,放輕鬆,手跟著筆鋒走,先寫這三個點,然後再寫這邊……。”

少女白皙的脖頸近在咫尺,白皙修長的手指覆蓋在他骨節分明的大手上,顯得格外嬌小迷人。

手上溫熱的觸感順著指尖劃過全身,沈霧像是觸電般,全身劃過一絲暖流,心跳不自覺加快。

那股縈繞在鼻尖的香味混合著脂粉香氣,撲麵而來,沈霧捏著筆的手猛地一抖,耳尖也瞬間紅透。

他輕咳一聲,低著頭看向宣紙,認真寫字。

宣紙上很快出現了兩個歪歪扭扭的大字,林歸雪睜大眼睛,勉勉強強能看出是沈霧。

教了幾遍之後,林歸雪很快便沒了耐心,便讓他在一邊多寫幾遍。

她站起身離開的瞬間,沈霧的心不由的失落了起來。

他是故意將字寫的很難看,就是為了讓林歸雪多教它幾遍,他喜歡林歸雪握住他手時溫熱的觸感,喜歡林歸雪靠在她身邊。

他喜歡她認真的表情,喜歡她身上的香氣。

沒過一會,沈霧便將自己的名字寫的很板正,不同於林歸雪的簪花小楷,沈霧的字大氣磅礴,筆鋒銳利灑脫。

他將手中的紙遞給林歸雪,站在一旁像個等待大人誇獎的小孩,林歸雪接過看了一眼,由衷的稱讚道:

“字寫的真好。”

得到林歸雪誇讚的沈霧笑得肆意,漆黑的瞳孔染上幾分期待,林歸雪將紙放在桌上,莞爾一笑,

“下一字教你寫:百姓。”

林歸雪拿起筆,在紙上寫下百姓二字。

她道:“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她再次將筆遞給沈霧,一向聽話的沈霧卻搖了搖頭,他道:“我不想聽君臣之道,我想先學你的名字。”

林歸雪一愣,隨即笑著在宣紙上寫下了她的名字。

“我的名字,林歸雪。”

沈霧看著上麵的字,邊寫邊呢喃道:“林歸雪。”

林歸雪見沈霧寫的認真,又教了他些許字,便坐在一旁的貴妃榻上閉眼養神。

梨花的香味混合淡淡的墨香,林歸雪原本隻想安靜一會,誰知不知不覺竟睡了過去。

夢裏,林歸雪又回到了那個伴隨著童年噩夢的長大孤兒院。

夢中的她被孤兒院的小孩孤立毒打,她們將她圍在中間,拳頭如雨點落在她身上。

好疼!

好疼……!

不要再打了,不要打她。

滾開!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