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中國反貪史 肆》(11)(2 / 3)

安徽省合肥市紀委自2006年3月探索建立以“6+3”監管體製、“三個一”運行機製和“五項製度”為主要內容的城市建設管理新模式後,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未發現一起城建領域新發腐敗案件。四川省廣安市紀委、監察局創立“片組+巡查”工作模式,有效整合紀檢監察力量,近三年來各片組獨立查辦了六十二件違紀案件,將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的頒發與實施早在1993年,黨中央就提出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1997年,黨中央又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以下簡稱《廉政準則(試行)》)中列出六個方麵的“三十個不準”,對黨風廉政建設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黨的十六大以來,胡錦濤多次強調,優良的作風是凝聚黨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使領導幹部始終保持振奮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風,始終堅持黨的根本宗旨,是我們黨在執政情況下必須麵對的考驗。為了推進新形勢下的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規範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黨中央及時對《廉政準則(試行)》進行修訂,製定並向全黨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其內容涉及八個方麵的“五十二個不準”,使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有了正式的黨內法規依據。

1.從“五條規定”到“五十二個不準”

總體而言,《廉政準則》的出台經曆了一個從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到《廉政準則(試行)》中“三十個不準”,再到最後“五十二個不準”的發展過程。

《廉政準則》最早可以溯源到1993年頒布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這是《廉政準則》的雛形。1993年8月20日,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針對當時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各級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麵,提出以下“五條規定”:(1)不準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有償的中介活動;不準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和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任何優惠條件。(2)不準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包括名譽職務),個別經批準兼職的不得領取任何報酬;不準到下屬單位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3)不準買賣股票。(4)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準接受下屬單位和其他企事業單位贈送的信用卡,也不準把本單位用公款辦理的信用卡歸個人使用。(5)不準用公款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也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1994年2月25日,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在繼續落實“五條規定”的基礎上,新提出以下“五條規定”:(1)不準違反規定購買和更換進口豪華小汽車;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換車、借車和攤派款項買車;不準用貸款、集資款和專項資金購買供領導幹部使用的小汽車;縣(市)黨政領導機關和單位,凡拖欠職工工資的不準購買小汽車。(2)不準違反國務院關於住房製度改革的規定壓價購買住房;不準利用職權為自己和子女、親友購買住房提供優惠條件;不準用公款超標準為個人裝修住房。(3)領導幹部在國內公務活動中要輕車簡從,食宿不準超過當地接待標準;不準為領導幹部舉辦專場舞會。(4)不準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以及工作調動、過生日、遷新居等機會大操大辦,揮霍浪費,更不準動用公款公物操辦和借機斂財。(5)不準利用職權拖欠公款不還;不準借用公款為個人及其親友買房、建私房和從事營利活動。

1995年1月20日,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指出,要繼續落實兩個“五條規定”,同時就其中住房、使用小汽車、不準用公款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參加宴請等四個方麵做出了以下補充規定:在住房方麵補充,不準違反規定參加集資建房,不準違反規定建私房。在使用小汽車方麵補充,不準違反規定使用軍警車號牌、外籍車號牌;未經批準不準用公款和單位的車輛學習駕駛技術。在不準用公款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方麵補充,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的娛樂活動。在參加宴請方麵補充:在同國內單位的個人的交往中,不準接受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19]。

經過一段時期的醞釀,在兩個“五條規定”的基礎上,1997年3月28日,中央頒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廉政準則(試行)》共涉及六個方麵的三十個不準。其中有關廉潔從政行為規範的六個條目為:(1)黨員領導幹部要廉潔奉公,忠於職守。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2)黨員領導幹部要嚴防商品交換原則侵入黨的政治生活和國家機關的政務活動。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活動。(3)黨員領導幹部要遵守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禁止假公濟私、化公為私。(4)黨員領導幹部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製度辦事。禁止借選拔任用幹部之機謀取私利。(5)黨員領導幹部對涉及與配偶、子女、其他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有利害關係的事項,應當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6)黨員領導幹部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20]此後,曆次中央紀委全會都對落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進行了強調和補充。

2000年1月12日,第十五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指出: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謀取非法利益的規定,進一步重申和提出以下規定:(1)省(部)、地(廳)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凡有不符合此項規定的領導幹部,必須如實地向黨組織報告並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該領導幹部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給予其組織處理。(2)不準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領導幹部的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違反規定的,要追究領導幹部本人的責任。

