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看價值(10)(1 / 1)

為什麼同一個企業股權價值的評估會由於評估方法的不同而出現顯著差異呢?

一位業內人士對我說:既然是對同一個企業的股權價值的評估,用不同評估方法得到的評估結果不應有差別或差別不應太大。如果評估價值差別過大,那麼一定是這個評估師的評估有問題——在評估方法的選用、假設參數的設定等方麵可能有問題。

但我不是這樣認為的。我覺得這兩種方法本來就不適用於同一個企業。

我們考察一下兩種方法的根本差別:成本法考慮了企業資源的曆史沉積,忽略了大量的表外資源;收益法考慮了表內和表外的資源整合,考慮了企業的未來發展。

因此,方法本身的特點就決定了方法的適用範圍:成本法既然忽略了大量的表外資源,就隻能適用於表外資源較少或者表外資源雖然豐富但不能為企業的盈利作出貢獻的企業;收益法既然考慮了表內和表外的資源整合,考慮了企業的未來發展,就適用於盈利能力較強、發展狀況較好的企業。

下麵從企業的生命周期的角度看看這兩種方法的應用。

我們可以把企業的生命周期分為初始期、穩定發展期和沒落期。顯然,在初始期和沒落期,企業要麼沒什麼賬外資源,要麼雖然有賬外資源,但不能為企業的利潤增長作出貢獻。因此,這兩類企業適用成本法。處於穩定發展期的企業則適用收益法。

要特別注意的是,由於未來是無法預見的,因此收益法評估本質上是對未來的一種估計基礎上的評估。因此,其評估質量既取決於評估師的專業判斷,更取決於評估師的良知。

(本章完)