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中國反貪史 肆》(10)(2 / 3)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都要堅持把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作為黨的作風建設的重點工作來抓,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領導機製和工作機製,以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推進各項工作。要加強對與領導幹部作風密切相關的關鍵環節的監督,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的合力和實效,促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

胡錦濤指出,紀律檢查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肩負著重要職責。各級黨委要加強對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支持紀律檢查機關履行職責,重視加強紀律檢查幹部隊伍建設。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繼續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隊伍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執紀能力,不斷提高做好紀律檢查工作的本領和水平,以過硬的素質、優良的作風、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

(二)反腐倡廉“大宣教”的發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創新,是一項係統工程。它的提出、形成和發展經曆了一個過程。“從空間上看,反腐倡廉‘大宣教’堅持‘橫到邊’,拓展到各地區、各部門,延伸到學校、社區、企業、農村和家庭;‘縱到底’,上到黨員領導幹部,下至普通群眾,都成為宣傳教育的對象。從時間上看,反腐倡廉‘大宣教’堅持常抓不懈,做到長流水、不斷線,進一步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按照中央紀委副書記劉峰岩的分析,從1985年以來,反腐倡廉“大宣教”的發展經曆了以下六個階段:第一階段:早在1985年9月,鄧小平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曾經指出:“當前的精神文明建設,首先要著眼於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精神文明建設是黨委主要領導親自抓、黨委宣傳部門具體抓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任務。鄧小平將端正黨風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首要任務,這實際上就是提出了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全黨宣傳教育總體部署的“大宣教”理論。

第二階段:1995年8月,江澤民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提出了反腐敗必須把握好的六項原則,其中第六項原則是“懲治腐敗與扶持正氣相結合。在堅決克服腐敗現象、懲處腐敗分子的同時,要大力宣傳和表彰廉潔奉公、勇於同腐敗現象做鬥爭的先進典型,弘揚勤政愛民、艱苦奮鬥、樂於奉獻的新風尚。對反腐敗工作的宣傳,請中央宣傳部做出專門安排”。在這裏,江澤民明確提出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不僅紀委要抓,而且主管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的宣傳部門也要抓,並要“做出專門安排”,這就明確提出了全黨動手共同抓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思想。

第三階段:1999年12月,在西安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會議上,尉健行在講話中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是一個係統工程,要依靠方方麵麵的力量來共同完成。”“要充分依靠社會各個方麵的力量,形成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的整體合力。”會議還明確提出反腐倡廉要搞“大宣傳”“大教育”的問題。

第四階段: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央紀委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納入全黨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完善宣傳教育製度,健全工作機製,改進工作方法。”這是黨的代表大會對反腐倡廉“大宣教”思路的肯定。2003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強調:“要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納入全黨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完善宣傳教育製度,健全工作機製,改進方式方法,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吳官正的要求,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各宣傳教育單位建立了例會製度,中央紀委、監察部與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以及中央主要新聞單位建立了黨風廉政宣傳教育部級聯席會議製度和局級協調會議製度,定期開會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第五階段:2004年1月,胡錦濤在第十六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講話中強調:“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項社會係統工程,需要各方麵大力協調配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宣傳思想等部門要做好經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大眾媒體要努力營造反腐倡廉的輿論氛圍,理論政策研究部門要加強反腐倡廉理論的研究和宣傳,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培訓要充實反腐倡廉教育的內容。總之,要采取綜合措施,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強大合力,推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這是十六大以後胡錦濤對反腐倡廉“大宣教”問題的全麵係統的闡述。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進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這標誌著反腐倡廉“大宣教”作為一項明確的要求,納入了中央和中央紀委關於反腐倡廉的決策和部署之中。

第六階段:2004年2月,吳官正強調:“我們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應包括加強網上引導,以增強人們的信心,不斷改進我們的工作。”之後,他又在一份材料上做出批示:“反腐倡廉宣傳要在中宣部領導下,努力做好我們的工作。”根據吳官正的指示,經過積極協調和爭取,2004年12月召開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第一次把加強反腐倡廉的宣傳作為全國宣傳思想戰線的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向全國宣傳思想戰線做出了部署。

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在講話中強調:“要高度重視反腐倡廉的宣傳,宣傳各地各部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成功經驗,宣傳勤政愛民、廉潔奉公的先進典型,弘揚社會正氣,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中宣部常務副部長吉炳軒在講話中,單列一個專題對反腐倡廉宣傳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他說:“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宣傳思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采取綜合措施,形成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強大合力,推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深入開展。”

2005年1月,中央以中發〔2005〕3號文件頑布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其中明確提出,“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強大合力”。《實施綱要》頒布後,中共中央辦公廳先後下發了三個文件,對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省區市黨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紛紛製定了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其中對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的基礎性工作——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做出了具體部署,形成了全黨動手抓反腐倡廉“大宣教”的良好可喜局麵。

