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美歐20年香蕉貿易戰(3 / 3)

那麼,歐盟會如何做呢?世貿組織的裁決能夠解決美歐的貿易衝突嗎?

03貿易報複

1998年,歐盟修改了香蕉進口政策,1999年1月1日,歐盟提交了關於香蕉貿易的新配額製度,但作為申訴方的美國仍不滿意,認為歐盟仍舊在執行歧視政策,要求WTO爭端解決機構再次審議,並要求實行報複。1999年和2000年,WTO爭端解決機構先後授權美國和厄瓜多爾對歐盟多項產品實行貿易報複。

但事實上,美國在1999年3月重新審議尚沒有結果的時候,就已經迫不及待地開始了自己的“報複”——美國宣布單方麵運用“301條款”對來自歐盟的價值5.2億美元的產品征收100%的懲罰性關稅,這些產品包括奶酪、甜餅幹、蠟燭、手袋、氈紙、賀卡、開司米毛衣、純棉、床罩、紙板箱、電動交通工具的電池、咖啡壺和吊燈等,以報複歐盟通過許可證和配額製度限製香蕉進口,對美國相關行業造成損害。有趣的是,這一數額正是包括美國奇跡達、都樂等公司所聲稱的,由於歐盟雙重標準政策使其年均受損失的總額。

此時,歐盟對於美國發起的貿易戰已經很“熟悉”了。早在1962年,歐盟就曾跟美國打了一場“雞肉貿易戰”。“二戰”後,雞肉大量從美國出口至歐洲。1962年,當時的歐共體瞄準美國農業中的冷凍雞肉產品,施加關稅壁壘,美國向WTO前身即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起訴,但這隻是表麵文章,美國國會很快通過了《1962年貿易擴展法》,直接授權總統對貿易保護做法進行還擊,時任美國總統肯尼迪做出了對從歐洲進口的土豆和卡車等商品征收報複性關稅的

決定。

因此,這一次歐盟不但沒有按照美國的要求修改香蕉進口政策,反而做出快速反應,要求WTO對美國的“301條款”的合法性進行審議。歐盟認為“301條款”違反了WTO的有關規則,1999年歐盟申請WTO成立專家組調查幹涉本案,在曆經9個月的漫長審理後,專家組給出的結論是“初步違反”,但專家組也強調,應該慎重地考慮美國特殊的體製和行政國情。這是一個非常曖昧的裁決。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雖然“301條款”表麵上確實存在違反WTO相關規則的情況,但美國隻要承諾保證他國的利益,該條款可以客觀存在,“很難說違反協定”。在這個模糊不清的裁決之下,美國和歐盟都認為自己“贏了”——美國認為歐盟的上訴被駁回,歐盟認為美國的“301條款”被認定違反WTO多邊爭端解決的原則。然而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裁定雖然表麵上強調了美國的義務,但實際上卻縱容了美國的霸權,給國際貿易留下了隱患。

最終,WTO總幹事出麵調解,雙方各退一步。2001年,歐盟與美國達成香蕉貿易的諒解協議,香蕉進口從複雜的關稅及限額混合機製過渡到單純關稅機製,美國則承諾一旦歐盟完成承諾,美國將會撤銷對於歐盟的懲罰性報複措施。2012年11月8日,經過多次波折與反複,歐盟和十個拉丁美洲國家終於在世貿總部簽署協議,宣告長達20年的“香蕉國際貿易戰”正式結束。

貿易在很多時候也要服從於政治。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曾打過這樣一個比喻:“如果沒有美國,歐洲會成為歐亞大陸頂端的一個半

島……如果沒有歐洲,美國會成為歐亞海岸線以外的一個小島。”美國與歐洲的確是擁有共同戰略利益和相同價值觀念的盟友,而且雙方長期以來也是彼此最重要的貿易夥伴之一,歐盟和美國之間的貿易額在1999年達到創紀錄的35000億美元。貿易戰不過是雙方權利與義務再平衡的產物,可以預料的是,未來雙方仍會發生各種貿易摩擦,仍會進行種種對抗以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