此次全會還指出,一些領導幹部接受公款安排的旅遊活動和用公款為領導幹部住宅配備電腦的現象有發展之勢。為此,特規定:(1)不準接受下屬單位或地方、部門及企業事業單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遊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對領導幹部本人和接待單位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2)不準用公款為領導幹部住宅配備電腦,已經配備的要堅決糾正。不準用公款為領導幹部住宅電腦支付上網費用。[21]2003年2月17日,第十六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指出要繼續貫徹中央關於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同時提出新的要求:(1)不準利用職權在企業物資購銷、項目開發等經營活動中謀取私利。(2)不準個人及其親屬違反規定投資入股與其所在國有企業有關聯交易、有依托關係的私營、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3)不準將國有資產私自委托、租賃、承包給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經營。(4)不準違反國有資產監管程序和企業規章製度,擅自決定對外投資、借貸、融資、擔保等重大事項。(5)不準利用企業的商業秘密、業務渠道從事個人謀利活動,或將其提供、泄露給他人及其他企業。[22]經過十幾年的實踐,2010年1月,中共中央正式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其中“廉潔從政行為規範”一章,詳細規定了領導幹部從政行為八大方麵的“禁止”,並詳細列出“五十二個不準”的行為。中共中央要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嚴於律己,潔身自好,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堅決杜絕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發生。[23]為確保《廉政準則》得到正確的貫徹和順利的實施,切實提高執行力,中央紀委於2011年3月22日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廉政準則》中的相關概念進行了解釋;對違反《廉政準則》規定的八個方麵五十二項禁止性規定如何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予以明確;對於需要采取組織處理等措施的違紀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理方式。

《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廉政準則》的相關要求,內容更加全麵,要求更加具體,責任更加明確,監督更加有力,既彰顯了黨中央依靠製度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也體現了我國反腐倡廉製度建設的與時俱進。

《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為《廉政準則》的順利實施提供了重要保障,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的規範和監督提供了重要製度依據,對於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規範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廉政準則》的意義

《廉政準則》共計十八條,其中“廉潔從政行為規範”部分涉及的八大方麵的“禁止”,包括:(1)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2)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3)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4)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5)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6)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7)禁止違反規定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8)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

《廉政準則》指出,黨員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和執行本準則的情況,應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對其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準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要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發揮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廉政準則》的頒布實施,是我們黨從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下出發,堅持以創新理論為指導,以創新製度為根本,以廉政建設的新經驗為基礎,以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中存在的新問題為重點,以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為目的,從而使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在科學化、製度化方麵提升到了新的更高水平。

《廉政準則》充分體現了黨的建設的創新理論和概念,它指出: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等。把這些黨建創新理論和概念寫進《廉政準則》,以黨內重要的基礎性法規的形式規範下來,不僅更加明確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基本方針,而且增強了這些創新理論對指導黨建實踐的法規性效力。

《廉政準則》也充分肯定了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反腐倡廉的創新製度和做法,它指出: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要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製度,“黨內監督的各項製度,通過貫徹實施民主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巡視、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以及考察考核等監督製度”,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等。把這些已經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製度和做法,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豐富和完善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

《廉政準則》還明確指出了新形勢下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新形勢和新問題。要求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中做出了重大貢獻,樹立起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但是,在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中,不廉潔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其主要表現就是《廉政準則》中講到的“八個禁止”和“五十二個不準”。在這些問題中,鮮明地反映出在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身上,權錢交易、斂財方式的花樣不斷翻新,從公開收變為私下收、直接收變為間接收、自己收變為家人收、在位時收變為離職退休以後再收;在這些問題中,不僅一些老問題依然存在,而且還對老問題進行改頭換麵,甚至還出現了不少全新問題,從而使涉案人員更多,作案領域更加寬大,手段更加隱蔽、過程更加曲折。對此,如果不加以強有力地懲治和預防,必然嚴重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嚴重損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嚴重影響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和執政使命實現,必須引起全黨警醒,抓緊加以解決。[24]因此,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實踐中出現的新老問題寫進《廉政準則》,並以“禁止”“不準”的要求提出來,突出強調新問題,將一般性的黨內紀律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賦予黨內法規以強製力,具有重要意義。《廉政準則》的頒布和實施是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規範化、製度化的重要標誌,是黨的製度建設科學化的重要標誌,也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重要標誌。

四、科學反腐,從嚴治黨

(一)胡錦濤在中紀委全會上的五次講話黨的十七大選舉產生的中央紀律委員會於2007年10月22日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全會選舉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報中央委員會批準。在隨後舉行的曆次全會上,胡錦濤共參加五次,並作重要講話。

1.強調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2008年1月15日,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全麵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強化權力製約和監督,深化改革和創新體製,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努力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製、反腐倡廉製度體係、權力運行監控機製,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政治保證。