2005年2月,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組部部長賀國強在中組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時強調,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之中”,“把反腐倡廉理論學習和廉政教育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培訓機構的教學計劃”,“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抓好對省部級領導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訓”。中組部還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全國農村現代遠程教育之中。

2005年10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表彰大會的講話中,按照鄧小平同誌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設首先要著眼於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的要求,特別強調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標誌著將反腐倡廉“大宣教”納入全黨宣傳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之中。中宣部還把反腐倡廉宣傳工作列入全年的宣傳工作要點中,並下發了《關於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宣傳報道意見》和《關於〈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的宣傳報道意見》,對反腐倡廉的宣傳工作每年都做出專門部署。中央外宣辦也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反腐倡廉網上宣傳工作的通知》,對加強反腐倡廉網上輿論引導提出了要求,《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新聞媒體紛紛開辟反腐倡廉宣傳專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不斷完善,效果進一步顯現。

(三)嚴懲腐敗,警鍾長鳴

2004年9月19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關係黨的生死存亡。黨越是長期執政,反腐倡廉的任務越艱巨,越要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越要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查辦案件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方麵,也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十六大以來,紀檢、監察等部門認真落實中央的總體部署,在突出查處查辦大案要案方麵做出了努力,反腐敗鬥爭取得顯著成效。

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共立案十七萬兩千六百四十九件,結案十七萬兩千五百七十一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十七萬四千五百八十人。其中,縣(處)級幹部六千零四十三人,廳(局)級幹部四百一十一人,省(部)級幹部二十一人。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的共八千六百九十一人。其中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四百一十二人,省(部)級幹部六人。根據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的報告,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級紀檢機關共立案十六萬兩千零三十二件,結案十六萬零六百零二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十六萬四千八百三十一人,其中縣(處)級幹部五千九百一十六人,廳(局)級幹部四百一十五人,省(部)級幹部十五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有四千七百七十五人,占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總數的百分之二點九。根據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各級紀委共立案十四萬七千五百三十九件,結案十四萬八千九百三十一件;給予黨紀處分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三人,占黨員總數的百分之一點七。其中,受到警告處分的四萬四千八百三十六人,嚴重警告的三萬兩千二百八十九人,撤銷黨內職務的三千一百七十三人,留黨察看的一萬零六百五十七人,開除黨籍的兩萬四千一百八十八人;在此期間,違反黨紀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和由司法機關直接追究刑事責任的黨員共計一萬五千一百七十七人,占黨員總數的千分之零點二。2006年,各級紀委共立案十二萬三千四百八十九件,結案十二萬兩千七百七十七件;給予黨紀處分九萬七千二百六十人,占黨員總數的千分之一點四。其中,受到警告處分的三萬七千四百三十四人,嚴重警告的兩萬七千一百八十五人,撤銷黨內職務的兩千七百四十四人,留黨察看的八千七百七十七人,開除黨籍的兩萬一千一百二十人,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在受黨紀處分人員中,因安全事故、生產經營管理等失職瀆職問題受到處分的三千一百九十六人,占百分之三點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三萬一千二百一十八人,占百分之三十二點一;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的一萬五千三百五十人,占百分之十五點八。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三千五百三十人,占受黨紀處分人員的百分之三點六。

同時,我國在加強國際合作打擊跨國腐敗行為方麵也取得實質性進展。2003年,我國加入了由八十六個國家簽署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同年(2003年),全國人大批準了由一百四十多個國家締約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從而奠定了與各國聯手打擊外逃貪官的國際法基礎。2003年,我國檢察機關共抓捕外逃嫌疑人五百九十六人。2004年3月2日,全國人大法工委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起草小組,之後製定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2004年10月,我國作為創始成員國之一,參與創立了“歐亞反洗錢與反恐融資小組”。2004年4月至12月,我國政府開展打擊地下錢莊非法犯罪聯合行動以來,共打掉地下錢莊和非法窩點一百五十五個,涉案金額一百二十五億元。根據《北京青年報》2005年2月25日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國際行動局局長托馬斯在北京參加中美聯合執法會議上表示,美國不歡迎任何攜帶非法資金或者非法行為的人入境,將遣返所有的外逃貪官。托馬斯的表態也有助於國際性的反腐。

據中央紀委連續八年進行的隨機抽樣、直接入戶的黨風廉政建設問卷調查結果統計,2003年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第一次超過半數,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一點九,而1996年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僅為百分之三十二點八,幾年間提高了不少。“國家統計局也連續多年在部分省區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狀況民意調查,2007年的調查數據顯示表明,群眾對反腐敗工作成效的滿意度和認可度達到百分之六十四點四和百分之八十七點四,分別比2002年提高十六點二和十三點九個百分點。從國家信訪局的統計情況看,2005年全國縣以上黨政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信訪總量與上年同比下降百分之六點五,是繼十二年持續攀升後首次出現下降。2006年上半年比2005年同期下降百分之十四,檢舉控告鄉(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信訪總量也呈下降趨勢。”由此可見,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成效的滿意度是不斷上升的。

此外,為警示後人,《檢察日報》於2006年和2007年連續兩年刊登了“十大反腐典型案例”,對當年反腐重大案件進行了盤點。

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判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鄭筱萸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鄭筱萸利用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托,為八家製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麵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六百四十九萬餘元。在2001年至2003年全國範圍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鄭筱萸擅自批準降低換發文號的審批標準,導致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資料獲得了藥品生產文號的換發,其中六種藥品竟然是假藥。

鄭筱萸伏法後,以其為首的國家醫藥腐敗窩案中多名涉案的高官紛紛落馬。在主張慎殺、少殺的刑事司法政策背景之下,鄭筱萸被執行死刑,再次表明了中國反腐“刮骨療毒”、鐵腕治吏的堅定決心。

第十節

新時期新階段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規劃(2007年10月—2012年9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開。黨的十七大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胡錦濤在大會開幕式上作了題為“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的報告,創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概念,並將反腐倡廉建設同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並列為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大正式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寫入報告,並第一次將此“十六字”方針寫入黨章。

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2008—2012年工作規劃》,標誌著我國反腐倡廉建設逐步進入了規範化、係統化的軌道。黨中央認為,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是我們黨深刻總結反腐倡廉實踐經驗、準確把握我國現階段反腐倡廉形勢得出的科學結論,是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全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對於實現黨的十七大確定的各項任務、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這一係列規劃的頒布,反映了黨對反腐倡廉認識的深化以及工作思路、工作任務和工作方式的完善,旨在通過有計劃地落實各項改革和製度,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有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框架。

黨的十七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麵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嚴峻形勢,對反腐敗工作一刻都沒放鬆。在充分發揮法律、政策、紀律三位一體的綜合作用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對腐敗的懲處機製,加大了懲治腐敗的工作力度。

一、新時期新階段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形勢黨的十七大以來,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呈現出整體推進、均衡發展的趨勢。黨中央正確分析和判斷反腐倡廉形勢,統籌規劃,開拓創新,采取了一係列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舉措。既嚴厲懲治腐敗,又不斷加大預防腐敗力度;既著力治理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發生的腐敗問題,又注重治理經濟領域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既加強對黨政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權力觀教育和黨紀國法教育,又注重在整個社會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既著力做好國內反腐敗工作,又切實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與交流;既努力做好各項實際工作,又積極推進反腐倡廉理論建設,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呈現出整體推進、係統治理、均衡發展的良好局麵,取得良好成效。

(一)十七大對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判斷黨的十七大對五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做了兩個方麵的概括:第一,這五年中,我們黨審時度勢、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拓展反腐倡廉領域一係列重大理念,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第二,提醒全黨同誌,盡管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當前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一係列重大腐敗案件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全黨同誌必須居安思危,梳理憂患意識,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好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堅定不移地推進反腐敗鬥爭。[2]反腐倡廉工作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一個重要方麵就是黨在反腐倡廉實踐中,與時俱進,勇於探索,善於總結,形成了一些重要的認識,做到了理論上的提升。中央紀委在向黨的十七大所做的工作報告中概括了六個方麵的經驗,歸納起來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始終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指導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推動理論和實踐的創新;堅持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強對中央重大戰略決策和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工作,深化體製改革,推進製度創新,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堅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3]這些寶貴經驗是全麵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成果,是全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偉大實踐的產物,體現了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反腐倡廉規律認識的深化,對進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從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全國紀律檢查機關共立案六十七萬七千九百二十四件,結案六十七萬九千八百四十六件(包括十六大前未辦結案件),給予黨紀處分五十一萬八千四百八十四人;查處陳良宇、杜世成、鄭筱萸等極少數高級幹部嚴重違紀案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黨的十七大在充分肯定現階段反腐敗取得的成果的同時,還堅持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客觀冷靜地分析了反腐敗形勢,明確指出:“這些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力度持續加大,不斷取得重要成果,但是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形勢仍然嚴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得到加強,同時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以及封建主義殘餘思想對黨員幹部的影響不可低估”;“少數黨員幹部作風不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奢侈浪費、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呈易發多發態勢,極少數高中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影響惡劣”[4]。基於對當前反腐敗形勢的判斷,黨的十七大報告向全黨指出了三個重大觀點:(1)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2)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3)全黨同誌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這一係列重大闡述,內涵深刻,對正確判斷反腐倡廉建設的曆史方位,正確把握反腐倡廉建設的基本態勢,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