胡錦濤指出,在實踐中,要注意把握和體現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要以改革精神推進製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注重總結新經驗、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外有益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製,破解工作難題,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要堅持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懲治於已然,防患於未然,既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依法嚴懲腐敗分子,又加大預防工作力度、不斷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要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製度的約束力、監督的製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把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整合各方麵資源和力量,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係統性、實效性。要不斷認識和把握規律,以建設性的思路、建設性的舉措、建設性的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不斷形成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製條件、法製保證。

胡錦濤指出,黨的十七大強調,要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這是我們黨深刻總結反腐倡廉實踐經驗、準確把握我國現階段反腐倡廉形勢得出的科學結論,也是我們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抓好的戰略任務。我們要繼續抓住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這個重點,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與加強製度建設相結合,堅持嚴肅查辦大案要案與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相結合,堅持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堅持加強對幹部的監督與發揮幹部主觀能動性相結合。

胡錦濤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政治保證。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擔負起全麵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以更加紮實的工作、更加明顯的成效取信於廣大幹部群眾。要完善總體部署,全麵分析反腐倡廉建設麵臨的形勢,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寓於各項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要加強工作指導,旗幟鮮明地支持紀委行使職權,充分發揮預防腐敗機構的職能作用,抓好預防腐敗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製定,努力提高預防腐敗的能力和水平。要狠抓工作落實,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對重點任務要統一組織力量進行檢查督促,確保落實到位。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努力實現思想觀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員素質和工作作風的與時俱進,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質量和水平。[25]2.強調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弘揚優良作風2009年1月13日,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使各級領導幹部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樹立和堅持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政績觀,以優良作風帶領廣大黨員、群眾迎難而上、銳意改革、共克時艱。

胡錦濤強調,麵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任務,要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領導幹部作風問題,說到底是黨性問題。黨性純潔則作風端正,黨性不純則作風不正。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遵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堅持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堅持繼承光榮傳統和弘揚時代精神相統一,堅持改造客觀世界和改造主觀世界相統一,堅持加強個人修養和接受教育監督相統一,努力使各級領導幹部成為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勤政為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的領導幹部,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胡錦濤指出,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個方麵的工作:一是著力增強宗旨觀念,切實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多辦順民意、解民憂、增民利的實事,努力把為群眾排憂解難的工作落到實處。二是著力提高實踐能力,切實用黨的科學理論指導工作實踐。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點,把黨的科學理論與改革發展穩定實踐緊密結合起來,認真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提高幹事創業能力,不斷增強應對複雜局麵能力。三是著力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要牢記黨和人民的重托,強化責任意識,把功夫下到抓落實上,兢兢業業完成組織上交付的工作任務。四是著力樹立正確政績觀,切實按照客觀規律謀劃發展。要求真務實、埋頭苦幹,察實情、講實話,鼓實勁、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努力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五是著力樹立正確利益觀,切實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以人民利益為重,堅持把實現個人追求與實現黨的奮鬥目標、人民利益緊密聯係起來,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欲所惑,努力實踐共產黨人高尚的人生價值。六是著力增強黨的紀律觀念,切實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民主集中製,自覺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在當前形勢下,堅持艱苦奮鬥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領導幹部要大力發揚艱苦奮鬥精神,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觀念,勤儉辦一切事業,求真務實、真抓實幹。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要把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把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各級黨組織要把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落實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工作和措施上。[26]3.強調建設科學嚴密完備管用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2010年1月12日,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反腐倡廉製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務。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各項製度為重點,以製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製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切實提高製度執行力、增強製度實效。

對於建設科學嚴密完備管用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胡錦濤指出,要突出抓好四個方麵的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製度建設,加強和改進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和改進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學性、規範性、有效性。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監督製度建設,認真執行和不斷完善各項監督製度,改革和完善黨內監督體製,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製,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合力,加大監督製度創新力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三是要進一步加強預防製度建設,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建立健全預防腐敗信息係統,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製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製。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懲治製度建設,建立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製,建立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調查分析和專項治理製度,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及其配套製度。

胡錦濤強調,形勢在發展,實踐在深入,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這些都要求我們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創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設的突出問題,按照與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相適應、重大舉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幹部人事製度改革、司法體製和工作機製改革來進行。

胡錦濤指出,切實抓好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必須不斷提高製度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製度執行的組織領導,保證反腐倡廉各項製度得到切實執行。要切實加強製度宣傳教育,增強全黨製度意識,築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把製度轉化為黨員、幹部的行為準則、自覺行動。要切實加強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切實查處違反製度的行為,著力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中級幹部中樹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製度麵前沒有特權、製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教育引導領導幹部帶頭學習製度、嚴格執行製度、自覺維護製度。[27]4.強調要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2011年1月10日,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反腐倡廉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大力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支持和參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積極作用;堅決反對腐敗、嚴厲懲治腐敗分子,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